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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词汇解释

道成肉身

“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这节经文大家很熟悉。然而,这句话里面所包含的真理,究竟明白了多少呢?其中有两个问题可供人思考的:第一,为什么耶稣基督要“降世”才能拯救罪人呢?第二,耶稣降世只是为“拯救罪人”,而不能以道德榜样来改良社会吗?这些问题的答案牵涉到整个信仰的基础了。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我们的神却是大有爱心的。祂不愿意祂所创造的人类全部自亏欠神而犯罪灭亡。于是神要定一套计划来达成拯救罪人的实际效果。
  按神的公义,有罪的必须偿还罪债,而“罪的工价乃是死”。那么人最主要的是要有一位没有罪的来替罪人偿赎罪渍,使人不至于死,也不至于遭灭亡。然而要找一位没有罪的,就必须在这世界之外了,那么也只有天使和神自己了。其实,这位能赎人罪的,一定是为人所敬拜的,天使不受敬拜,因此惟有神自己才能担此重任。所以在创世以前已定了三位一体的神的第二位——圣子耶稣基督,来拯救人类从罪恶中出来,免致灭亡。
  这位耶稣为什么要“降世”呢?原来基督是具有全备的神性。祂是神,祂有解决罪的能力。但解决罪的方法就必须借着死,以败坏掌死权的魔鬼。况且“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神本身不会死,也不会流血。若要经过流血的死,就必须要具人体。因人有肉身,肉身可以死。于是基督必须降生,成为人的样式,取得人的肉身,才能替人死,替人流血赎罪。
  这样看来,我们所信的耶稣基督,祂既是神,又是人。不过我们应该明白,在祂里面,并不是一种神人两性的混合体(神性中表达些人性、或人性中表达些神性)。祂却是同时具有两个并存的位格——神格与人格:神加人。祂在世上时,具有完整的神性和完整的人性。所以祂是全知全能,同时也会怜悯、忧虑、饥饿、疼痛。
  既然降世的耶稣是具有神性的,为什么不可以透过祂属神的道德言行,教训世人改良世界,使世人明白而行善呢?这样岂不是可以免除十架之苦,使人类普遍得救而神国实现在地上吗?这个看法果然是很理想,但有几个基本条件无法解决。首先是人类已经犯下的罪还没有解决。其次也因这种罪根性,人虽知道良善却不愿也无能去达成。正如一个已经跌入海中的人,其实他早已知道应当走的路和不应当走的路。现今他所急需的不是教导而是拯救。同样的原理,人知道核子能对人类所需的能源的伟大供应,也知道试管婴儿可对人类生理缺憾的补偿。然而大家都在为这种科学的发展而担心。因为人人意识到,从人类的罪根性里,科学的成果会被利用来毁灭人群比造福人群的可能性强得多。
  “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惟有罪人蒙耶稣基督拯救,脱离了罪根性的羁拌,人才有向善的可能。为此,这位为拯救世人而降生的耶稣基督,是配得颂赞、尊贵、荣耀、敬拜的。
若我贪求世上任何一个地方,除了十字架底下的一片尘土,那我就还是丝毫不懂加略山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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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的名号

圣经中对耶稣的名字和称号有十多个。有的是祂的自称,有的是人对祂的尊称;更有从旧约先知预言中对这位未来救世主的称谓。每一个名号都有特殊的意义,表彰出耶稣某一方面的特性。今把主要的五个名号,都是我们基督徒常听的,逐一解释。使我们在应用耶稣的名号时,有深一层的认识。
