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
4:主人给他妻子的情况
圣经在这里给我们看见安息年的另一种条例,就是当仆人在主人家里蒙主人给他妻子,而他从主人得到的妻子为他生了儿女的情况下,则他的妻子与儿女要归给他的主人,而他则仍然是独自出去,与他来的时候相同。
这里让我们看见的例有些奇怪,既然那希伯来仆人在主人家里得到了妻子儿女,在这里给我们看见的信息却是那妻子儿女并不是耶和华赐予的,而是他的主人给他的。这里让我们看见的信息,就是既然卖身为奴,则自己的一切都将受制于自己的主人,这是卖身的条例。而这条例却只限于卖身后,而卖身之前的妻子儿女,却并不是属于主人的。而在这里让我们看见非常清楚的一点,就是那妻子原是主人给他的,并不是他自己找来的,不拘是他服侍他的主人之前还是他卖身之后,只要是他自己找的,则都在此条例之外。这里给我们看见非常清楚的一点,就是“他主人给他妻子”,这是这里所记载的条例的整个的前提。因为那是“他主人给他”的“妻子”,那他的妻子本来就是他主人的,本来就不是他的。当然,既然妻子都不是他的,那他妻子所生的儿女自然也就不是他的了!圣经记载“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这个信息是让我们看见所有的一切都是主人的!而他若要出去,只能是“独自出去”了!
这里的信息是让我们看见,我们的一切都是神所买赎的,所以我们需要知道,我们所有的一切没有一样是我们自己的!今天基督徒的家庭、儿女乃至他的一切,都是从神而得,这里让我们看见,这一切也将归于神!如果我们离开了我们的主人,这一切都将归于神,没有一样会成为我们自己的!而我们自己的所得,只能是我们进入他里面的时候所本来拥有的。今天我们若要离开用生命买赎我们的主,那我们只能是空手而归了!又或者我们是如何进到基督里的,也将如何从他里面出去。我们要知道,耶稣基督是用他自己的生命救赎了我们,他让我们从他得到了诸多的恩典,而我们若再要离开他,我们所能带走的,也就是我们进入他里面的时候的那些东西,其实就是罪与死!
我们是属灵的希伯来人,是被耶稣基督用重价宝血所买赎的,这就决定了我们的生命,乃至我们的一切都是归属他的!即便我们进入到安息中,那一切的恩典也不是我们自己的,而都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