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灵修日记(二)

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

31:圣洁的标准之一

圣经在这里让我们看见圣经的一个标准,是食物方面的标准。这里特别提到的食物方面的圣洁标准,乃是关于被田间野兽撕裂牲畜的肉,这种食物以色列人不可以吃,要丢给狗吃。

在这里的教训中,生命的圣洁在于活在神面前,这是圣洁的首个标准。活在神面前,这是每一个神的儿女都应该学习的宝贵功课,也是每一个神的儿女能够从神那里承受的生命的祝福。在神面前,我们就有生命,因为神就是我们的生命!在他面前的圣洁,才是真正的圣洁!在世人眼中的圣洁,往往都是有问题的,因为在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圣洁的,所以无权评价圣洁!只有圣洁的神所看中的圣洁,那才是真正的圣洁!

身为圣洁的人,以色列人就需要谨慎自己的饮食了!这里讲到的饮食性教训,是戒除律,戒除田间被野兽撕裂牲畜的肉。这里讲到田间被野兽撕裂的牲畜,是属于先死后杀的牲畜,所以这肉不可以吃!不可以吃的原因,是因为里面含血。圣经明确记载,这肉是以色列人所不可吃的!以色列人的生命是圣洁的,因为他们属于神!神不喜欢他们与牲畜的生命联合,所以一再地禁止以色列人吃血,吃死牲畜的肉。这样的教训在这里被重复记载,而且是以事迹的形式记载,更是要让我们看见这件事情的严肃性!这里讲到的牲畜,是在田间被野兽撕裂的牲畜,这田间的信息,是表明那是人的生活场所,那里居然出现了野兽,这是人对牲口的看守不到家,导致野兽进入他们中间,并且使他们的牲畜受到了生命的威胁,生命的损失!这是人的不谨慎,导致神赐给他们的产业受了亏损,他们必须负责!所负的责,便是不可以吃那些牲畜的肉了!

圣经让我们看见,这些牲畜的肉是人所不可吃的,但却可以丢给狗吃。这里所教训出来的,是神对其它动物的怜悯眷顾,他们也有食物的需要,也需要吃饱了喝足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类!人不可吃的牲畜的肉,神命他们丢给狗吃,是因为神也怜悯动物,顾念它们的需要,没有因为它们是动物而忽略它们。神将死亡的动物为狗而备,这是为世界的洁净,也是为人生命的洁净。

在这里的教训中,圣经让我们看见神堆圣洁所要求的标准,虽然不是很严格,但却是很拘谨,因为这圣洁所关乎的,乃是人对神的认识,我们的神就是圣洁的!

TOP

出埃及记第二十三章

1:不可做假

圣经在这里通过两方面的教训让我们看见一个信息,就是不可做假。第一个教训,是布散谣言的信息,神拦阻以色列人随伙布散谣言;第二个教训,是与恶人连手的信息,因为与恶人连手将会带出的见证是被拒绝的!

布散谣言说明要威协别人的生活以达到自己的私人目的。布散谣言是假见证的说明。随伙,说明以色列将会出现一些帮派。随伙的人本来不在帮派之中,可能有某些原因,让那人不得不“随伙”,但神严厉禁止这类事情,是因为这种事情会带来非常可怕的后果。帮派的形成,正是因为有随伙的人在支持着他们,神在这里严厉禁止的并不是帮派,而是那些“随伙”的人,因为若没有这些人的支持,帮派是不可能有生存的余地的。布散谣言所说明的,是带有伤害性的虚假事件。谣言的目的本来就是要伤害别人,所以布散谣言的人,就是这类伤害别人的人。神不许可以色列人中有布散谣言的人,正是因为神知道布散谣言会带来何等的危害!再加上“随伙”,就会产生超过两个人的见证,这样的虚假见证是被接纳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虚假的见证可能都会被认定为真实!神以此严厉禁止这样的事情,是因为神不想让以色列人中出现虚假的事情,更不想让以色列人将虚假的事情认定为真实的,因为这是非常邪恶的!

