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5:17
经文:“……不可杀人。……”
标题:摩西召唤以色列人传讲律法(十七)
这是十诫第六诫,显示出的是耶和华神对于人的生命的看重。
不可杀人,可以说是最基本的律法,不单单针对以色列民族,就是全世界所有形成国度的法律中,也都一定会有这样一条法律。
然而,只要有国家的存在,就无法达成完全的“不可杀人”的最终目标,因为国与国之间,一定会有战争,也就一定会有杀人事件,所以如果要以世界各国法律中的不可杀人作为影儿,那根本达不到真正“不可杀人”的终极目标,除非世界没有战争,除非人人看重人的生命,如同自己的生命。但既然有这样一条“不可杀人”的诫命存在,在一定意义上也表明了耶和华神知道人无法完全达成“不可杀人”的结局,是以以此要求以色列百姓。但就本质来说,“不可杀人”说明有“杀人”的现象会出现,也就在本质上清除了“不可杀人”所要达成的根本目的。而只有真正看重人的生命的人,只有将人人视为平等的人,才能在个人意义上达成“不可杀人”的终极目标,也就成就其个人不杀人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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