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作者,曾受情欲的捆绑,而靠着主耶稣基督得释放。)
(一)合乎圣经的性是什么
年轻的弟兄在性的问题上受到的困扰比其他人大得多。首先的问题是:从圣经出发,我们基督徒应该怎样看待性的问题呢?比如手淫,同性恋,等等。
在思考这些问题之前,首先要看一看神设立婚姻的目的:
(创世纪)2:18 耶和华 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这里提到了性的目的:婚姻。那么性可以被用在其他的用途上面么?
根据圣经,在婚姻之外,性不可以被用于其他目的,比如安慰自己,娱乐,寻找新鲜刺激。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判断不合圣经的性都有哪些:
1,体液的归宿
在发生性行为时,体液唯一正确的归宿应该是在女人那里。(创世纪)
38:9 俄南知道生子不归自己,所以同房的时候,便遗在地,免得给他哥哥留后。
38:10 俄南所做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也就叫他死了。(利未记)
15:16 人若梦遗,他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用水洗全身。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手淫、同性恋等等体液归宿不正确的性行为,都是神所厌恶的罪。
2,同性性关系
关于同性恋,迷惑人的地方有很多。比如有一些弟兄姊妹试图区分出“淫乱的同性性关系”和“非淫乱的出于爱情的同性性关系”,这种区分是不对的。同性性关系和异性性关系不同的是,异性的性关系可以是神许可的(婚姻之内的性),而同性的性关系只要发生,就必定是神所憎恶的。
(利未记) 18:22 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申命记) 23:17 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娈童。
(罗马书) 1:27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哥林多前书)
6:9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
6:10 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国。
请注意在哥林多前书中提到同性恋的时候,用了两个词“作娈童的、亲男色的”,正好和同性性行为的角色是符合的。圣经虽然古老,但是却把所有问题都清清楚楚地讲明白了。看来的确是: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3,婚姻以外的性关系
这是一个最简单有效的判别方法。这里的婚姻是指神所设定的婚姻,并非是指立法所规定的婚姻。例如同性婚姻等等并不是神所设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