  一、耶稣(Jesus)这希伯来名字在新约中是用希腊文拼出来的。希伯来文原来的拼音应当是约书亚(Joshua)或是何西亚(Hoshea)。这名字的意思是“拯救”。内含的意义,正如马太1:21“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在当时的犹太人中,“耶稣”是个普通的人名。正如今日的西班牙或南美洲男人,不少用耶稣为自己的名字。我们的主耶稣降世为人,就用了人的普通名字。让人感受到,祂确是人们中的一个,与一般人有相同的人性。同时也告诉人,祂来到世间,是为要拯救世人。
  二、基督(Christ)“耶稣”是人名,“基督”是身份。在犹太人的传统中,“基督”(是希腊文)就是他们一直盼望的“弥赛亚”(是希伯来文)。在旧约中,弥赛亚的意思是受膏者,是指在以色列人中受膏作君王或祭司的(也包括先知)。他们都是神的仆人,领导百姓敬拜事奉神。然而,对当时的犹太人,“弥赛亚”是位神应许的君王,大卫的后裔,会领导犹太人脱离外邦人的欺压而重享大卫时代的太平。这果然是太过天真的想法,事实上,这位基督会先受苦害,然后要得胜一切恶势力,成为万王之王。使凡信祂的。无论何国何民,都能进入祂所设立的天国,同操王权。
  三、人子(Son of Man)旧约先知但以理以西结都曾用“人子”自称,以表明自己所具有的只是卑微的身份。福音书中记载耶稣这样自称,特别是在论到未世基督再临时,耶稣受苦钉死时,耶稣道成肉身前的属天身份,以及论耶稣人性的几节经文等四种情况下提到的。这种表达法,在表面上是类同古时先知的谦称,实际上却含有耶稣自称是神所差来的弥赛亚的身份。这可以从当时犹太人对耶稣自称人子而作的反应中意识得到的。可见古时先知自称人子是具有预表耶稣的意义。耶稣自称人子,不只是个谦称,而是说明祂是道成肉身,降世为人的救世主。
  四、神的儿子(Son of God)在旧约中神称自己的选民以色列人为神的儿子,当然是指这百姓为神所治理的。在新约中耶稣被称为神的儿子,是表达弥赛亚的身份。但在新约书信中更说明祂是联于三位一体的真神。所以,我们基督徒所认识的耶稣是联于三位一体的神。祂不单到世上来表彰神的慈爱、神的救赎,也要在我们身上显明神的权柄神的能力。因为祂是神的儿子。
  五、主(Lord)在旧约里不单是尊重神的称呼,也是避免直接用耶和华的名字的称谓。在新约中也是用来尊称耶稣,同时也表示耶稣对跟随祂的门徒是有权威的。主耶稣是基督徒的主,我们是祂仆人。我们愿意跟随祂、顺服祂、遵照祂的旨意行。祂在我们心里作主,引领我们。祂是我们生命的主。
若我贪求世上任何一个地方,除了十字架底下的一片尘土,那我就还是丝毫不懂加略山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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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是主

我们称耶稣基督为主,是一件很习惯的事了。也知道这样的称呼确是从圣经上来的。可是,我们是否知道,圣经称耶稣为“主”,实在是从五个不同的字翻译过来的。换句话说,我们以耶稣为我们的“主”,具有五个不同的含义。是的,祂是我们的主,独一的主。不过·在五种不同的情况之下,我们当以五种不同层面来认祂为主。
  一、先生、师傅(Master-teacher)基督是一位教导我们的师傅,我们是祂的门生(disciples)。基督以神的道教导我们,我们就全心学习祂的真理和教训。一个犹太人的教师在学生身上的权力是相当大的,学生必须听从教师一切的指导;按照教师严格的教训,学习功课、学习思想、学习做工、学习做人的道理。撒玛利亚妇人一听到耶稣提起活水,就即刻口称耶稣为先生,谦卑的求耶稣指导。我们既是耶稣的门徒,就当在做基督徒的道理上,以耶稣为主。
  二、夫子、拉比(Leader)基督是一位引导我们的领袖,我们是跟随祂的人(followers)。祂为我们接着祂美好的道途引领我们,使我们跟着祂的脚踪行。因为祂的智慧和先见远超过我们的小聪明,我们就尊重祂,称祂为夫子。虽有时不大明白祂带领的路线,但信祂一定会带我们来到一个超乎所求所望的目的地。我们既肯跟从耶稣,就当以耶稣为决定我们前途和方向的主。
