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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修日记(一)

创世记第二十五章

19:记下以撒的后代

圣经在这里告诉我们,下面所要记载的是以撒的后代。但我们所看见的却只有亚伯拉罕生以撒,至于以撒的后代,圣经到此处却还未表明,就已经画上句号了!看来这里所记载的并不是以撒的后代,而是以撒的父亲。但我们必须知道一点,这里圣经所记载的一定有它的意义,否则圣经是不会如此记载的。我们现在来看从这里圣经所要给我们的启示,就是为何圣经在记载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的后代时却讲到“亚伯拉罕生以撒”。

我们知道,亚伯拉罕与大卫是神所特选的,所以整个旧约圣经都是以亚伯拉罕与大卫作为主线,诚如马太福音1:1所记载,这二人乃是耶稣基督出现的预兆。所以圣经在这里所详细描述与记载到以撒后裔时却说明了“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的后代”,后又重复说明“亚伯拉罕生以撒”,这就说明以撒所得到的祝福完全来自于亚伯拉罕蒙的恩惠。

非常明显,圣经在这里讲到的“亚伯拉罕生以撒”,这乃是生命的延续,也是生命的复苏。同样的话在马太福音1:2也有记载,这乃是要显明亚伯拉罕生命的继续、启示的继续、承受祝福的继续、享受恩惠的继续、信仰的继续……正是因为有了“亚伯拉罕生以撒”,才会有耶稣基督的家谱。圣经在记载以撒后代的同时特别说明“亚伯拉罕生以撒”,这正是要显明以撒的后代乃是耶稣基督的家谱,是与圣经的主线有着密切关系的。

当我们看见这里的记载,可以感受到整本圣经进入主题了!这正是显明马太福音1:的重要性,说明家谱乃是生命线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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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第二十五章

20:简介以撒的婚姻

从这里开始,圣经的记载正式从亚伯拉罕时代进入到以撒的时代,给我们看见划分两个时代的中心点乃是以撒的婚姻。正是因为以撒娶了利百加为妻,才使亚伯拉罕平平安安的去世。这一节经文证明一件事,就是婚姻乃是划分两个时代的记号,也就是2:24所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从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开始,人才能被称为“人”,在此之前只称人为“童子”、“童女”,而当进入婚姻后,人才被称为“人”,这是以色列人的习气,也是圣经所显明的真理。当亚伯拉罕去世后,圣经才记载到以撒与利百加的婚姻生活;在此之前,圣经虽然记载了以撒与利百加的结合,但并未提到他们婚姻的生活如何,只简单的提到了以撒“娶了她为妻,并且爱她”;而从这里开始,圣经要正式通过进入到他们的生活中来记载他们的婚姻状况了!

圣经首先提到以撒娶妻的年龄,说明以撒娶妻的时候,亚伯拉罕仍然在世,以撒娶妻时年龄是四十岁,那时亚伯拉罕不过一百四十岁,也正是撒拉死后四年。我们数算他们的年代年龄是为了更好地知道以撒当时的心态。当时撒拉死了四年,以撒心灵一定非常寂寞,非常难受,这时利百加出现了!她成为以撒生命的帮助者,成为以撒母亲的接续人,接续撒拉帮助以撒成长。我们可以想象,整整四年,这个家庭中没有一个家庭主妇,都是男子,他们如何生活?!但四年以后,利百加出现了!她成为这个家庭中新的成员,成为这个家庭中的家庭主妇,这个家庭将恢复新的生命气息,这是何等美好的一件事!“以撒娶利百加为妻的时候正四十岁”,这说明以撒当时正值少年时期,对他来说,帮助者将成为他生活的中心,藉着她,使他有了一个依靠,这是以撒生命的巅峰,是证明以撒成为男人的最好明证。

圣经在这里又一次重复利百加的身份,说明她是“巴旦亚兰地的亚兰人彼土利的女儿,是亚兰人拉班的妹子”。这里记载了利百加的两种身份:第一、是彼土利的女儿;第二、是拉班的妹子。圣经说到她是彼土利的女儿时,说明彼土利乃是巴旦亚兰地的,又是亚兰人,这说明彼土利当时已经成为外族人。虽然他与亚伯拉罕有着血亲的关系,按身份说,他应该是亚伯拉罕的侄子,但他已经不与亚伯拉罕同路了!圣经说到拉班的时候,也同样提到他是“亚兰人”,这是要说明他们父子二人乃是同路人。圣经如此记载,所要显明的重点乃是利百加的与众不同,她能够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生活了许多年而不被同化,仍然纯洁无暇,这是神的灵与她同在,亲自看顾保守她,成为她生命随时的帮助。