在这里表达出来第二方面的信息,是见证方面的,是与恶人连手作的假见证,圣经称此为“妄作见证”。在这里假见证的出现,是由于三方面的因素:第一、因为有狂妄的人要表明狂妄的信息;第二、是因为有人连手,这也是神禁止以色列人所要做的;第三、是因为他本身就是“恶人”。有这三个因素,就有了虚假的见证。神不仅不要以色列人中有虚假的见证,甚至不许他的儿女在别人虚假的见证中靠边!与恶人连手,会让自己的生命变得邪恶,因为所靠近的人就是邪恶的人。神愿意我们与圣洁亲近,与罪恶分别,正是因为他太了解我们了,知道我们靠近什么样的人就会变成什么样,人的本性是很容易随着环境改变的!当然,神不喜悦我们随着环境改变,但他也没有否认人会随着环境而改变,所以他先提出警戒,让我们与罪恶隔绝,与世界分别,不与恶人一同连手,狂妄地作假见证来欺侮别人。

不可作假的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所表达的,是神的儿女基本的特性,也是要保守我们在他的里面,使我们能够胜过魔鬼的一个基本方式。不要忘记了,魔鬼从起初就是说谎话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

TOP

出埃及记第二十三章

2:不可随众

圣经在这里通过两方面的信息来说明一个教训,就是不可随众的教训:首先是关于行恶的方面,不可以随众;然后是在争讼的事上,也不可以随众偏行,从而作见证屈枉正直。

圣经让我们看见第一个不可随众的教训,就是不可随众行恶。行恶,是与神为敌,因为神是公义、圣洁、良善的,在他毫无邪恶!而那恶的一方,却是魔鬼,是罪的源头。神自然不希望以色列人行恶,不仅因为这是属于魔鬼的,也更是因为他对他百姓的爱与关怀。他不希望他的百姓行恶,而在这里,圣经特别提到“随众行恶”,这里让我们看见一个非常奇特的信息,就是行恶,乃是众人的举动,不是单一的一个人的作为,也不是一批人的作为,而是一群人的作为,是随“众”的作为。在这里的教训让我们知道,神的百姓不应当随众而行,因为众人的做法不一定就是绝对正确的!在真理的一方,不是因为人多人少而确定,而是看是否在神的立场上,成为神的同工而定夺。随众行恶给我们一个警戒性启示,就是对于人的看法,我们不必过多的理会,而应凡事遵神而行,竭力讨神的喜悦,不要惧怕得罪人,不论是一个、两个、还是一批、乃至众人。

第二个不可随众的教训,是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偏行。这里让我们看见的信息,是有前提条件的信息,这个前提条件就是在争讼的事上。非常明显,如果没有“争讼的事”,就不会有这个信息的出现!但由于在人的中间,争讼的事是免不了的,所以随之而来的争讼的事在人的中间也是免不了的了!在这句话的描述中,让我们看见一个信息,就是当有争讼的事情发生的时候,不论是在争讼的事件中的人,还是在争讼的事件之外的人,都必须遵守一个规矩,就是按真理而行,不可以人云亦云,不可以随众说话,不可以向着人倒,而应按真理说话,按事实说话,将真相陈明,因为我们的神是真理!审判人的,必须有真理在心中,而不可以跟着人的意思转,不管人多人少,不管那些人与自己的关系,不管人的情感,只要注重真理,注重事实,这是审判者当有的态度!因为不论是见证者,还是审判者,包括那些争讼者,都必须面对神的审断!人的审断可能会带有人的感情色彩,但人的审断只是暂时的,而神的审判却是永恒的!不可以随众偏行,告诉我们真相不一定就在人多的一方,真相乃是在神那里,所以作为审断者,必须有神的智慧与启示在心里,这样的审断才能显明真理、陈明事实。

如果在争讼的事上随众偏行,会直接导致的后果,便是有可能会“作见证屈枉正直”。正直是十字架的道路,能够走上的人本来就少之又少,所以如果随众偏行,就会有可能出现“屈枉正直”的现象,就是作见证的人,都是值得怀疑的!人常常会受到各种环境的影响、人言的影响、人际关系的影响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使人的判断产生错觉。不一定审断者就是为了自己的益处而屈枉正直,完全有可能是根据人的话语的看法,而影响到审断者的判断,会导致审断者的错误判断,所以神在这里提到这样的信息,让我们知道随众会带来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对自己而言,会成为作假见证的;对当事人而言,会成为罪恶的帮凶、公义的仇敌;对审判者而言,会成为判断事物的直接影响者。所以在我们所不知道的事上,我们千万不要发表任何自己的意见,最好不要有自己的意见,因为我们并不是当事人,也不是见证者,不要一不小心就成为作假见证的人!

