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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修日记(三)

利未记1:11
经文:“……要把羊宰于坛的北边,在耶和华面前。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羊血洒在坛的周围。……”
标题:羊为供物的燔祭要求(二)

这里继续让我们看见供物以绵羊或山羊为燔祭的要求,是承接前面所述的信息。

这里让我们看见的,是羊的宰杀,通过位置加以描述。这里又让我们看见羊血的处理,强调处理者的信息,也是以位置为重点描述的。

羊的宰杀位置,是在坛的北边。通过这一信息,我们明显可以看出的是神对以色列百姓的祭物要求的细致达到了每一个微弱的细节,就连羊的宰杀位置,都说得非常清楚。而“坛的北边”这一信息是相对于后面所强调描述的“在耶和华面前”这个主要信息而表达的,是在隐约让我们知道神的位置是在以色列的北边,或许我们可以更加强调说,这是整个宇宙的极北之处。

同样的,羊的宰杀位置,是在耶和华面前。这一信息是让我们看见羊被宰杀的位置所具有的属灵含义,就是在神的面前。这是让我们看见这被宰杀的羊是预表耶稣基督,因为他是在神面前为我们被宰杀的。

随着这一信息所描述的,是亚伦子孙作祭司的人对羊血的处理,要把羊血洒在坛的周围。我们通过这一信息,首先看见的主要信息,是祭司职分的传承,在以色列百姓中,这是生命的传承,无可替代,是亚伦子孙的特职。正是因为亚伦子孙是作祭司的,所以献祭的事情在以色列人中是他们的职责。他们要把羊血洒在坛的周围。这一信息让我们看见羊血的去处。在属灵的含义中,羊血——祭物之血所预表的是耶稣基督的宝血。这在坛的周围所表明的是这血的属灵价值,因为它是祭物的生命,是替代献祭者的罪恶流出的,正与耶稣基督的血的意义相合。这血要洒在坛的周围,表明祭物的血是围绕坛而存在的,这个属灵的含义是表明经过血,就必须到坛的面前,否则经过血也是没有一点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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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1:12
经文:“……要把燔祭牲切成块子,连头和脂油,祭司就要摆在坛上火的柴上。……”
标题:羊为供物的燔祭要求(三)

这里让我们看见的仍然是以绵羊或山羊为燔祭的供物的要求。

这里提到两点,分别是要把燔祭牲切块,并且要由祭司将切成块的燔祭牲摆在坛上火的柴上。

作为燔祭牲,绵羊或山羊需要经历切块的工程,这是对绵羊或山羊肉身的破碎工作。在属灵的含义上来看,这是表明被献的祭物要经历破碎,使自己被粉碎乃至无法得见。这种粉碎的工程,是将自己的生命完全的破碎,让自己融于众人之中,不再是自己活着,而是让基督的生命经由我们传递给每一个神所爱的人。

这里不仅提及了把燔祭牲切成块子的要求,同时也让我们看见被切成的燔祭牲的块子连头和脂油在内,都将要由祭司摆在坛上火的柴上。这一信息让我们看见,整个燔祭牲经历了破碎的工程,达到最后的结局就是包括头和脂油在内,都要被焚烧。这里特别提及“连头和脂油”,是要让我们知道整个燔祭牲没有一处例外的,只要是身体部分,都要由祭司将其摆在坛上火的柴上。

这里有两个位置概念,分别是坛上和火的柴上。坛上,是整体的位置概念;而火的柴上,是直接的位置概念。这两个位置概念都是具有相当属灵意义的。坛上的概念,是表明燔祭牲是要被献上的祭物;火的柴上的概念,是表明燔祭牲将要有的实际经历。这两个位置概念,是让我们整体直接的看见燔祭牲将要面临的一切。而操作这一切的动作的,是祭司,这是神所选定所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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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1:13
经文:“……但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全然奉献,烧在坛上。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标题:羊为供物的燔祭要求(四)