圣经如此简介以撒的婚姻,虽然篇幅不大,却将最重要的显明出来,让我们来看见这段婚姻中神的作为,更让我们从中学习婚姻生活的方法方式,使基督徒在婚姻中经历到神的赐福与看顾、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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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第二十五章

21:从不育到怀孕——祈祷的功效

这里给我们看见,以撒虽然有美满的婚姻,但却因利百加不能生育导致这美满的婚姻产生了不够完满的地方。以撒爱妻子,他没有像自己的父亲一样,由于妻子不生育而娶妾代替,因为他自己亲身经历到以实玛利的戏笑,了解婚姻乃是两个人之间的盟约,不容第三者插足,知道神所应许的,神自己必会成就。所以他没有像父亲一样,用人的方法——娶妾来解决婚姻中的问题——不育,而是为了妻子的不生育祈求耶和华。神是听祷告的神,他的祈祷得到了神的应允,利百加怀孕了!

非常明显,亚伯兰在对妻子撒莱不孕时所做的错误决定给以撒造成了极大的负面感应,他用人的方法来解决自己信心上的不足,虽然是撒莱所提出的要求,但由于自己信心的软弱与意志的不够坚定,却成为后来撒拉与以撒乃至以色列全族极大的困扰,以撒自己身受其害,所以他知道不能用人的方法来解决婚姻中的问题,尽管妻子不能生育,但他仍然相信神会用神自己的方法来解决这个大难题,因为神的应许不会改变!作为丈夫的以撒,他不能凭自己来控制妻子的生育,但他知道神能!所以他为妻子不生育而祈求耶和华,这是他解决问题的方法,也是我们所该学习的。

当以撒为了妻子不生育而向神祷告,我们的神是听祷告的,他自然会应允以撒的所求,因为神的应许是“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马太福音7:7)。在以撒为利百加不能生育祷告的事上,我们看见了这个应许的预像。虽然当时还没有耶稣的应许,但这应许却早已存在于太初原有的道中。以撒知道神是听祷告的,他不会让以撒的祷告落空。当以撒为利百加祈求耶和华时,圣经明说:“耶和华应允他的祈求……”这就已经说明神是听祷告的,他垂听一切合他心意的祈求。

我们看见神听以撒祷告是有明证的:以撒的妻子利百加怀孕了!这里特别强调“他的妻子利百加”,是要说明以撒对利百加的认定。利百加是以撒的唯一,是以撒在人间的最爱,是以撒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她怀孕了!这也就说明以撒的祷告乃是蒙应允的祷告。这位不孕妇人因着丈夫充满爱的祷告怀孕了!这不仅是祷告的功效,也是爱的能力。神听祷告,也看重他们之间的爱情,要使这婚姻进入最美的状态,必须有婚姻最美的结晶——儿子。利百加总算怀孕了!这就是以撒与利百加婚姻的结晶。

从利百加不孕到怀孕,我们看见以撒出于爱心的祷告的功效。婚姻不仅是靠爱来维持的,更重要的,是需要神的能力进入。只有神能帮助夫妻二人在面对问题的时候无所畏惧,勇于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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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第二十五章

22:利百加怀孕中的经历

当以撒为利百加不孕之事祈求耶和华神的时候,神应允了以撒的祷告,让利百加怀了孕。但怀孕的痛苦却在利百加身上,她将痛苦告诉神,为这痛苦求问神。

在这里,我们首先看见圣经说到利百加腹中所怀胎儿的数量在一个以上,因为这一节经文一开始就提到“孩子们”,这里的“孩子”所用的名词是复数形式的,所以经文在这里一开始便提到利百加所怀的胎儿是多于一个婴孩的数量。以撒为利百加祷告,求神赐给他们孩子,神听祷告,并且超过以撒所求所想的赐福给他,让利百加腹中怀了多于一个的胎儿。但由于孩子的数量多于一个,而这些孩子在她腹中也不安稳,他们之间“彼此相争”,让利百加甚为难受,于是,利百加身心俱都充满了痛楚。

