出埃及记第三十二章
24:亚伦的推托(三)
圣经继续记载亚伦推托的言论。
这里承接上一节经文所述,记载到亚伦自己对以色列百姓的回答话语,以“我对他们说”开始,与前一节经文彼此相呼应。在亚伦所提出的话语中,他并没有多说自己的言论,只是简单的说了自己的一句话:“凡有金环的可以摘下来。”然后就提及以色列百姓的行动,说到他们对自己的服从,以及谎称自己的所做,乃至偶像的出现。
亚伦的这一番话语,这里所记载的,首先是将自己罪责缩小化的言论——我对他们说:“凡有金环的可以摘下来。”这里的“我对他们说”表明了他自己确实说了话,他没有撒谎;而所说的话,也基本不差,但却不像原话那样暧昧,似乎要表达什么。这句话本身和原话意思完全一样,但表达风格却将自己的罪责降低了,用“凡有金环的可以摘下来”代替了“你们去摘下你们妻子、儿女耳上的金环”,将“拿来给我”彻底隐藏了!这“你们去摘下你们妻子、儿女耳上的金环”所显明的是霸道精神,不用管妻子、儿女的感受;而“凡有金环的可以摘下来”确实在表明让以色列百姓自己选择,表明给了他们主动的权柄,似乎是每一个人自愿的。
可不就是这个意思?!亚伦接下来所说的话,正是表明以色列百姓如此的拿出金环来是出于自愿:“他们就给了我……”这似乎在表明以色列人对亚伦的慷慨,稍稍满足了一点亚伦的虚荣心,说明他是何等的有人缘,一句话就可以让大家有如此积极的奉献!他似乎忘记了此时是在接受摩西对他乃至以色列百姓罪恶的指责,这样的举动言论不仅与他无益,反而是在表明他的罪责,增添他的罪责。
关于自己的行动,亚伦只说到一点,就是“我把金环扔在火中”,失去了“铸”的过程与“雕刻”的制作,这明显与事实不符。或许他认为神都已经知道了,他不必要再说;或许他认为自己可以将那件事缩小点来说,也未可知;或许他想借此来隐藏自己的大罪,只承认自己的小罪,免得将更大的罪恶后果负担上(这种情况笔者也曾有过,而且有过两次,看《我的蒙恩见证》即知,对此深有体会。)等等。
亚伦只说到自己将金环扔在火中,牛犊就自行出来了!这是表明自己并没有要铸成牛犊,只是将金环往火里扔,由金环自行发展,然后就发展成“这牛犊便出来了”。这不仅是对自己罪责的隐匿,同时也是在将罪责推给自然现象,甚至可以说,他是在将罪责推给掌管自然现象的神,是神没有出来干涉,是神设立了这种情况,事情就如此发生了,亚伦自己无法也无力改变什么!
好一番推脱的言辞!虽然没有否定自己的罪责,但却又同时将罪责平摊了!平摊给以色列百姓、平坦给神,说明自己的罪责只占了一小部分而已。这就是人性——责任感与罪恶感的融合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