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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常蓝》

八月十六日 彻底摆脱!

  基督徒有责任要彻底摆脱过去

  圣经中一再出现一句话:“这事以后”。这个译文也许不能尽传原文的意思,但却蕴含至理。

  基督徒该有忘怀过去的力量。

  人生一大悲剧,就是对过去留恋不舍。

  许多人只活在往日的胜利光辉中,缅怀过去的伟大时刻,却完全不能尽今天应尽的责任。

  许多人一味沉陷在过去的失意、悲痛、哀伤和失败里,生活中充满苦痛怨恨。

  一个人若是耽湎在旧日里,怎能在今天过新的生活!

  保罗说:“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腓3:13)”。这才是基督徒的生活方式。

  我们要能彻底思考、贯彻行事,更能摆脱过去,积极向前迈进,这才是有意义的人生。
I am the rose of Sharon,and the lily of the valle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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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七日  勇敢

  康明家族的祖先可以上溯到一O六六年随征服者威廉一世同来的罗勃·康。这个家族的格言很简短:“勇敢”。

  勇敢是人人都承认又称羡的德行。

  美国有位名叫雷诺兹的著名新闻广播员,曾在一本报导大战的书中,谈及战时他在伦敦目睹的一件事。

  有次他在伦敦街道上,看到马路对面一个大门前有个退役军人转业的守卫。那人年纪不小;战时民生凋敝,他的制服已破旧不堪。

  正当雷诺兹注视他时,有位军官从另一头走来,经过老卫兵身边,举手行了一个军礼,然后走过去。

  雷诺兹心想,难道军官要向老兵敬礼吗?

  不久又有一位官价更高的英国皇家空军军官走过,同样在经过老卫兵的身旁时,向他举手致敬。

  雷诺兹很惊讶,他带着好奇心看下去。

  远远地又走来一位官至少将的军官,经过老卫兵身旁时,同样对他举手敬礼。

  雷诺兹惊奇之余,便横跨马路,打算把这个老头仔细瞧个仔细。走近一看,立刻瞥见他外衣左胸挂了一条勋章的绶带,深红色,是维多利亚十字勋章,那是英勇行为可获得的最高荣誉奖章。

  只要带上这种绶带,海陆空三军的最高长官,也须向他致敬。

  勇敢值得人人尊敬。
I am the rose of Sharon,and the lily of the valle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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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八日 不以为耻

  “勇敢!”

  基督徒需要有勇气,教会和信仰受到攻击时,我们尤其要有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勇气,和不以我们所信、所事奉的主为耻的勇气。

  瑞德伍讲过一位少年参加一间基督教团体主办的营会的故事。少年来自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家庭,除了咒骂时瞎喊外,从不提基督之名。

  他在营会中第一次碰到用餐前须作谢饭祷告的事。他以前从不知道,但有人跟他解释谢饭的含意后,他很能接受,也很喜欢。

  两星期后他回到家里,吃饭前他站起来谢饭,他的大哥立刻把他按了下去说:“我们家不来这一套。”

  下一餐他又站起来谢饭,同样被大哥按了下去。

  第三次用餐时,他还是站起来谢饭,他大哥伸出拳头准备打他。这时他们那位一向不把基督教放在眼里的父亲开口了:“住手!”就算你不喜欢你弟弟的行为,至少他比你有勇气。

  特土良是基督教早期最受人敬重的一位教父。据说他有段时期担任过罗马帝国的首席检察官。他在罗马执业律师,他看见那些由他检举的基督徒所表现出的不怕死勇气,内心深受感动,从而探究其信仰,后来他成了基督徒。

  勇者无惧!

  这是一句伟大的格言。

  它也应是基督徒的箴言。

  正如保罗说的“我不以福音为耻”(罗1:16)。
I am the rose of Sharon,and the lily of the valle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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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九日 尝试!

  邓达斯家庭最早聚居于苏格兰中南部的福斯河南岸邓巴附近。他们的格言是一个法国字:Essayez!意思是:“尝试!”