这里继续让我们看见当燔祭的供物为绵羊或山羊的时候,圣经所给予的要求。

在这里让我们看见的信息重于水洗与焚烧,这是燔祭被献的最后两个步骤。

这里首先让我们看见的是羊的脏腑与腿要用水洗,这是洁净的礼,在燔祭被献的时候,是非常重要的。燔祭的信息中,对于脏腑与腿的洁净,是燔祭被献的必要步骤,因为燔祭被献与神的时候,是要作为洁净的礼献上的,不能沾染污秽,这是燔祭的根本要求,是为了蒙悦纳而献的。而脏腑和腿,分别是燔祭的内部和与地接触的部位,都是非常容易沾染污垢的,所以在献上的时候,圣经特别要求先用水洗,因为这是燔祭。

我们看见作为燔祭的祭物,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就是要经由祭司“全然奉献”。这个“全然奉献”,所表明的是整个祭物,由内至外完全的包括了!在头、脂油、脏腑与腿之中,若有任何一部分没有被献上,燔祭就不能蒙悦纳。这“全然奉献”的操作者自然是祭司了!因为献祭的事情自然是由祭司全权负责的,这是无可非议的。

在燔祭的信息中,我们看见祭司的最后一个行动步骤,就是“烧在坛上”。这“烧在坛上”的信息,所表明的是一种彻底的消失,是祭物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了。作为被献的燔祭,必须有这样的觉悟,就是要时刻准备牺牲自己,将自己融于土地,融于灰尘。这是祭物生命的消失,是为了献祭者的生命可以在身面前蒙悦纳。而这里的“坛”成为了一个媒介,让祭物焚烧的媒介,这不仅让我们看见祭物的焚烧,是一种牺牲,也是让我们看见这种牺牲是有意义的,因为要达到神的面前。

这里特别强调了“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这个信息,这不仅是对这个祭物的认定,也是让我们看见燔祭的真意。这燔祭的意义,在于献与耶和华,在于馨香之气息,在于火的焚烧这三方面。或许我们也可以说,正是因为献与耶和华、散发馨香的气息以及是经由火的焚烧这三方面的信息,这被献的公绵羊或者公山羊才被称之为“燔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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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1:14
经文:“……人奉给耶和华的供物,若以鸟为燔祭,就要献斑鸠或是雏鸽为供物。……”
标题:鸟为燔祭的例(一)

圣经从这里开始让我们看见的是献鸟为燔祭所需要注意的信息。这一节是提到燔祭的供物是什么。

在这一节经文中,我们又一次看见燔祭是“奉给耶和华”的。也就是说,献祭的对象是耶和华。这在以色列百姓中虽然是一个常例,但圣经不断地重复提出,可见这个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极其根本的。以色列百姓的燔祭,若不是奉给耶和华的,就没有实际的意义,这样不仅不会得到祝福,反而会遭来咒诅,这是绝对的。只有“奉给耶和华的供物”,才能在以色列百姓中立足。

这里提到的奉给耶和华的供物。若是以鸟为燔祭,这个假设下,所需要献上的。这里提到了能够献为燔祭的不只有牛羊,还有鸟也可以作为燔祭献给神,同样是会蒙神的悦纳。

若以鸟为燔祭,以色列百姓所要献上的有两种是会蒙悦纳的,分别是斑鸠和雏鸽。斑鸠的信息在圣经中是有着报春的意义,当斑鸠鸣叫的时候,说明春天即将到来,这是一种新生的祝福;雏鸽的信息是和平的象征,预表圣灵的浇灌,这是能力的开始。

以鸟为燔祭,表明燔祭的要求并不是价值的问题,而是意义的问题,因为无论是牛、羊还是斑鸠、雏鸽,它们在价值上相差虽然很大,但在意义上却同样的受重视。不仅是因为无论牛、羊、还是斑鸠、雏鸽,都是洁净之物,也更是因为它们都具有相当宝贵的属灵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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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1:15
经文:“……祭司要把鸟拿到坛前,揪下头来,把鸟烧在坛上,鸟的血要流在坛的旁边。……”
标题:鸟为燔祭的例(二)

这一节经文开始让我们看见的是鸟为燔祭的献祭实际操作,这一切都是祭司运作的。

祭司的运作,首先是要把鸟拿到坛前,这是将祭物带到它所当去的地方。既然是祭物,当然要带到祭坛上了,这是自然的。在这一运作中,祭物没有自己的权柄,因为已经死了!已死的物是没有自己的主权的,这就表明作为祭物的,是不可以有自我的权柄,而必须将自我完全交予死!而祭司的操作,是让我们看见献祭的一切举动,权柄都在祭司,而这祭司,自然是预表耶稣基督了!这便表明我们的献上,这不仅是我们自己的交出,也是耶稣基督的实际运作。在献祭的过程中,并不是献祭者的权柄,而是大祭司的全权操作。