利百加甚为难受,便开始呼叫!她没有埋怨别人,只是发泄自己因怀孕而产生的痛楚。她的呼叫似乎在求死,却并非求死;似乎在埋怨,却没有埋怨的对象;似乎在发怒,却没有针对性。她只是在凭着对抗痛苦的人性本能呼叫!当孩子们在她腹中彼此相争的时候,她甚为难受痛苦,凭着本能,她呼叫:“若是这样,我为什么活着呢?”这不是埋怨的话,不是求死的话,而是疼痛的表现。当亚当夏娃犯罪后,咒诅临到全人类,女人所承受的便是这种怀胎的苦楚。利百加在这咒诅中身受其害,她实实在在感受到这种咒诅的可怕,甚至她因这痛苦而呼叫,呼叫自己为什么活着!也就是说,在这种痛苦中,利百加忘记了自己活着的目的,找不到自己活着的意义了!怀孕,这个因始祖犯罪而带来的咒诅给人如此恐惧的痛苦,让利百加难受,让利百加呼叫,让利百加忘记人生存的意义,实在可怕!

但是,利百加在这里有一个解决痛苦的方法:“她就去求问耶和华。”当利百加无法怀孕的时候,以撒为她祷告,神听了以撒的祷告,就让利百加怀了孕;当利百加怀孕后,她在孕期内甚感痛苦,她也是像以撒一般,“去求问耶和华”。她没有怨天尤人,虽然她有呼叫,但没有埋怨;虽然她有困惑,但她更有解决之道;虽然她呼叫,但她还有求问。这便是以色列之母所给我们留下解决痛苦的方法——将一切的问题带到神的面前,神就是答案,也会给我们最完美的答案。

利百加怀孕了!她尝到了怀孕的痛苦,但她更懂得解决痛苦之道,她知道神能解决一切的困难痛苦,所以她只将自己一切的难处都带到神的面前,寻求等候神来解决。她不依靠人的方式,只是单单地求告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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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第二十五章

23:利百加所得到的默示

从利百加怀孕中,我们看见她受尽了怀孕的苦楚,这是女人犯罪所受的咒诅导致,前面已经说明。但是,我们在利百加怀孕的痛苦中发现一件奇怪的事,就是正当利百加疼痛的时候,以撒失踪了!圣经没有说到以撒有任何的反应,这实在非常奇怪!在利百加不能怀孕的时候,以撒表现出非常美好的信心,他的信心致使神医治利百加的不孕状态,使利百加怀了身孕,但当利百加怀孕时,以撒从圣经的记载中失踪了!利百加在怀孕时受尽了痛苦,她只能孤孤单单地在这种疼痛中寻求神的帮助。我们可以想象,可能以撒当时并没有与利百加同在一处,他为了什么工作外出了;或者以撒为了某件圣工跑到哪里去侍奉神了……但我们从这里看见,以撒在这件事上做得并不合乎神的心意。因为在神的创造中,明显是以家庭的服侍来带动工场的服侍的。神将看守伊甸园的使命交给亚当,却没有让他一个人去看守,而是在交托使命以后为他造了一个配偶,让亚当与夏娃共同修理看守伊甸园。这是神工作的次序,也是教会服侍的次序,以撒在这里没有按照这个次序来,因为当利百加在怀孕期间,以撒却不知所踪,这是以撒在利百加身上首次的亏欠。

耶和华神在利百加痛苦的时候,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启示给她——这个信息只临到利百加,以撒没有得到这个默示。这就是以扫与雅各的长子名分之争。耶和华的启示中,讲到在利百加腹内的不是一个或两个孩子,而是两个国家,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启示,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从利百加来说,她需要这样的信息,正如圣经所说:“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提摩太前书2:15)在利百加的心里,她需要有信心的依据,神的话就是她信心的依据;她需要有爱心的扶持,神所应许两个国家的祖先就是她爱心的扶持;她需要圣洁自守的认定,神的启示就是她圣洁自守的认定。对她来说,解决产难之痛苦的方法就是有神这种应许的保障,她得到了!

从她身上出来的不只是两个国家,也将会成为两种族类。也就是说,利百加所将要生产的两个孪生子的后代不仅会成为两个国家,而且还会成为两个种族。国,乃是有人的权利在内引导的(撒母耳记上8:5);族,却只有神的权柄在其中掌权(彼得前书2:9)。对于利百加来说,她能够得到这样的启示,实在是神的恩赐。

但是,对于利百加来说,所得到更重要的启示还不是这些,而是后面所说的:“这族必强于那族,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神的话在此显明,将来这两族人有强有弱,这信息的重点乃是“大的要服侍小的”,虽然这是“将来”的事,但利百加却谨记在心。这“将来”所要发生的事既然已经显明于利百加,在利百加看来,神一定有要她做的事,一定有交付给她的使命,于是,她就凭着对神应许的信心坚心、忍耐地等候着,等候着神的计划显明,等候着神的旨意成就。

