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16:33
经文:“……他要在至圣所和会幕与坛行赎罪之礼,并要为众祭司和会众的百姓赎罪。……”
标题:耶和华晓谕摩西所说的(二十九)
这里让我们看见受膏承接祭司职分的人要在至圣所和会幕与坛行赎罪之礼,又要为众祭司和会众的百姓赎罪这两件事情。
非常明显,这里尽管所提及的仅有两件事情,而在事实上,准确地说,应该有五件事情:一、受膏承接祭司职分的人要在至圣所行赎罪之礼;二、受膏承接祭司职分的人要在会幕行赎罪之礼;三、受膏承接祭司职分的人要在坛上行赎罪之礼;四、受膏承接祭司职分的人要为众祭司赎罪;五、受膏承接祭司职分的人要为会众的百姓赎罪。
这里的记载,是将五件事情综合起来,分为了两类,所以准确地说,这里提及的事情应该是在类别上区分的,分了两类:第一类的信息,是行赎罪之礼,分别要在三个地方行赎罪之礼,就是至圣所、会幕和坛;另一类的信息,是赎罪的信息,主要是为了两种人,或者说在种类上区分了两种人,一种是众祭司,一种是会众的百姓。
行赎罪之礼,既是以“礼”的模式出现,表明这赎罪的事情具有相当的隆重性与规范性。这里提及的行赎罪之礼,是以地域性显明其特殊,正是表明这隆重与规范就在于其特殊的地域——至圣所,那是神在人间的居所;会幕,那是神与以色列百姓相会的地方;坛,那是以色列百姓向神祷告的地方。这三个地方是神在人间的特定区域,想平凡恐怕也平凡不了!
赎罪,是以事情的方式表明,显明赎罪的目的,是为了众祭司和会众的百姓。这里的信息让我们看见大祭司赎罪,首先要赎的是祭司的罪,因为祭司是以色列百姓在神面前的代表,所以他们必须先成为圣洁。当众祭司成为圣洁之后,以色列会众的百姓便也列入了被赎罪者的范畴,表明他们的罪也要得到解决。
在神的百姓中,不容罪恶存留,因为神是圣洁的,他的子民也要成为圣洁,而赎罪就是一种途径,所以这里让我们看见整个信息的中心内容,就是“赎罪”这两个字。从行赎罪之礼,到赎罪本身,都是针对罪恶而去,目的就是解决罪恶问题。罪恶问题一旦解决了,神与人的关系就能恢复,神与人之间就少了一道绝对的障碍,让人可以自由地在神面前享受神的祝福。
……
如果你要成为教会领袖,神学一定会给你帮助;但如果你要成为基督的仆人,神学绝对会成为你极大的拦阻!你只需要好好在环境中学功课——以耶稣基督为最好的榜样,以圣灵为最好的老师,以圣经为最好的教科书,以神所赐的环境为最好的课堂,以周围的弟兄姊妹为最好的同学——有此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