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4:1
经文:“……以色列人哪,现在我所教训你们的律例、典章,你们要听从、遵行,好叫你们存活,得以进入耶和华你们列祖之神所赐给你们的地,承受为业。……”
标题:摩西讲律法(一百零七)
如果从信息的记载上来看,摩西讲律法的信息是从一章开始就已经描述了,但就律法本身的信息,是从这里开始,才正式进入律法的教训。
总体来看,前面的信息,都是在介绍一些以色列人经历过的历史,这些历史也在摩西讲律法的信息中,是要表明律法的信息,是具有针对性的,就是针对经历了耶和华神引导的以色列人。正是因为耶和华是他们的神,是将他们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的,而且他们还是根据他们祖先得到的祝福,就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从耶和华神那里所承受的约,才导致整个律法的信息,向着以色列人发出。
在这里的信息中,我们可以明显的看见整个律法的信息主要针对的对象,就是以色列人!也就是说,是承受了律法的约的以色列人,从摩西接受来自耶和华神所传的律法,是接受律法的主要对象,或者说是律法所针对的主要团体。
律法的传达,是“现在”借着摩西的“教训”而来,其内容主要有“律例”、“典章”这两方面。而非常明显,这里的“教训”虽然出自摩西,但究其根本,乃是源自于耶和华。所以这里摩西所传达的不拘是“律例”,还是“典章”,其本质都是来源于以色列人的神。而信息借“我”——摩西传达,是在一定意义上对摩西的认可,也是将摩西所代表的律法显明出来。换言之,摩西的时代,就是颁布律法的时代。律例,所指的乃是有条例的律法,表明律法的条理性。典章,则是指着律法要成就的,乃是典籍篇章,可以成为文字,为后世以色列人所学习遵行。
摩西所教训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以色列人需要“听从”、“遵行”。“听从”,是在态度上的顺服;“遵行”,则是在实际行动中顺服的具体体现。也就是说,摩西所教训的律例、典章,只要是以色列人,或者说得更准确一点,从摩西开始,被称为以色列人的民族,对于摩西所教训的律法,就是律例、典章,无论在态度上,还是在行动上,都必须毫无保留地顺服遵行。
当然,对以色列人而言,这些律法并不是要损害他们的益处,反而是与他们有益。最起码的益处,就是可以让他们“存活”。这是生命的好处,是可以带给以色列人的生命的祝福。在罪恶充盈的时代,人人都要面对死亡的审判,但耶和华神却应许以色列人,只要他们听从遵行耶和华的律法,就可以换得“存活”的好处,这是何等的祝福!要知道失去了“存活”,那一切都与人无益!而人活着最好的好处,就是可以“存活”,因为只有“存活”,好处才能发生功效,否则好处就没有任何意义!
所赐予以色列人遵行耶和华律法的好处,除了存活这一基本好处,也是最大的好处,还有可以进入承受耶和华所赐予以色列人的地业。若仅仅一人想进入一地,并不困难,但如果是一批人要进入一地,那难度就开始增加了!而这批人不仅要进入那地,还要承受为业,那就更加困难!但这些还不是最难的,最难的是那地已经有人居住,有国家存在,以色列人要进入其中,并且还要承受为业,那难度就可想而知了!几十万人要进入一个有人存在的国家,自然会发生战争,但耶和华却已经将那地赐给以色列人,表明那地就是以色列人的!在以色列人之外,其他人占领那地,只能成为掠夺者,这对那地的人是一种意识上的冲击,因为他们已经居住在那地许久,还有国家的存在,势必会对新入的民众产生敌对情绪,这是战争的开端。所以对以色列人而言,要进入那地,虽然是耶和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赐给以色列人承受的地,但以色列人却要面对着那地原有百姓的敌对,从而必然遭来战争的爆发,这似乎并不是好事,但却是必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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