身为神的儿女,我们需要知道,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在表明真理,所以我们必须时刻谨慎自己的言行,使我们活在神的面光之中,竭力讨神的喜悦,而不要活在人的面前,讨人的喜悦,甚至将真理的标准都改变了!这是非常可怕与邪恶的属灵现象!

TOP

出埃及记第二十三章

3:不可偏护

圣经给我们看见神所要求的审判官,不仅是不可随众审判,也不可以偏护穷人。

有很多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锄强扶弱的精神,这种精神在某些情况下是非常好的,但在审判官的位置上,这种精神就要不得了!审判官讲究的是公平公义,所作的判断,必须按公平行事,不可以有任何人的感情色彩掺杂在内,所以一切的精神,在审判官的位置上都是没有意义的!

这里提到的事情仍然是争讼的事情,是两个人乃至超过两个人的案例,否则就不可能起争讼。圣经在这里给我们看见在这个案例中出现了一种人,被称之为穷人。在审判官的位置上,必须知道穷人的难处,但审判官也必须摆脱穷人的概念,不能因为他的贫穷而轻看他,也不能因为他的贫穷而偏护他,这是表明神的公义,说明神是以真理判断是非,而不以人情判断是非。作为审判官,必须持守这一概念,就是在所审断的一切案例中,自己所要把握的准则,不是富贵与贫穷,而是真理与错谬。

偏护,表明一个人的锄强扶弱,这并不是绝对的,因为锄强扶弱的背后往往是自己的权柄,要突出自己的威信,彰显自己的荣耀。作为审断者,不能以人的任何方面作为标准,而要以神的真理作为标准,这是神为以色列人所定规的基本审判准则。

TOP

出埃及记第二十三章

4: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

圣经在这里让我们看见一个假设,是关于以色列人若遇见自己仇敌的牛或驴失迷了路的情况,他所要做的事情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

这个假设告诉以色列人的信息,其实是让以色列人学习爱,学习饶恕。在旧约圣经的记载中,我们所看见的信息并不是仇恨,而是爱与饶恕,这是非常奇妙的!我们若注意看圣经的教训,整体的信息从没有让我们对任何人有仇恨的心理,而都是让我们爱我们的仇敌,饶恕他们。所以这里的教训中特别让我们看见,以色列中的人若遇见自己仇敌的牛或驴迷失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这里让我们看见的信息中表明,一般的以色列人对仇敌的牛或驴是非常重视的,或许正是因为那是他仇敌的产业,他的重视度会比较高,所以才会有“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失迷了路”的假设。

圣经记载以色列人遇见仇敌的牛或驴失迷了路,神让他们做的不是加以报复,而是引导归回:“……总要牵回来交给他。”非常奇妙的,圣经在旧约的信息中,让我们看见神让以色列人之间所要学习的,并不是仇恨自己的仇敌,而是帮助自己的仇敌。这个信息让我们看见神要以色列人学习彼此相爱,而不是彼此仇恨,不是报复自己的仇敌,而是帮助他们。这个教训让我们知道,在以色列人中没有永久的仇敌,也不应当有永久的仇敌,因为全以色列民都是神的百姓,应当彼此相爱,彼此相护,因为他们都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子孙,都是一族血脉。“牵回来交给他”不仅说明要饶恕仇敌,也说明要帮助仇敌,帮助他们解决他们的危机,这样以色列人中就不会再有仇恨,因为神是他们的父,是他们共同的父!

这种牵引和交还,不仅是帮助以色列人消除仇恨心理,也是保护以色列民族的产业。这样的产业性保护,才能让以色列人更加富强,更加充足,不是吗?

