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六日 何处容身
教会有没有尽本分,热诚接待罪人呢?
如果过去生活糜烂或放纵肉体私欲的人想加入教会,我们能给他们真诚温暖的欢迎吗?
瑞德伍讲过一个令人难过的故事。
在伦敦的码头区住着位妇人,她和一个华裔男子发生过亲密关系,并且生了一个英亚混血儿。
她主动带着孩子参加当地一间教会的妇女聚会。她很喜欢那个聚会,所以又去了第二次。第三次再去时,牧师走近她,神情不自然又腆腆地对她说:“很抱歉,我想请你不要再来参加教会了。”
“为什么我不能再来?”她问。
牧师回答:“其他姊妹知道了你的私生活。她们说,如果你再来参加,她们就不来了。”
这位妇人神情悲痛地望着牧师:“先生,我知道自己是个罪人,但罪人难道没有容身之处了吗?”
幸好后来救世军教会接纳了她。但原来那间“教会”却无情地将她排挤在外。
如果在我的生命中遭遇过不光彩的事,我想教会可能是我最不想去的地方。教会内有许多好人,但你却不能向他们倾诉,靠在他们肩上好好哭一场。如果你想那么做,只会感到寒心,他们则会觉得难堪。
这并不是说要我们轻看罪恶,而是我们应牢记耶稣的话:“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会丢弃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