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10:17
经文:“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主又给了你们,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
标题:怒因(一)
这里让我们看见导致摩西发怒的原因,是因为以利亚撒、以他玛似乎没有按照神的吩咐,在圣处吃这赎罪祭的祭物。
摩西首先指出的是一件非常重要也是绝对本质的事情,就是赎罪祭的至圣特性。所谓至圣,是属于神的那种不可玷污的圣洁,全然属于神的,罪恶不能沾染的那种特性。这赎罪祭的至圣,正是表明了赎罪祭就是完全属于神的,无法被世俗玷污,不能被罪恶沾染的这种绝对圣洁。非常明显,这一信息是要强调这赎罪祭与神的关系,在至圣上是同等的。也就是说,赎罪祭的圣洁特性,等同于神的圣洁特性,是完全的等同,因为其乃至圣。
摩西指明这赎罪祭是主赐给以利亚撒和以他玛的,这表明赎罪祭的权柄乃是神的,神有绝对的承受与赐予的权柄。主将这赎罪祭的祭物赐予了以利亚撒和以他玛,这是一种赏赐,也是一种交托。赏赐是属于恩典性质的,交托则是属于职责性质。在“主又给了你们”这句描述中,我们看见神是以主的权柄出现说话的,以此表明神的主权特性,就是对于一切事情的掌控权柄。他将赎罪祭赐予以利亚撒和以他玛,这是恩赐,也是职责的交付。对于以利亚撒和以他玛而言,他们不仅承受了赏赐,也接受了使命、职责——就是赎罪祭。
我们看见主将赎罪祭交给以利亚撒和以他玛的目的,是要让他们担当以色列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以色列百姓赎罪。这两句话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都是指着以利亚撒和以他玛的祭司职分而说;或者也可以说,以利亚撒和以他玛承受赎罪祭的事情,是要让他们担当以色列会众的罪孽,就是在耶和华面前为以色列会众赎罪。这担当会众的罪孽是强调目的性,而在耶和华面前为以色列百姓赎罪,则是强调职分性,其间没有意义的不同,却有一定的差距。担当会众的罪孽,是强调为以色列民所做的,乃是作在人的面前,得到人的见证;而为以色列民赎罪,则是强调为耶和华的所做,是在耶和华面前,乃是要追求得神的喜悦。其间并不矛盾,乃是互补;也不重复,是为强调。
摩西发怒的原因,乃是以利亚撒和以他玛没有在圣处吃这些赎罪祭的祭物。摩西认定这赎罪祭的祭物,必须在圣处吃,这是真理。 但以利亚撒和以他玛没有在圣处吃,这似乎表明了他们并没有照着摩西从神所领受,又传递给他们的信息行。摩西已然知道这赎罪祭的祭物是被焚烧了,但他却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或者更准确地说,他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故此他发怒了!非常明显,在他的怒气中,他还保持着一丝清醒,所以他加以追问,给以利亚撒和以他玛解释的机会。这是神的仆人应该学习效法的。我们往往会在怒气中迷失自己,没有弄明白前因后果,便怒气填胸,这是不好的,是需要引为鉴戒的。我们应当效法摩西,时刻保持清醒,要给人解释自己问题的机会,弄明白事情的前因后果,再下结论,这样可以省却我们与弟兄姊妹之间的误会,消除矛盾的隐患,让神的家中更加的和睦。
……
如果你要成为教会领袖,神学一定会给你帮助;但如果你要成为基督的仆人,神学绝对会成为你极大的拦阻!你只需要好好在环境中学功课——以耶稣基督为最好的榜样,以圣灵为最好的老师,以圣经为最好的教科书,以神所赐的环境为最好的课堂,以周围的弟兄姊妹为最好的同学——有此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