TOP

出埃及记第二十三章

5:若看见恨你人的驴……

这里的经文是与前面相连的,就是与第四节的记载,有着相互对照的关联。

前面所记载的,是“你仇敌的”,是“你”的仇敌;这里所记载的,却是“恨你人的”,是那恨“你”的人。“你仇敌的”,说明那是“你”所恨的;而“恨你人的”,却说明那是恨“你”的人。这里形成了鲜明的头组对比。

前面记载的,是有“牛或驴”,而这里所记载的,却只有驴,而没有牛。这是第二组对比。

前面所记载的,是失迷了路,是道路性的,方向性的;而这里所记载的,却是压卧在重驮之下,是力量性的,能力性的。

前面所记载的,是在没有路标的情况下发生的,牲口就没有方向感了;这里所记载的,却是有主人同在一处,是有明确的方向目标的。

前面所记载的,是交还的信息,属于被动性;这里所记载的,则是帮助性的信息,属于主动性。

前面所记载的,是自己一个人对别人的帮助;这里所记载的,则是帮助人的与物主同工,两人合作性的运作。

前面所记载的,是归还主人;这里所记载的,却是挪开障碍物。       

这一节与前面一节是互相照应的,圣经让我们看见其中的关联,是要让我们知道,神是何等的公义圣洁!

TOP

出埃及记第二十三章

6:不为穷人屈枉正直

这里让我们看见神对人的要求,是对每一个人都一样的!他没有特别偏袒富足人,也没有执着于偏护贫穷人,因为我们的神并不是锄强扶弱的英雄好汉,而是公义正直的真理之师。在他那里,没有强弱之距,只有义罪之别,只有正直与弯曲的不同。

神在这里所强调的,是与第三节经文类似。但圣经在记载中特别让我们看见神在两句话中所表现出来的信息意义是有所不同的。在前面是让我们看见偏护的危害性,在这里却让我们看见正直的重要性。神没有特别偏护贫穷人,因为他不能屈枉正直。这里让我们看见正直超越怜悯的心。在神的眼中,怜悯是非常重要的,但这里让我们看见的却是一件比怜悯更重要的事,就是正直!怜悯是爱的体现,但正直却是十字架!十字架带来正直,因为正与直的相合不正是一个十字架吗?屈枉正直虽为穷人,也是不智之举!在争讼的事上,圣经让我们看见神所要求的并不是怜悯,而更多的却是正直!因为审判不是以怜悯为主,而是以公义圣洁为主。

神不偏袒富足人,也不偏护贫穷人,因为他是有原则的,凡事都要按真理而行!

TOP

出埃及记第二十三章

7:两种恶人

圣经在这里让我们看见两种恶人引出的两件恶事,是神要以色列人远离的:一种是虚假的事;另一种是杀害无辜和有义的人。神对以色列人的禁止,其原因是神必不以恶人为义。

神在这里引导以色列人,教导他们当远离虚假的事。神严禁以色列人中有虚假存在,是因为神厌恶虚假,喜爱真诚。我们都知道魔鬼从起初就是说谎话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这就表明凡说谎之人,都是认贼为父的人,这样的人在神面前是失去儿女权柄的人,他们不能被称为神的儿女,因为魔鬼成为他们的父了!神让以色列人远离虚假的事,因为以色列人是神的选民,他不希望以色列人也被卷到魔鬼的儿女这一圈人里去。所谓“远离”,不仅是不行,也是分别,是不与其同流合污,是不沾边,因为以色列人是神所特选的,是与众不同的,就应当活出与众不同的生命,做与众不同的人。虚假之事,是魔鬼的儿女的所行,以色列人必须远离。这也是我们的警戒,当远离虚假的事,因为这些事情能将我们顷刻间从神的儿女降格成为魔鬼的儿女,是我们不得不防的!