  三、总管、监督(Chief-Superintendent)基督是一位监管我们的首领,我们是祂的属下(Subjects)。我们一切的事奉工作,都当按祂的心意进行。正如头与身子的关系;我们当与经管我们的,尽量配搭合作,随时愿意为祂作成祂所策划的事工。真象古代大家庭里的好管家,忠心耿耿的,完成主人交付祂的一切大小事情。我们既在耶稣基督的经理之下,就当以耶稣为我们处理各样事工的主。
  四、主人(Lord)基督是我们的主人,按照古罗马的传统,我们就是祂的奴仆(Slaves)奴仆原是个极卑贱的人,没有自己的主意,惟有听从主人的命令,依照主人的主张行事。我们虽已脱离了罪的辖制,是个自由身;然而我们却甘心作基督的奴仆,听从祂的吩咐,作成祂所命定的一切事工。今天我们肯不肯以一个完全听从耶稣的仆人的地位,来称呼耶稣为主。
  五、物主、业主(Owner)基督重价把我们买了来,我们就成为属于基督的物业(property)。原来,神创造了天地,祂是天地的主宰;一切被造的,包括我们人,都是属于祂的。祂既拥有我们——正象大户人家所拥有的大小器皿——祂会要求我们,成为圣洁,以合祂的心意,被祂所用。当然,主人心爱的一件器皿,一定为主人所器重。主人不但会使用,也会小心保护。所以在主耶稣手中,必不致损伤。因耶稣是一位看重我们又能善用我们的主。
  感谢耶稣基督,因为祂是我们的主。
若我贪求世上任何一个地方,除了十字架底下的一片尘土,那我就还是丝毫不懂加略山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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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的子孙

耶稣不单是弥赛亚,在新约中也常称为“大卫的子孙”(Son of David)。为什么祂一定要属于大卫的后裔呢?
  早在亚伯拉罕的时代。神就应许亚伯拉罕说:“国度从你而立,君王从你而出。”(创十七:6)这也是圣经第一次预言:以色列民要立国立王,而弥赛亚就要以这样的君王的身份,向人类显现。到摩西临终前,神再一次提示以色列百姓:他们在迦南地立足后,若要立王治国,就当立合神心意的人为王,就是敬畏神,遵守律法,服侍众民,以神治国的(申十七:14-20)。基于这一个原则,耶和华就在扫罗王失败之际,命撒母耳去膏大卫为以色列人的王(撒上十六:1-3)。察看人内心的耶和华,深悉大卫是个合祂心意的人选。大卫敬畏神、遵守律法、效忠国家、服事人民的模式,就肯定了自古以来弥赛亚的形象。当大卫正式登上王位,而且从政行事,确实以神的心意为准。耶和华就启示大卫说:“你的家和你的国,必在我面前永远坚立。你的国位也必坚定,直到永远。”(撒下七:16)。这个应许中“永远”的意识,就奠定了“弥赛亚为大卫王的后裔”的预言。从此以后,列代众先知的预言中,论到等候一位救世主弥赛亚。即是指大卫的一位后裔,而不是什么自天而降的天神,所以先知们就直接称祂为“大卫”(耶卅:9),或称为“大卫的苗裔”(branch 耶卅三:15)。神既与大卫立了誓约,就以大卫为复兴以色列的模式。因此,大卫王位的观念也联系到弥赛亚的政治性。不过,旧约先知对弥赛亚预言的重心,仍然是属宗教信仰性质的。新旧两约中间的四百年,犹太人要在希腊罗马的铁蹄下争取政治及信仰上的独立自由,就不得不紧紧抓注“大卫王式的弥赛亚”(Davi-dic Messiah),来作一种富有政治色彩的宗教信仰。提高民族主义的意识,以求民族的自由生存。这种观念直接影响到耶稣时代的犹太教,甚至影响到使徒时代初期教会的发展。
  新约里的弥赛亚观始于耶稣基督的家谱。马太福音开始就说:(按原文的次序勉强重译)“这一部家谱,就是属于耶稣基督的,祂是大卫的子孙,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太一:1)这是声明,耶稣的资格能满足成为弥赛亚的要求。路加福音的家谱也具有同样的含义。天使报喜讯给马利亚:“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主神要把祂祖大卫的位给祂。”(路一:31-82)这是自古以来犹太女子所盼望的大福,如今临到马利亚。