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歌導言
{\Section:TopicID=154}一:一章一節可譯作「歌中的歌,是所羅門的歌」。這歌是說到所羅門。所以主在本書中的地位乃是王。主在這裏,是站在復活升天的地位。大?殺歌利亞,他得勝了仇敵,這是指十字架掌權的基督。所羅門是接受殺歌利亞的好處,而作一個平安的王,這是指復活掌權的基督。所以在本書中,主是站在所羅門王的地位。我們是和一位所羅門王來往。爭戰已經過去了,他是一位得了榮耀,大有權柄的基督。這是本書開始就給我們看見的。在本書,我們和主,不是像約拿單和大?的關係,乃是像書拉密女和所羅門王的關係。約拿單愛大?,是因大?得勝了仇敵;書拉密女愛所羅門,是因所羅門的自己。有的人愛主,不過是因主的十字架;有的人愛主,不只是因主的十字架,也是因主的復活。十字架是主得勝作王,復活是主的自己。示巴女王起首不過是聽見所羅門的作為,後來她看見了所羅門的自己。吸引她的是所羅門。所以我們不只像約拿單那樣愛大?,也要像書拉密女那樣愛所羅門。這本書是領我們認識祂是王。
二:書拉密女的經歷是代表個人的,並非代表團體的。女人,在聖經中,是代表主觀方面的經歷的。所以這女子的尋求,是指單個信徒的尋求主,不是指團體教會的尋求主。是說到一個人從羨慕主起頭,到與主有滿足的交通為止。
三:本書的中心,是講到屬靈的交通。所以不問這書是分幾段,它所記的歷史,卻是一條線下去的,是一直繼續下去的。它不是片段枝葉的歷史,不是東鱗西爪的軼事。它所看重的點,乃是進步追求跟隨主的人所有屬靈的情形──一生所經歷的階段,最後所達到的境地。像馬丹蓋恩所寫的「靈性水流」,賓路易師母所寫的「靈命四層」,也都是這一種的性質。
四:本書是說到一個人已經得救了而有所追求。所以對於得救的事,就完全不提。本書所注意的,不是關於罪人的問題,乃是關於信徒的問題;不是講到非屬乎主的人,乃是講到屬乎主的人。所以,並不說人如何追求得救,乃是說人如何羨慕追求得?主。不講信,只講愛。本書的旗號是「愛」。「以愛為旗」,這是我們的口號。
五:本書是一本詩,是用詩的辭藻、言語、字句來寫出屬靈的歷史。所以,許多地方只能以意會,不能以言傳。
六:本書和馬太福音,是說到信徒與主的關係的兩方面。論職責,我們和主是君臣的關係,這是馬太福音所給我們看見的。論交通,我們和主是夫婦的關係,這是本書所給我們看見的。
七:本書最多用的一個字,就是「愛」。這個字的用法有好幾種,有單數、多數、男性、女性和普指的不同。例如:「佳偶」原文是女性的愛。「良人」原文是男性的愛。一章二節、四節,四章十七節,七章十二節的「愛情」,是多數的「愛」。它們的單數,本書都指?「良人」。「良人」這「愛」,是單數的,亦可稱為「大?」,因為「大?」就是「愛」的意思。二章四節的「愛」,是普指的。二章七節,三章五節,八章四節的「親愛」,是女性的愛。五章一節、十六節的「朋友」,宜作「親愛」,是和佳偶相對的男性的愛。
八:解釋本書的幾個原則:
(一)每一段的解釋,必須與本書中心的思想──屬靈的經歷──那一條線聯得起來。
(二)每一句話的意義,一面要在本處講得通,一面又要與那一條線聯得起來。
(三)主在馬太福音十三章解釋比喻的時候,有的地方祂詳加解釋,有的地方祂不加解釋。解釋本書,也該如此。
(四)研究名詞的意思,一面要從字的本身去尋解釋,一面要從聖經中歷史的用法去尋解釋。
(五)本書講到新婦和新郎的時候,常常用許多別的東西來比喻。它的特點,都是寓意的;它的比喻,都是表號的。寓意的,是很容易明白的。但是,要明白表號,就得有成熟的考慮。所以,表號的話語,都得照聖經中的用法和神的教訓,才能明白。寓意和表號的性質,有時相同,有時完全不同,並且是常常不同的。我們不管它的相同不相同,我們乃是要問它是指?甚麼說的。表號常能把寓意所不能有的給它。例如:啟示錄一章十五節說「腳好像在爐中鍛鍊光明的銅」。腳是寓意,我們知道是指行動說的。好像在爐中鍛鍊光明的銅,這是表號,這不是一下就可明白的。
【{\Section:TopicID=155}題目】一章一節:「所羅門的歌,是歌中的歌」(原文無「雅」字)。所羅門曾作詩歌一千零五首(王上四32);在他這麼多的詩句中,最好最寶貝的,就是這歌,所以說這是歌中的歌。至聖所是聖中的聖;主耶穌是王中之王,主中之主;這歌是歌中的歌。傳道書是虛空的虛空,這歌是歌中的歌。
這歌與傳道是相對的。傳道書是說流蕩的生活,這歌是從流蕩得了安息。傳道書是說人憑?知識得不?滿足,這歌是說人憑?愛才能得?滿足。傳道書是說追求在日光之下的,這歌是說追求在基督裏的。傳道書是說東西尋錯了,路也錯了,所以結局是虛空的虛空;這歌是說東西尋得對,路也對,所以結局也好。―― 倪柝聲《歌中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