神教导以色列人的第二件事情,是不可杀无辜和有义的人。无辜的人,是没有过犯的人,也就是没有该死之罪的人。有义的人,则是敬畏耶和华的人,以信为本的人。无辜的人不可杀,是因为他们没有该死的罪,是反面的信息;有义的人不可杀,是因为他们所行之事是公义的,是正面的信息。神禁止以色列人滥杀无辜,是免于以色列人中充满了无辜人的血;神禁止以色列人屠杀义人,是免于以色列中被罪恶充蚀,没有公义,尽是罪恶!无辜和有义的人不可杀,这不仅是对生命的基本尊重,也是表现了神的爱与公义,并且对那些爱神的人的祝福、怜悯与赏赐。

圣经表明神如此吩咐的原因,乃是因为耶和华必不以恶人为义。在这个教训中,我们看见神对义与恶的分别是非常清楚的,他不以恶人为义,这是“必”然的,是不更改的!这“必”是表明应许,也就是表明这个信息的必然性!神绝不颠倒罪恶与公义,因为神本身就是最为公义的,他是不能容忍罪恶的存在,尤其在以色列人中!同样的,在今天的教会中,神也一样不能容忍罪恶,因为他必不以恶人为义!

对于恶人,圣经上有很多的教导,我们在这里所看见的,只是恶人中的两种。神的公义不容邪恶的存在,所以在神的选民以色列人中,他不容许罪恶的存在!今天,在他的教会中,就是在属灵的以色列人中,他也照样不容许罪恶的存在,因为他是圣洁公义的!

TOP

出埃及记第二十三章

8:不可受贿赂

圣经在这里让我们看见另一个教训,就是不可受贿赂。这个教训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直接关乎到金钱方面的圣洁。圣经让我们看见贿赂会带来的结果是非常可怕的,它会叫明眼人的眼变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

贿赂是行为上的罪恶,是下级人员对上级人员带有非法要求的非法交易。交易,并不是当时兑现的,但一定会有兑现。其做法的罪恶在于是在黑暗中的举动,如此行的目的是在于要将是非颠倒。

不可受贿赂!这是警戒性律例。

贿赂的害处,在这里有两点说明。

其一、能叫明眼人变瞎了!这个教训说明很多人的眼睛虽然能够看见,但却如同不见,如同瞎子!他们的眼睛似乎明亮,却是“变瞎了”。这是属灵的瞎眼,是行为上的瞎眼,是被接受的属灵信息,被公认的属灵信息。

其二、能颠倒义人的话!这个教训让我们看见的是贿赂所导致的直接后果,能颠倒义人的话。这里的“义人”当然是神所看为义的人,也就是凭信心活着的人!因为按神的律法,没有一个人能够在神面前被称为义人!而这里所说的“义人”,则自然是表明信心的义说的。将义人的话颠倒,说明贿赂能让公义变成不义,将圣洁变成污秽,将完美变成颓废……

贿赂是具有相当的危害力的,它直接导致的结果便是让明眼人的眼变瞎了,间接导致的后果便是使义人的话颠倒,这都是非常可怕邪恶的事情!

TOP

出埃及记第二十三章

9:不可欺压寄居的

神在这里教导的信息是不可欺压寄居的,其原因是以色列人在埃及地也曾经做过寄居的人,当然也就知道寄居者的心,

不可欺压寄居的,这是表明神话语的威严。对于他所造的人,神所表现出来的是非常的慈爱!他严禁自己的产业以色列人心中产生欺压的心态,所以在这里预先警告以色列人。

神不容许以色列人欺压寄居的,还有一个神自己的原因,就是神知道以色列人的发昏,他们自己受过埃及人的苦害,在埃及地做过寄居的,当然对寄居者的感受也就深有体会了!神以此作为原因,让以色列人知道不该欺压寄居的人。

这里所提示不可欺压寄居的人的原因,不仅因为以色列人自己也曾经做过寄居的,也是因为要以色列人将心比心。以色列人本身做过寄居的,这是表明他们对寄居的人的心理有很深的体会,知道他们的感受。这或许也是以色列人蒙神指引在埃及地经历寄居生活的原因。

神让以色列人知道寄居者的心,是要让以色列人知道这段历史的真实,并且要改变这段历史!在以色列人的寄居之地,神让他们不欺压寄居的,正是要他们有分别为圣的真实表现。

TOP

Processed in 0.014213 second(s), 7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