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二十八章
1:祭司的职分
这一节经文给我们看见祭司的职分,必须是从以色列人中,是亚伦和他的儿子中,必须一同就近摩西,必须给神供祭司的职分。
这里首先让我们看见供祭司的职分是摩西从神领受的选定对象。神不是直接指明,而是通过他的仆人摩西选召;当然摩西本身没有选择权,他必须照着神的意思来指明。
供祭司的职分必须是从以色列人中,因为这等祭司是神在以色列人中所设定的,只针对以色列民,就是神自己的选民。
被特定的,是摩西的哥哥亚伦和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以利亚撒、以他玛。非常明显,这里让我们看见祭司职分的选定,是借着生命传递下去的,也就是根据血缘关系,亚伦家族的男丁所特受的。
供祭司的职分,必须同心,所有的祭司,必须有同一脚步,都来就近摩西。这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两个人同心就已经十分困难,更何况整个祭司家族!
供祭司的职分,必须就近摩西,因为摩西是亲近神的人,是神的朋友,对神的心意有非常深刻的认识,是面对面见到神的人。
供祭司的职分,不是为了某个人,或者为了某些人,而是要给神供祭司的职分,这就决定了祭司必须凡事都以神的心意为准,不可随人的意思摆动,也不可随自己的喜好行事。
供祭司的职分的人,是神选出来的,所以人不可多嘴,因为这并非出于人。承受者不可推辞,因为是生命的延续,不是人的意思,而是神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