她反复思想后就明白她所受的孕是位继承大卫王位的弥赛亚。在耶稣生平中。当时的宗教领袖都承认弥赛亚是大卫的子孙,只是他们不肯相信耶稣就是这位弥赛亚。然而,当时平民中肯信的,确实把耶稣放在弥赛亚的地位上。那瞎眼的在耶稣后面大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吧”,当然是弥赛亚的代称。迎候耶稣进入耶路撒冷城的群众,高呼和散那时,确实期望耶稣能立刻成立弥赛亚国度,恢复大卫王朝。最后,耶稣被犹太人弃绝,被钉在十字架上。还称她为“犹太人的王”,这是讽刺祂以大卫子孙的地位自称为弥赛亚。保罗在罗马书一开始,就论到所传的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罗一:3)。约翰在启示录中更指明耶稣是“犹太支派中的狮子,大卫的根……”(启五:5,廿二:16)。这些都极清楚地提醒犹太信徒,他们所信的耶稣基督,因是大卫的后裔,就完全符合犹太人长久所盼望的弥赛亚。
  从圣经各处的记载,耶稣是基督是弥赛亚,也确实是大卫的子孙,对我们今日非犹太人的信徒,也具有莫大的意义。
  第一,耶稣是王的身份——祂就是神启示亚伯拉罕和摩西的君王。祂的王权是永远的。我们接受耶稣基督的人,主耶稣就住在我们心里,作主作王。祂会引导保护,秉公行义。在将来的国度里,我们要与祂同操王权,直到永远。
  第二,基督的神性与人性——祂是神,是神所差来救赎世人的救世主弥赛亚。然而祂必须降世成为人的样式。这样祂能体恤人的软弱,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
  第三,神的应许必定应验——耶和华向大卫的应许,又借众先知继续预言。这位“大卫的子孙”,终于在耶稣身上获得应验了。并且“弥赛亚为王”,也必应验在上帝永远的国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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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能力

“我的恩典是够你用的,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十二:9)。紧接着神够用的恩典,就是彰显在人软弱上的神的能力。新约圣经原来的文字指“能力”[dounamis=dynamics]是极其强烈的动能。甚至在英文的观念里,是强烈得能产生炸药dynamite或制成发电机dynamo。
  先是在福音书中,称神为大有能力的权能者(路一:48;可十四:62),在她凡事都能(太十九:26;路十八:27)甚至能叫人从死里活过来(可十二:24)。福音书及启示录也提到神在末后的日子要胜过魔鬼,消灭地上的恶势力(太十二:29;路十:19;启十三:2)。主要得胜,且永远坐在宝座上为王。当耶稣尚在地上时,祂所讲的话都是充满能力的,祂可以用话语来医病赶鬼行神迹。在犹太人足足证明祂就是弥赛亚;对我们来说,祂确实是罪人的中保。虽然当时的犹太人不肯接纳祂、反把祂钉在十字架上。但祂第二次再临的时候,却将展示出更大的能力(太廿四:30)。祂会带着极大的荣耀,同众天使圣徒,在号筒吹响中,将神的国大有能力的降临(可九:1)。
  既有了这样一位大有能力的主耶稣,难怪保罗喜欢夸自己的软弱。他认为这样可以叫“基督的能力复庇我”(林后十二:9)。事实上,这个在新约中用了一百十八次的dounamis,保罗书信就囊括了极大部份。保罗先从反方面说明:人本身并无能力去讨神喜悦或遵守律法的(罗八:7),反而使自己陷于罪中(林前十五:56)。然而,凡相信这位复活救主的人,主就从他们显出浩大的能力(弗一:19)。靠着这与基督的爱相系的能力,我们可以发出胜利的呼声:“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面对世人任何艰苦逼害,宇宙中一切生死权能,我们都有余了(罗八:35-39)。保罗又常把这能力与圣灵联接一起。因圣灵在地上代表这位已经进入荣耀的基督。原来富有知识智慧的保罗,向最讲究才学的哥林多人说:祂讲道不是用高言大智,而是借着圣灵的大能(林前二:4)。事实上,智慧和知识只能叫讲道的人表达一篇精美的讲章(an elegantsermon),惟有圣灵充满的主的仆人,才真能传出一篇大有能力的讯息(a dynamic message)。