在献祭的过程中,鸟要被拿到坛前,这是表明祭物必须在祭坛上,才是它应有的对应位置。

祭司不仅要把鸟拿到坛前,还要把鸟的头揪下来,这是表明鸟要经历头与身子的分开,而这一举动的实际操作者也是祭司。或许在人看来,祭司真的很残忍,常常要做牲口宰杀者,常常要做飞鸟断头者,但这一切都是为了人!我们都知道人在神的眼中是万物所无法相及的,所以祭司的举动,正是对人的超越性的一种肯定。

祭司所要做的另一件事,就是要把鸟烧在坛上。这是燔祭中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一环。正是因为鸟的被烧,才确定了燔祭的献上。在一切的燔祭信息中,是以焚烧为根本的,所以燔祭的信息中心就是焚烧!这是对祭物的彻底粉碎,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粉碎,这样的焚烧,燔祭才被称为燔祭!而鸟被焚烧的地方也是与先前所说牛羊一样,均是在坛上,也就是祭坛上,这是祭物的归属,是祭物在地上的终结点。

圣经在这里让我们看见了鸟作为燔祭的另一个信息,是关于鸟血的信息。这鸟血的信息,是直接让我们看见鸟血的终极位置——坛的旁边。这一信息是要告诉我们,这鸟是被献的,所以鸟的生命便流在了它所应当归属的地方。鸟在何方,血也洒在何方了!尽管是在坛的旁边,但也同样不能够离开坛,一同被神纪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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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1:16
经文:“……又要把鸟的嗉子和脏物除掉(“脏物”或作“翎毛”),丢在坛的东边倒灰的地方。……”
标题:鸟为燔祭的例(三)

圣经在这里让我们看见鸟为燔祭所要注意的事项,这里特别提及了“鸟的嗉子和脏物”,不能作为燔祭的祭物同被献上。嗉子的信息,是鸟的喉咙部位,用于发音;脏物的信息,在经文的解释中,提到了翎毛,所以这似乎表明这里所提及的脏物主要是翎毛,或许还有其它方面的,但翎毛却是最主要的,而翎毛则是遮蔽鸟的外体存在的,也就是鸟的遮污物。这里提到要把鸟的嗉子和脏物除掉,可见在献燔祭的时候,鸟的发音器官与翎毛是不可以一同被献上的。

圣经在这里又让我们看见,这些要除掉的鸟的嗉子和脏物,是要丢在坛的东边倒灰的地方。这一信息是告诉我们,被献的鸟——斑鸠和雏鸽身上那一部分被除去的肢体部位要被遗弃,是像倒灰一样被丢在坛的东边,并且是与灰在同一地方。这是让我们知道,鸟的嗉子和脏物在献燔祭的时候是与献燔祭的火柴同类,没有实际意义,只有辅助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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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1:17
经文:“……要拿着鸟的两个翅膀,把鸟撕开,只是不可撕断;祭司要在坛上,在火的柴上焚烧。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标题:鸟为燔祭的例(四)

圣经在这里继续让我们看见当以鸟为祭物的时候献燔祭的条例。

对于鸟的翅膀,圣经让我们看见要拿着它们把鸟撕开。这里特别提及的是鸟的翅膀的数量有两个,这本来是毫无疑问的,但在这里特别提及,是有特殊的意义。鸟飞行的时候,两个翅膀有着非常重要的功用,就是平衡鸟的身体,使鸟不至于左右晃荡,可以随己意摆动。而在这里,献燔祭的时候有这样一个要求,就是要拿着鸟的翅膀把鸟撕开,这是表明在献燔祭的时候,鸟是不可以凭自己的意思随意摆动的。这一信息是让我们看见了,作为祭物,在被献的时候,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将自己的意思交出去,甚至破碎掉!而翅膀的功用有平衡和飞行两项,这表明在被献的时候,燔祭是不可以有自己的平衡观念,也不可以随己意飞行,这是很重要的一点。“撕开”这一举动,是一种明显的破碎,这是燔祭必要的经历,就如同牛羊的被切块一样。但是在这里,鸟的破碎与牛羊又有一点不同,因为鸟要被撕开,但是却不可以被撕断,这是因为要保证被献的祭物的完整性。

