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为信与未信两者可以成婚之理由
1.过分强调信与未信的差异会引人反感,成为福音障碍。 强调信与未信不可结合,很容易不恰当地张扬了信之人的某种优越感,甚至排斥和轻看那些未信的人。这与道成肉身的基本精神不符,耶稣基督从来没有歧视那些未信之人,相反“住在我们中间”,甚至与罪人交朋友。
2.只要互相尊重,信与未信结合为成功婚姻是可能的。 的确也存在一些“开明”的人,尽管还未信,但能尊重基督徒的信仰,彼此又有坚实的感情基础,为人性格温和、处事方法得当,营造了很不错的婚姻和家庭,说明神仍有怜悯在其中。相反,我们不难看到两个都“信的人”结合后却很不协调,时常争吵的也有人在。
3.与未信的人结婚可能存在危机,但同样存在福音的契机。 尽管可以预计不同信仰的婚姻会存在生活上和信仰上的危机,但人若存敬畏之心,以神为乐,一切不从自己得失和好恶去拣选道路,存背着十字架来跟从主的心来经营婚姻,也许正是因为与非信徒交朋友、约会、结婚,这样就会开拓机会领人归主。如果因妻子(丈夫)的品行对方被感化归主,即便受点委曲还是有价值的。
4.保罗并没有说信与未信不能结婚,只是说在品行上要分别为圣。 圣经说过“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林后6∶14),这“原不相配”并不是指婚姻,至少不单指婚姻。如果机械地理解这节经文会导致我们生活和交际上的困难,譬如,我们能不能与不信的人同坐一个办公室或者共同合作去做一件事情呢?在我们目前处境中行得通吗?
5.圣经中有信与未信结合的实例。 “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彼前3∶1)这节经文明显指出在当时教会中存有信与未信所组成的婚姻之实。既然圣经也有记载这种情形,也就是说教会应当容许它存在,即信与未信是否能成婚不是绝对的。
6.现实教会性别比例是“阴盛阳衰”,神给姊妹能选择的对象太少。 有不少姊妹不是不想找个主内的弟兄为伴,而是确实没有合适她的弟兄。甚至有位姊妹一脸沮丧地说“好的弟兄早都被人抢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