  按人的想法,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是最软弱的:其实,林后十三:4清楚地刻画出另一幅图画:“祂因软弱被钉在十字架上,却因神的大能仍活着”。十字架虽否定了人的力量,但这位从死里复活的主,却把神的大能,活了出来,叫我们信从祂的人都能靠着祂复活的大能,击败自己无法胜过的死亡,以致与祂一同活着,且有能力活到永永远远。这样的胜利,可以叫我相信“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四:13)。原来,基督加在我们身上的力量,是要叫我们坚固。既得坚固,我们就有责任去扶持弟兄的软弱(罗十五:1)。接纳他们,象基督已经接纳了我们一样。然而我们当认清:力量的源头既从基督来的,我们就不敢随便滥用神的能力,去达成自己的私意。为此,神的能力是要彰显神的荣耀。我们活在地上,也是要将神的能力活出
来,把荣耀归给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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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形象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创一:27
  创世记第一章廿六及廿七节告诉我们,神造人是照着神的形象(image)造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若是指我们人的样式就是神的样式,那么神也是有头有眼有手有脚的吗?或是说:亚当被造时确是象神,但现在的人类败坏了,都不象神了!那么现今人类的样式与当初的亚当不同了吗?或是说:这形象是指属灵方面,不是指肉体。那么当初神造亚当是造了个灵体吗?这几种讲法,好象都不太合理。
  到底什么是神的形象呢,圣经中每提到“神的形象”(image of God=lmago Dei)就用来解释“人的本性”(human nature)。换句话说:人性在本质上是属于神的形象的。在创世记第一章的记载里,叫我们能认识,人生的几个基本观念:因为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所以,第一,人的创造远超过一般受造之物。人与其他任何动物在本质上在价值上完全不同。因为惟有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第二,人是个有灵魂的活人。人里头有灵(Spirit),这灵是能直接与神相交的;人能敬拜神,能认识神。而且人的灵是永存不朽的(immortal)。第三,神把人放在祂所造的世界中,赐人有超然的权柄与能力,叫人可以管理(dominion over)这世上其他受造之物。
  所以从创世记的记载里确实叫我们看到神造人原本的心意。人的确具有神的形象。无论是人外面的表现和内里的质素,确实是将神的形象显示了出来。可是人犯罪堕落了。人既吃了神吩咐不可吃的果实,必须承受公义的审判,就是“吃的日子必定死”。这“死”使“神的形象”遭受破坏。犯了罪的人不再象当初被造时的人的本性,具有那种完整的神的形象。人就不能再享有神的形象原来所附的特权,也不能再随时与神相交,更不能再全权统管被造之物了。人失去了神的荣光;人明亮的眼睛所看见的只是自己赤身露体。最后,人被赶出伊甸园,人要劳碌,人会死亡。
  现在人需要什么?需要救赎!需要神亲自救赎,来得回神的形象!
  耶稣基督来到人世间、完成了神救赎罪人的功夫。凡信祂名的人,都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什么是永生?怎样才是一个得永生的“人”?