在利百加产难的痛苦中,她领受了如此美好的默示,这是神的恩赐,神的祝福。就她个人而言,她受尽了怀孕的痛苦,如若没有神的话,她是无法忍受这种疼痛的,因为她曾经呼叫:“若是这样,我为什么活着呢?”她现在已经找到了答案,从神的应许中得到了答案。她已经知道自己活着的目的了,这个目的使她有更大的忍耐力,去忍受别人所无法忍受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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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第二十五章

24:神应许的显明

从神的应许开始,圣经没有再继续描述利百加产难疼痛的呼叫,似乎利百加已经摆脱了这种产难的疼痛了!我们知道,她的确已经彻底摆脱了这种疼痛感对她的压力。或许这种疼痛仍然存在,但却不足以对她产生压力了,因为她从神的应许中找到了解脱压力的保障。神的应许竟有如此奇效,实在显明神话语的超然大能。

经过十月怀胎的利百加终于等到了生产的日子,这段等候的时间让她学会了与神灵交。在此之前,圣经从未提到利百加与神有过如此密切的关系,也没有看见她向神祷告,似乎圣经只是从她的生命让我们来看她与神的亲密关系。直到这里,圣经第一次提到利百加的祷告,她的祷告立刻得到了神的回应,这就足以证明她个人平常与神的关系。或许她那个家庭不能容忍她与神有如此密切的关系,或许她那个环境不能容忍她与神有如此密切的关系,或许她那个社会不能容忍她与神有如此密切的关系……但从圣经上她的第一次祷告中,我们足以看见她是一个与神有密切关系的人,她的祷告立刻得到了回应就是最好的明证。

当她将自己一切的疼痛交给神以后,她没有继续定睛在自己的疼痛上,而是将眼光转移到神的应许上,就是将要从她身上出来的两个大国。她等候神应许的成就,仰望神应许的成就,这种等候与仰望使她的疼痛减轻了!她不再受疼痛的折磨,所以圣经描述从神的应许到生产的日子之间没有任何的耽搁,似乎一切都非常顺利,没有产难的痛苦了!但我们却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神有奇妙的应许临到了利百加。对利百加来说,这个应许是她摆脱怀孕以致生产之疼痛的最好依据。有了这个应许,利百加不再受疼痛的影响,不再受疼痛的折磨,不再受疼痛的干扰,她的眼睛都在这个奇妙的应许上了!

生产的日子到了!这个应许成就了!腹中出来的“果然是双子”。按某种意义来说,这里的“果然”二字是多余的,因为这个应许既然是来自于耶和华的,那就说明这一定是真实的,根本用不着这两个字来说明;但这里的“果然”却又不是多余的,因为这里是对利百加信心的回应与答复,或者说是对利百加信心的肯定与祝福。腹中出来的是双子,这正是神奇妙的应许,“果然”二字是对这应许成就的一种认定,要显明这种成就的绝对性与真实性。“双子”正是神的应许,只有神能预先向利百加显明,在她腹中的将是“两国”、“两族”。

神如何应许利百加,事情也就如何成就,这正是要显明神应许的真实性与神启示的超然性。凡出于神的应许,没有一个是落空的,没有一个是不成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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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第二十五章

25:以扫的出生

神的应许成就了!两个孩子出生了!但在这里首先给我们看见的只是“长子”的出生,这个“长子”乃是人眼中的“长子”。这个孩子有很多奇怪的特征:先产的、身体发红、浑身有毛,如同皮衣。因着这“浑身有毛”的特征,以撒与利百加给他共同起名为“以扫”。

这位所谓的长子他的首要特征便是“先产的”。正是因为他是“先产的”,在人的眼中他就成为“长子”了。但是,在他母亲看来,他却是让利百加身受痛楚的首要因素,所以作为“先产的”,以扫在利百加的眼中已经失去了“长子”的真实意义;再加上利百加从神所得到的特殊启示,以扫在利百加眼中已经彻底被冷落了!但在以撒看来,却非如此,因为以撒是以人的眼光来这位“长子”以扫的。

这位所谓的长子第二特征便是“身体发红”。或许在以撒看来,这是属灵的象征,带有血的颜色,正是指向赎罪的宝血。但这只是以撒属肉体的看法,他没有看清楚以扫心灵里的真实光景,只是看见他的“身体发红”,正是由于以扫“发红”的地方只在“身体”,而不是全人,所以这完全可以被看为是经过化装的!外面的“发红”并不是真实的“发红”,真实的“发红”是从里面到外面全然“发红”,而不只是“身体”的“发红”。