圣经在这里又提到祭司要做的另一方面工作,就是要将鸟焚烧,而焚烧的位置,则是在坛上火的柴上。这里的重点是在焚烧,这是祭物蒙悦纳的一个表现。焚烧的位置,自然是必须有火的存在!而火的存在,若没有促进物,是很容易消失的,所以这里就有了柴的功用。作为燃料的柴,是一种奉献的象征,因为在被烧之后,柴将没有了自己,完全消失在火种,成为炭,甚至成为灰。但是如果仅仅是在火的柴上焚烧,那鸟也不能成为祭物的存在,所以要成为祭物的存在,还必须有“坛”的位置,这才是连接祭物与俗物的通道。非常明显,如果没有坛,那不拘是牛、羊、斑鸠或雏鸽,还是烧火的柴,都是只能成为世俗之物,即便有奉献的心在内,但物质仍然是属于世界的存在。但是因为有了坛,这一切便都改变了!牛、羊、斑鸠、雏鸽都成为祭物了!火和柴都成为使祭物成圣的工具了!这就是坛的功能。

圣经在这里最后让我们看见对这种祭物的定义,有两种,分别是“燔祭”和“献与耶和华”之“馨香的火祭”。燔祭的信息是表明这是生命的经历,而火祭的信息则是表明祭物的成圣方式。这“燔祭”与“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所表明的两个信息的差别在于一个是祭物的属灵名称,另一个则是祭物的实际成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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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2:1
经文:“若有人献素祭为供物给耶和华,要用细面浇上油,加上乳香,……”
标题:素祭的基本条例(一)

这一章圣经让我们看见的教训是关于素祭的基本条例。

从第一节到第三节的描述,是让我们看见整个素祭的一个基本内容。

在这里,我们看见的信息,是献素祭为供物给耶和华所要注意的基本内容,是最根本的信息。主要是描述素祭的祭物以及需要外加的材料。

我们首先看见的,是一个假设,与献燔祭的信息相类似的一个假设,就是献祭的假设。所假设的,是有人想要献素祭为供物给耶和华。这里所假设的重点,是“有人”。而这个假设的信息中,这个信息的重点,是“献素祭为供物”。这个假设中最重要的表明,则是“给耶和华”。圣经中一切的献祭信息,对象都是耶和华,这是整个献祭信息中的根本。若不是给耶和华的献祭,所献的祭就会得到罪恶的报应。

在献素祭的信息中,这里我们看见的主要信息,是关乎素祭的材料问题。这素祭的基本材料,是“细面”。这细面只是一种非常普通的食物,但细面上所要加注的材料,才是这句话的根本所在。细面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没有细面,就无法形成素祭。但对被献的素祭而言,同样重要的是细面上所要加注的材料。浇上油,表明素祭的材料需要油。而这油的信息所预表的乃是圣灵的恩膏;加上乳香,表明在油的需要上,还有另一个需要,虽然需要的重要性不如油,但同样也是必要的,那就是乳香。乳香的信息,在于它所散发的香气,预表基督生命的馨香之气。被献为素祭的要求,是在素祭的基本材料上,需要有圣灵的恩膏,并有生命的馨香之气,才能够得上整个素祭的要求。而作为基本材料的细面,则是表明被献的生命必须有长而细的基本特征。长,表明属灵生命的长度,要有延续到永恒的基本条件。细,表明属灵生命的细致,对一切细节的注意,都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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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2:2
经文:“……带到亚伦子孙作祭司的那里;祭司就要从细面中取出一把来,并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然后要把所取的这些作为纪念,烧在坛上,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标题:素祭的基本条例(二)

这里继续描述关于素祭的基本条例的信息,是从祭司的职责加以详述。

照旧,前三节经文所描述的就是素祭的基本条例的信息。

在这里,我们看见素祭的祭物要被带到祭司那里,而这祭司的职责,乃是由亚伦子孙担任。亚纶的子孙担任祭司的职任,这是神所亲令的,是生命的延续与传承。而素祭的祭物要被带到亚纶的子孙那里,正是因为他们是“作祭司的”,是具有承担献祭的职分与责任。

