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11:31
经文:“……你们要过约旦河,进去得耶和华你们神所赐你们为业之地,在那地居住。……”
标题:摩西召唤以色列人传讲律法(一百七十七)
这里让我们看见摩西对以色列人的嘱咐,却是将自己排除在外。他嘱咐以色列人要过约旦河,进入耶和华赐以色列人为业之地,得那地为业,在那地居住。
非常明显,这里的信息中,首先提及的是以色列人要过约旦河。以色列人已经过了红海,但由于他们并没有战争的能力,经过了许多意外事件,直到第二代成长起来,他们才能够有进入迦南地的机会。而他们进入迦南地,却需要过约旦河。若说过红海是他们脱离埃及人奴役生活的途径,则过约旦河则是他们进入神的应许之地,并且承受那地为业的必要路径。也可以说,以色列人不单单需要分别于埃及人,还需要脱离摩西、亚伦、米利暗这一代人。
以色列人不仅要过约旦河,还要进去那地,就是神所赐予的为业之地。进去,是一个过程,是一个行动、前进的过程。以色列人不能停留在原地不动,也不能后退向出来之地。只有勇往直前,才能进入神的应许之地。
以色列人要进去,其目的是要得那地为业,是以得那地为业,便是信息的主体。那地,是耶和华以色列人的神所赐给以色列人为业之地,表明了那地的管理者,被主宰者耶和华神定规为以色列民。是以只有以色列人,才能够将那地视为产业,其他人都无权占领那地。
以色列人不仅要进入那地,得那地为业,还要在那地居住。是以以色列民乃是那地的掌管者,被赋予居住的权柄。以往很多人在那地都有所谓的权力,但这些权力,却并非耶和华神所赐予,所以他们并没有真正拥有那地的资格。故此,除非以色列民,其他人在那地只有寄居的机会,没有居住的权力。只有被耶和华神赋予权柄,才能够拥有管理土地的权力。因为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的万物,海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耶和华!是以耶和华神既然将那地赐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后裔,则以色列民便拥有了创造土地的耶和华神赋予居住那地的权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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