  这是最伟大的格言之一,也是耶稣基督曾向任何想跟随他的人讲的一句话。

  我们面临任何要求、任务或挑战时,会有两极的反应。一种人会说:“办不到”,另一种人则会说:“我愿试”。

  我们读到耶稣施行神迹医治的故事,时常发现那些得到医治的人都是愿意一试的人。

  耶稣对那位被四个朋友抬来的瘫子说:“我吩咐你,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可2:11)这个人原可以说“那正是我做不到的事。”

  但是他愿意一试,神迹果然发生了。

  耶稣对枯干了一只手的人说:“伸出手来。”(可3:5)那个人很可能会说:“你难道看不出我做不到吗?”

  但是他愿意一试,神迹果然发生了。

  耶稣对那位行淫时被拿的妇人说:“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8:11)。从表面看,对犯奸淫的妇人作出这种要求是没有用的。

  但耶稣明确地希望她回去后切实遵守。

  我们不应该被那句愚蠢悲观的话“办不到”牵制住,弄得犹豫不决,不去做本来应该做的事。

  我们只靠自己,许多困难是无法解决的。

  但有主耶稣的帮助,世上就没有难成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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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二十日 没有难成的事

  “尝试!”

  我在前面已说过,世人处事的反应有两种,一种人会说:“办不到”,另一种人却:“我要试”。

  基督复活后,向众人说了一件最不可思议的事:“你们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徒1:15)

  他们去了。

  这批门徒是最有理由说:“这是办不到的。”把普世宣教的责任交给一百二十位无知识的犹太人,看来很不切实际,但门徒却都愿意一试。

  他们做到了。

  有一次门徒终夜劳碌打鱼,却一无所获,耶稣吩咐他们再下一网。彼得回答说,他们整夜劳力,并没有打着什么,再试有什么用!但依从你的话,我就下网(路5-11)

  神迹出现了。

  基督徒有救主耶稣同在,绝对不要说“办不到”。反而要说“我要尝试。”

  神迹就会出现。
I am the rose of Sharon,and the lily of the valle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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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二十一日 基督的应许

  “尝试!”

  许多人因为认定办不到而拒绝接受福音,他们会说福音的信息“太好了,哪里办得到”。

  我们的回答是:“试试看。”

  我们不能靠辩论叫人接受耶稣基督的救恩。如果有人已经接受,我们可以帮助他消除疑惑,坚定信心。但对那些犹豫不敢尝试的人,我们只能告诉他:“我不想跟你争辩,我只能告诉你,‘试试看’。”

  主耶稣总是劝勉我们:“事情看似无望时,试一试,看看结果如何。如果你认为我的福音虽然动听却办不到,何妨试试,看结果如何。”

  对基督徒来说,没有什么格言比邓达斯家族这句:Essayez!“尝试”更宝贵的了。

  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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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二十二日  敬畏上主

  卡内基家是苏格兰的大族,与骚塞斯克和奇纳德家族有深厚血缘。这一家族的祖先可以追溯到公元一二O三年一个名叫巴林哈德的人。

  他们家族的格言是:“敬畏上主。”

  这是一句重要的格言。

  这句格言要我们明白敬畏的重要性。

  希伯来的智者说:“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箴言1:7)‘知识’在原文为‘智慧’之意--译注)这里的“开端”并不是说它是智慧的起始,而是说它是智慧的主体。

  哲学家讲求“对神的敬畏向往之情”。

  它是人人有时会油然而生的一种感情。

  那是一种我们面对某种超俗之物,面对一种神秘不可测,与我们“全然不同”的存在之物时的奇异感受。

  哲学家说,这种敬畏之情是一切宗教的根本。

  我们的确可以藉着耶稣基督与上主建立友谊,可以像小孩子般无所畏惧,带着自信与勇气到他面前,但这种无拘的亲近稍不留意,就会流于轻浮不敬。

  我们在上主的殿中应存敬畏之心,别忘了我们所站之地是圣地。

  我们在天父的世界中应存敬畏之心,别忘了整个宇宙是上主的居所,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

  上主是天父,但他也是我们至上的主。

  我们必须带着谦卑敬畏的心去亲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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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二十三日 不可少的敬畏

  “敬畏上主!”