祭司所要做的,首先是“取出”和“取些”两组信息:所“取出”的,位置是自细面中,内容自然乃是一把细面了;而所“取些”的,则是油和所有的乳香。细面的信息,是素祭的基本祭物,因为素祭的根本祭物,就是细面;而油和乳香则是相对于细面而成为素祭祭物的,因为不拘是油还是乳香,在素祭中只是起到了辅助性作用,衬托细面而产生,为了细面而出现。当然,不拘是“细面”中要“取出”的“一把”,还是“油”要“取”的“些”,乃至“乳香”的“所有”,都同样是素祭的基本祭物,是一同被提及的。所不同的,则是根本与枝节的问题了!

关于素祭祭物的被献,自然不仅是要有祭物的被“取”了,这里还让我们看见这些所取的,乃是要“作为纪念”的。这一信息表明了素祭的基本意义,就是为了一种纪念。素祭的根本,就是纪念。而所要纪念的,乃是祭物的获得,是神的赐予。这“纪念”又是一种实际的提醒,提醒对于祭物的获得,是神的赐福。

祭物的被献方式,乃是“烧在坛上”,这自然是几乎所有献与耶和华祭物的根本献祭方式了!这“坛”的信息,是因为献祭而存在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献祭的需要,祭坛的存在就失去了它根本的意义与价值,也就不用存在于这个世界了!而在这里让我们看见的祭坛的功用,正是为了祭物的被“烧”,只有与祭坛上被烧,才能成为祭物的存在。

这一祭物,是与燔祭同样,都是以“馨香的火祭”的形式“献与耶和华”的、这“火祭”,自然是要经过焚烧的;而“馨香”,则是祭物经过焚烧带出的气息,这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属灵的祭物的含义上,也就是要表明,被献为祭物的,有一共同特征,就是会有“馨香”的气息发出,是生命的气息,被献上的祭物带出来的。这个信息同样的在表明了另一个根本内容,就是以色列百姓的素祭祭物,是要“献与耶和华”的。只有以色列的神——耶和华,才能得到以色列百姓的所献祭物。换言之,所有献祭与耶和华神之外的,都是不属于以色列百姓的范畴,也就是不属于神的子民的范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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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2:3
经文:“……素祭所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
标题:素祭的基本条例(三)

这里继续让我们看见关于素祭的基本信息,是以素祭所剩下的那些食物的归属作为中心内容,并强调说明这是至圣的。

关于素祭的信息,在这里我们看见素祭的祭物并不是全部都要归于耶和华,内中还有一部分是要归于祭司亚伦和亚伦的子孙的。而这一部分归于亚伦和亚伦子孙的,就是在细面中被取出来被烧在坛上的一把之外的。这里的信息表明神对他仆人的赏赐。由于祭司是在祭坛前服侍的,所以理当承受来自祭坛上的那位独一无二的神的祝福,而这种祝福,在这里让我们看见就是素祭的一部分祭物。在这里的信息中,我们也同样看见在以色列子民中,承受祭司职分的,便只有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神在以色列百姓中所定夺的。当然,诸如麦基洗德、叶忒罗之类的,由于不是以色列百姓,所以没有承受这个祭司的条例限制,耶稣基督也是因为超越以色列民而没有受这个限制也同样承受了祭司的职分,这就是耶稣基督不是照着亚伦的等次为祭司,而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祭司的根本原因的基础所在。

圣经在这里所记载的是素祭的基本条例,那便是以素祭的信息为主,而这素祭的信息中,我们看见素祭的祭物有一部分是归于亚伦的亚伦的子孙,而这一部分也是作为献与耶和华火祭中的至圣之祭。非常明显,这个信息让我们看见关于素祭的三方面基本信息:一是素祭也为火祭之一,二是素祭乃是献与耶和华的,三是素祭是至圣的火祭。这三条信息,素祭为火祭,是表明素祭如燔祭一样要经过火的焚烧;素祭是献与耶和华的,是表明素祭的献祭对象,不因一部分归属于亚伦和亚伦的子孙,而使这素祭的献与对象分割,这素祭仍然是归于耶和华;素祭是至圣的火祭,表明素祭在所有的火祭中,圣洁度为至高,超越其它祭物,并没有因为有一部分归于亚伦和亚伦的子孙而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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