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19:6—8
经文:“……这祭物要在献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必用火焚烧;第三天若再吃,这就为可憎恶的,必不蒙悦纳。凡吃的人必担当他的罪孽,因为他亵渎了耶和华的圣物,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标题:耶和华借摩西对以色列全会众的晓谕(五)
这里让我们看见平安祭当如何才能蒙神悦纳,也就是说这里所描述的,是平安祭的具体处理。
祭物要在献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这表明平安祭的祭物是给人吃的,而吃祭物的人,自然是耶和华的祭司了!关于吃祭物的时间——献的那一天和第二天,这表明作为平安祭的祭物,对祭司而言是有“保质期”的。当然,这“保质期”并不是质量保证,而是属灵意义上的保质。
圣经接着让我们看见的信息就告诉我们为什么要在献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了,其原因就是剩到第三天的,必用火焚烧。这里的“必”是必须的意思,不带有应许之一,而是强调这件事情的重要性。也就是说,作为平安祭的祭物若剩到了第三天,只有一法进行处理,那就是用火焚烧。
导致这种处理方法的原因,乃是第三天吃就为可憎恶的,且必不蒙悦纳。这两个原因的出现,是让我们知道平安祭限定在献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并不是质量问题,而是属灵的意义问题。这里所描述的第三天吃这平安祭的祭物,是带有负面影响的,直接导致这件事情成为可憎恶的,间接也导致了这祭物将必不蒙悦纳。
圣经在这里也告诉我们,凡吃这祭物的人,必担当他的罪孽。这罪孽所指的,有几层意义:一、破坏祭物的神圣性;二、破坏献祭者的虔诚;三、此为可憎之事,祭物不蒙悦纳;四、不按神的要求行,显为不顺服;五、亵渎耶和华的圣物。
圣经给这类人定下了结局,或者更准确地说,神亲自要对这类人施行审判,定他们的罪,判定他们的结局:那人必从民中剪除!这一结局并不单是肉身的死亡,更是从神的产业中被除名,从神的百姓中被驱逐。也就是说,这审判最可怕最严重的地方,乃是在于与神的隔绝,与以色列民身份的断开,因为“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
如果你要成为教会领袖,神学一定会给你帮助;但如果你要成为基督的仆人,神学绝对会成为你极大的拦阻!你只需要好好在环境中学功课——以耶稣基督为最好的榜样,以圣灵为最好的老师,以圣经为最好的教科书,以神所赐的环境为最好的课堂,以周围的弟兄姊妹为最好的同学——有此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