  当人犯了罪,人就失去了神的形象,不再具有那种属灵、公义、圣洁、永存的天性。然而,他仍然是个“人”(是象神而不似走兽的)因此,人里头还是具有理性,具有道德。不过这种优良的人性,已经彼自己的罪性所遮掩,所利用,使自己理性的判断和道德的价值,毫无准则,随环境而浮动;甚至以别人所指所说的,来定估自己的看法想法。当人获得耶稣基督的救赎,得回了神的形象,就成了“新造的人”。人就重新回复了与神交通的功能,且以神为准则,来表达他的理性和意志。在新约中称一个得永生的人为“新造的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西三:10)“有真理的仁义(公义)和圣洁”(弗四:24)。很明显的,这新造的人是具有神的形象的。雅各书三:9也论到,具有神形象的人应有的尊严和威望。换句话说:失去了“神的形象”的罪人,只有借着基督的救赎,才能使人回复到神创造时人原有的样式,就是具有“神的形象”的人。
  今天你我基督徒,确实与世人不同。既然罪得赦免,有了作神儿女的权柄,也就满有神的形象。应当把神放在我们生命中的真理、公义、圣洁、尊严反射出来,叫世人从我们身上看见神。这样,我们就真是神的形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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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意奉献

“乐意奉献”一直是今日教会告诉会友不可轻忽的一种责任。事实上,每一个信徒都知道,他既已受洗加入了教会,就应该在读经祷告聚会崇拜见证奉献上忠心。华人特别懂得送礼的规矩,有些庆典集会,人虽不一定要到,“礼”必须送达。抱这种观念的会友,虽不常去教会礼拜,但每月必设法送钱到教会去。使教会了解,自己尚不致与教会脱节。为了避免会友误会,讲台上也少讲奉献的经文。于是信徒对奉献的真理实在懂得太少。只知道“乐意奉献”这样一个口号。
  首先要明白的:“奉献金钱”是一种”礼物”。礼物是白白送呈的。在圣经中这叫做恩惠(Grace)。恩惠的礼物必是出于爱心的。正如耶稣基督是上帝赐给人的礼物,借此显明神的恩典和祂的大爱。所以金钱的奉献是信徒对神恩惠大爱的回报。应当是信徒的“乐意奉献”。
  圣经也清楚表明:金钱的奉献是品质(qual-ity)重于数量(quantity)。马利亚献上了一玉瓶至贵的真哪哒香膏,耶稣所称赞的是她的爱心和信心,借以改正门徒对这瓶香膏表面价值的谬论。耶稣也曾称赞一个奉献两个小钱的寡妇,因她把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所以奉献的心意和态度。在神的眼光中,远超过奉献的数量。然而香膏的昂贵又全部倾倒以及两个钱占有寡妇拥有的总值,也确实说明了数量本身的重要。因为数量能启示品质的优越性。
  “奉献金钱”的真理原出于旧约律法中的献祭。人到神面前来敬拜神的时候,献祭是极其重要的一个项目。当时的以色列人献上祭物来赎罪、来感恩、来祈求、来亲近神,正如今日教会崇拜聚会中的祈祷、读经、赞美、奉献一样。唯一与旧约祭礼不同的,就是我们今天不再以金钱的奉献来赎罪。因为赎罪的功夫已经由主耶稣独自担当完成了。凡信主耶稣的都已获赦罪之恩。现今为了主在救恩上和日常生活上所赐予我们的,我们可以以物质金钱的奉献来感恩。我们也可以为教会或某种圣工上特殊的需要,以感恩的心而尽力奉献,以使主所爱的人或属主的事工得获好处具有进展。既然是为了感恩,那么金钱的奉献应当是崇拜中的一个重要的部份。无论用什么方式,只要公众能以崇拜的心灵来献上金钱以表达他们的感恩,都应当是正确的。
  最后,“金钱的奉献”是信徒的特权。换句话说:惟有已经接受主耶稣而有主生命的信徒才有资格奉献金钱。我们天上的神是创造万有的,祂原不缺少金钱。同时在我们的信仰里,也不需要为来世积聚功德或财物。所以任何人不能用金钱去讨好天上的神,也不必用金钱为自己的来世打算。为这缘故,与基督的生命没有关系的人,就没有奉献金钱的必要。因此在崇拜聚会中往往在收取奉献前,主席在台上会宣布说:“凡不了解奉献的未信朋友,请不必奉献”。事实上,未信的人根本就没有“奉献”任何财物的权利。
  奉献既出于爱神的心,为感谢神对我们的爱和看顾。我们就当存感恩的心,欢欢喜喜地,运用神给我们这样的特权,向祂摆上我们的乐意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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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悯