  这句格言使我们明白顺服的重要。

  我们在世生活的一大毛病是不能认真切实遵守上主的命令和要求。尽管我们清楚知道,却常常故意忽略或忘记,好像无关紧要。

  我们不顺服上主,走自己选择的道路时,岂只是破坏了上主的律法,更是伤了他的心。

  我们因为怕伤了我们所爱之人的心,会留意不去做坏事。如果我们知道我们的行为漫不经心又不顺服多么令主伤心,我们也会怀着战兢的心不作违背他旨意的事。

  这句格言道出了勇敢的奥秘。

  如果我们真正敬畏上主,就会对人一无所惧。

  苏格兰宗教改革家诺克斯的遗体安放入墓穴时,摩顿伯爵望着他的遗容说:“这里躺着一位对上主极其敬畏以致对人一无所惧的人。”

  敬畏上主是能勇于面对人的秘决。惧怕的类型有许多种,有的是由于怯懦,有的是担心丧失颜面,有的则是害怕后果,或害怕人生境遇无常。

  基督徒的生活中从来没有这样的恐惧。

  对上主的崇敬和敬畏,是一种具有洁净与纯化心灵能力的畏惧。现今讲“敬畏上主”已经不时髦,时髦的是感性地把上主当作好好先生,说他事事宽大为怀。

  要敬畏耶和华才是智慧的开端。

  敬畏上主是崇敬的基础,顺服的动力,更是至死无惧的秘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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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二十四日 要预作准备

  斐塞家族来自苏格兰北边的布诠郡;庄斯顿家族则来自波帝斯。

  两家的格言非常相似,只是一个是法文,另一个是拉丁文。斐塞家的格言是Je suisprest ,这句古法语的意思是:“我已准备好了。”

  庄斯顿家的格言是Numquam non paratus,意思是,“应该作好准备。”

  没有准备的人不能抓住机会。

  我以前提过,有时一个球队的后备队员突然被叫入场中比赛,他能抓住机会,打得精彩无比。

  有时一个后备演员得到代替主角演出的机会,结果博得满堂喝采。这种成功决非偶然;要不是一个在事前已勤加锻炼,一个对角色详加揣摩,熟背台词,即使机会来临,还是不能把握住。

  我们年轻时所以注重研读、训练和预备,正是这个缘故。只有作好准备的人,才会给他机会做大事。

  我们该记住耶稣的榜样。他到三十岁时才离开拿撒勒,开始他的传道事工(路3:23)。

  三十岁之前他花许多时间预备,以便有一天可以承担上主托付他的伟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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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二十五日 儆醒守候!

  “应该作好准备!”

  有了准备还要儆醒守候。机会一来就必须把握住。

  罗马人总把机会画成前有长发,脑背后光秃的女人。如果你与机会迎面相遇而能认出她,就可以握住她的长发,抓住她;一旦与她擦身而过,她将永远消失,因为你没有办法从背后抓住她。

  有了儆醒,还要加上顺服。

  机会常是一种挑战、一种召唤。机会并不会从天上掉下来,让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它给人一个可以抓住的时机。

  我们必须在机会来临时,回应它的召唤;如果我们任凭机会溜走,结果一辈子活在抑郁不得志的庸碌生活中,那也怨不得别人。

  没有冒险精神的人,不能抓住机会。

  我们生活中有个最大的致命伤,就是变得好逸恶劳,不希望生活起波澜;只想做些轻松舒服的事,不想费劲去碰必须全力以赴的挑战。

  有时一个人面临挑战,要做件未试过的事,或必须到陌生的地方去,他也许会半戏谑半认真地拒绝说:“就是见魔鬼,熟的总比生的好。”

  耶稣要求每个跟随他的人服事他,并服事他所舍命救赎的那些人。他也为服事他的人预备够用的恩典。但若他的呼召临到,我们却不能回应说:“我在这里,请差遣我(赛6:8),我们不只叫他失望,也叫周遭的人失望。”

  我们必须像信心之父亚伯拉罕一样,在还不知往哪里去时,就先准备好了去(来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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