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10:17
经文:“……因为耶和华你们的神——他是万神之神、万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贿赂。……”
标题:摩西召唤以色列人传讲律法(一百四十七)
这里论及的是对耶和华神的论述,就是介绍耶和华究竟是怎样一位神。
首先这里表明耶和华与以色列人的关系,以耶和华与以色列人的关系作为对神的介绍的开始,是以表明耶和华神乃是直接与以色列民建立关系的。耶和华被称为以色列人的神,准确来说,并非因为以色列民得蒙耶和华神的喜悦,而是因为以色列民拥有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生命的传承,乃是居于他们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在耶和华面前得到的祝福。
对于耶和华神的介绍,这里首先表明他是万神之神。这里的万神之神,并非说天下有万神,耶和华是万神中最高的一位,而是显示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也可被称为神。诗篇有话说:“我曾说:你们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儿子。”(诗篇82:6)耶稣也曾引用此话来针对犹太人的质疑。(约翰福音10:34)也就是说,耶和华神被命定为万神之神,也即表明他与万人的关系,正是超越万人的存在,成就万神之上的神。
耶和华是万主之主,并非将万人都定位为主,而是表明他是众主人之主,是以显明他的地位之崇高,超越一切的主位,是可以并值得被诸主人所服侍的。
耶和华是至大的神,也即没有比耶和华更大的存在!这里的“大”可指规模,亦可指权能或者其它,也即耶和华的一切之大,都是最顶峰的存在。
关于耶和华神的至大,接下来有了两个方面的清晰描述,一个是能力方面的,一个是权柄方面的。耶和华大有能力,显明他在能力上的“大”。而耶和华所拥有的大能,这里并没有特别加以描述,是因为以色列人所经历的一切都能够让他们深刻地领会到这一点,是无可厚非的。耶和华大而可畏,显明他的权柄之大,从而让人畏惧,也是需要让人畏惧;其并非耶和华本性中的属性,而是针对人的问题,自然产生了耶和华的可畏。
耶和华不以貌取人,是表明人的外貌无论如何,都无法影响耶和华对人的判断。这是耶和华的公义公正,更是表明所有的人,都是耶和华神所造。既然均为耶和华神的特别创造,在造物主面前,自然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是以耶和华绝不以貌取人,否则便是对自己的创造的不公!
耶和华不受贿赂,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既然本身就是属于耶和华神的,那一切的贿赂对耶和华神而言,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若非耶和华的赏赐,人无法得到自己所拥有的,也就无法用来贿赂耶和华;反之,耶和华的赏赐到了人的手中,其本身就是属于耶和华的,若耶和华要这一切,他完全可以直接取走,是以人的贿赂对于耶和华神而言,本就没有任何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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