中国人认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对一些可怜悲哀不幸的事,人人都会有一种“心有所不忍”的感受。尤其是华人,情比理更受重视,往往为了人情交情而表达感情同情,无论表达得合理不合理,都会受人褒扬。不过,我们基督徒应当学效主耶稣,祂在世上并不滥表私情。圣经中常说祂,“怜悯人”,或“动了慈心”。英文译作have compassion。
  圣经辞典告诉我们,“怜悯”就是“由于爱心的关怀而促成一种怜恤的感触”。这字的原文,无论在旧约和新约中,都是以动物的内脏或人体的胎位和肚腹来比喻怜悯或同情。中文可译作一个人的心肠(正如手足指弟兄,胃口指食欲)。约壹三:17说明:“凡有神的爱的人,必会因怜悯人而尽自己所能,用行动来帮助别人的需要。”由此可知:“怜悯”(一)必须以神的爱为基础;(二)又必须有行动来表现;(三)也一定有一个人或一件事作为接受的对象。
  因主耶稣在地上要彰显这位满有怜悯的父神,祂那种弥赛亚的怜悯(Messianic Compas-sion)在好几件事上向世人表明出来了。当祂看到流散遍祂的百姓,没有真正上帝的话来培养教导,只是听文士法利赛人的一些传统教条,“如同羊没有牧人”就怜悯他们(太九:36)。祂之所以用五饼二鱼叫五千人吃饱,又用七饼几条鱼叫四千人吃饱,都是当地面对这大群饥渴慕义的群众,以怜悯他们缺乏喂养的心,使他们得以饱足。祂对身患疾病心理伤痛的人:如长麻疯的病人(可一:41)、两个在路上喊叫的瞎子(太廿十:34)、和拿因城门外为少年独子出殡的寡妇(路七:13),主耶稣都以怜悯的心,治好病人,叫死人活过来;以致把喜乐和盼望带回给需要的人们。从耶稣所讲述的比喻中:一个主人对欠他债无法偿还的仆人(太十八:27)、慈父对一个回头的浪子(路十五:20)、以及好撒玛利亚人对路旁的伤者(路十:33),都活画出耶稣基督倾倒自己的生命力量时间财物,助人渡过人生的紧要关头。这里显明主耶稣自己的性格,也描述出诗人对耶和华的传真——“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祂的人”(诗一Ο三:13)。
  保罗具有能够深切体会耶稣基督怜悯人的心肠。为了曾经得罪主人腓利门的一个奴仆阿尼西母,因从保罗得着基督的生命而确实悔改,且愿意回到他主人腓利门手下去;保罗写信给腓利门。首先称颂这位富有信心爱心的腓利门,保罗从肺腑心肠里生出快乐和满足来,同时也要求腓利门肯以保罗能怜悯人的心,来接纳这个曾经得罪他而逃亡在外的奴仆阿尼西母。虽按当时的罗马法,这仆人可以被打死,除非主人有足够的慈心,肯收留这奴仆(门七,十,十二)。在这短短的书笺中,保罗竟三次用“怜悯”这个字,可见保罗爱人和关怀人的慈心。
  无可否认,今天的基督徒实在缺乏怜悯人的心,在待人接物中,一味要求公正,还求上帝亲自作适当的“报应”,免得自己吃亏,为什么我门不能学象保罗,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把神的爱作为基础,切切实实地以行动表达主耶稣怜悯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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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

心理分析学家认为:一个人的欲望达到满足,他一切的问题就都解决了;他也就成为一个正常的人。可惜,我们都知道,人的欲望是从来没法满足的。
  圣经中有一个字,中文常译作“知足”,英文可译作be content或self-sufficient。在新约中,以动词的方式用过十一次,当名词和形容词用,只在保罗书信中出现过三次(林后九:8;提前六:6;腓四:11)。
  圣经中论到“知足”是指:“所需要的东西已经足够了。”好象聪明童女灯中预备的油是足够的(太廿五:9);或几两银子能买的饼给五千人吃是不够的(约六:7)。对一个基督徒来讲,在他生命的深处,常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因此他能领悟到:凡人所拥有的,无论是人事财物,都是主所赐的;如此,人就能产生心满意足的感受。正如经上指录:“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六:8);又“要以自己所有的为足”(来十三:5)
  如果我相信我所需要的一切都是神所赐的,一颗敬畏神的心必自然而生。我会俯伏在神施恩座前,称颂神、赞美神、虔诚敬拜祂。这样,从我敬虔的心灵里,必能深深地领会到神里面的知足。提前六:6称:“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大利就是最大的收获(greatest gain),最高的利益。一个属神的人,外形具有敬畏神的态度,内心满有知足,他在这世上还贪图什么利益呢?
  由此可见,在知足里,一个基督徒对他的天父既产生了绝对的信赖(with full confidence and trust),就当然不会为他地上的生命忧虑: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一个比麻雀或野花更贵重的“天父儿女”,神岂不把一切所需用的都赐给他吗?他还有什么理由不知足呢?(太六:25一34)
  使徒保罗更进一步的操练自己无论在什么的物质景况里,都可以知足(腓四:11f)。不论是贫贱、丰富、饱足、饥饿、有余、缺乏、对他都毫无影响。他的知足决不受外界物质多寡、肉体苦乐的限制,却在乎内心从神那里来的力量。所以他接着说:“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甚至,对自己曾三次求主挪开而仍留在身上的那根刺,都被看为是神使他知足的恩典(Sufficient is the grace for me)(林后十二:9)。事实上,确有不少患上绝症而身体痛楚万分的基督徒病人,从他们深邃的信心所产生出内心的知足,就能在面颊间流露着令人难以置信的喜乐。这也许是表达在基督里“知足常乐”的最高峰。这样的人才真够资格“夸自己的软弱”
  有一天,耶稣的门徒腓力自作聪明的表达一个崇高伟大的理想:“求主将天父显给我们看一看,我们就知足了”(约十四:8)。想不到主耶稣非但没有称赞这样热诚属灵的要求,反倒指正腓力观念的偏差:“……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天父了”。换句话说:一个真正“看见”耶稣的人,当是个知足的人,因为他确实认识天上的真神。
  但愿这位加恩惠给你们的神,使你们凡事常常知足,能行各样的善事。(林后九:8)
若我贪求世上任何一个地方,除了十字架底下的一片尘土,那我就还是丝毫不懂加略山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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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性

保罗向哥林多教会论到说方言的事,他认为方言祷告只是人的灵祷告,对自己的悟性就毫无作用。所以在祷告唱诗时,都必定要用灵,同时也要用悟性。尤其在会众前,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比说万句方言更强(林前十四:14-19)。这里保罗所提到的悟性,到底是指什么?其实,悟性这个名词在新约中用过廿四次,当作动词又用十四次。不过中文圣经却译作好些同义的其他词汇(英文也译作mind或understanding)。
  广泛的来讲:悟性是在人里面的一种机能,使人能产生智力;透过自己的理智思考,对所意识到的某些事和人,能够了解明白,且能有智慧地达成以人性道德为准的判断。正如保罗认为当时哥林多教会在集会时说方言,就没有能把神赐的说话达到别人的理智,以致别人都无法明白神所要传的话。这种听了不能明白的声音,在集会中,非但不能帮助会众,还可能因表达方言的个人性及情感性而制造出难以控制的场面。复活的主耶稣曾在地上告诉门徒有关摩西和先知的话会应验在自己身上,但门徒必须先明白圣经所记载的这些古代预言。“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路廿四:45)。当门徒的“心窍”(悟性)开通了,他们就真能运用神所赐的智力,来作理智的思考,甚至能判明是非。这样,门徒们对圣经的话会更深入更正确的领悟。
  当一位基督徒把一个真理想通了,他就会表达出一个坚定的立场,支持他所明白的真理。这种悟性的表现,中文圣经译为“一心一意”或“心志”。记得保罗劝哥林多教会“不可分党,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林前一:10)。每当教会渐渐扩大,人才增多就意见纷纭。若分了党派就更严重。由于满足某些人一时的情感意气,就彼此对立。若肯以理性认真深思,必能用悟性下个结论:何不“一心一意彼此相合”呢?当人还没有信耶稣前,意气行事可以越闹越凶,那是“从前行为上的旧人”因私欲的迷惑越变越坏。但信主以后,主既赐下新的生命,就当使“心志(悟性)改换一新”(弗四:23)。以致思想意念彻底的革新,成为一个新人。
  当然,一个基督徒的悟性,不只是普通人的心思意念而已。我们的一举一动、行事为人,都蒙圣灵的引导。使我们立志行事都有神在我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所以我们尽管可以放心,如果我们每天愿意过交託的生活,圣灵就常在我们的心思意念中指示我们。怪不得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因为基督已把他自己的心意(悟性)放在我们的悟性里了(林前二:15-16)。
  
若我贪求世上任何一个地方,除了十字架底下的一片尘土,那我就还是丝毫不懂加略山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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