这位所谓的长子第三特征便是“浑身有毛”。“浑身有毛”按照属灵的原则来看,可以解释为毛毛躁躁、不够认真、不够仔细等,也就是说,以扫其人一生的经历将要在毛毛躁躁中浑浑噩噩的度过。这是从以扫的“浑身有毛”所带给我们的启示看见。作为以撒与利百加二人,他们看见以扫的方式一定不同:以撒乃是按着属肉体的眼光来看的,所以在他看来,这些外在的毛躁都无关紧要,因为“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撒母耳记上16:7);但在利百加看来,却非如此,因为利百加是有启示的,她的眼光才是真正的按着神的眼光来。以扫的“浑身有毛”,并不是他的保护层,因为他的“浑身有毛”只是“如同皮衣”,这就是他的“浑身有毛”与他属灵的实际生命没有发生关系的原因。耶和华曾在亚当夏娃犯罪以后,为他们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但是在以扫身上,他的“毛”是自己长出来的,并不是来自于流血,尽管利百加在生产他的时候流了血,但这种“流血”并不是流赎罪的血,而只是流生产的血,所以这种流血于他无益。“如同皮衣”一般“浑身”的“毛”于以扫没有任何益处,因为他在神的拣选之外。

正是因为这些奇特的因素,在以撒与利百加之间产生了共鸣,他们决定给这个孩子起名为“有毛”之意的“以扫”。当起名时,我们看见夫妻二人的齐心,二人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任何不同意见,因为这是神的感动所导致。以扫,正是因为他浑身是毛才以此为名。但两个人给他去这样名字的意思却大不相同,诚如前面所记载,以撒认为这是一个属灵的人,利百加却认为这是一个毛躁的人,但“以扫”却成为他们某方面的共同点。

也许在这时,以扫的属灵特性还未显明,他们只能暂时凭着他的外貌来叫他的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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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第二十五章

26:雅各的出生

以扫才生出来,以扫的兄弟也跟着出来了!由于这个兄弟手抓住以扫的脚跟,因此他的名字就叫雅各,他的这个名字是根据他的这个动作起的。圣经在这里提到,利百加生两个儿子的时候,以撒年正六十岁。

圣经如此记载雅各的出生,从他的动作到他的名字,给我们看见这却是一个不平凡的人。圣经记载以扫的出生,乃是以他的形象特征作为描述重点;而记载雅各的出生,则是以他的动作状态作为描述重心。这是圣经对他们兄弟二人不同的描述方式,也就是因为他们的这些不同形式,显明他们的不同生命。

圣经首先以“随后”二字来显明雅各的出生乃是跟着以扫而来,这正是说明他们二人乃是孪生兄弟;接着,圣经又以“又”这个字说明这个兄弟出生的重要性不比以扫低。通过这两个连接性副词,我们可以看出在神的眼中,雅各绝对在各方面都会超越以扫。因为根据圣经的总体描述,“这殿后来的荣耀,必大过先前的荣耀。……”(哈该书2:9)“这样,那在后的将要在前,在前的将要在后了。……”(马太福音20:16)……这一系列的经文都是说明后面的会超越前面的。就连耶稣基督也曾说过:“……我所做的事,你们也要做,并且要做比这更大的事。……”(约翰福音14:12)

以扫的这位兄弟的出生乃是“手抓住”以扫的“脚跟”而来,这就说明雅各的能力在手上,是非常明显的。作为哥哥的以扫,他的脚跟被这位兄弟给拖着,可想而知,他要想长进,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他的道路受到了限制。而作为雅各而言,他能够用“手”就抓住以扫的“脚跟”,这对他来说,是一种能力的夸胜。我们都知道,一般人脚上的能力必然比手上的能力要大,但这位雅各却能以自己手上的能力来限制以扫脚上的能力,可想而知,以扫与雅各将要得到的能力有何等的差距!

由于雅各的这种动作状态,给他取名叫雅各。圣经没有明说是父亲还是母亲取的名字,或者是他们两人共同给他的名字,但圣经却明说,给他取名叫雅各,是因为他的这种动作状态所导致,而“雅各”这个名字所包含的意义就是“抓住”。再次说明,在犹太人的眼中,名字不只是一个符号而已,乃是一个人在神面前的生命形象,在人面前的生存特征,以及对自己的生活要求。

圣经记载完了雅各的出生,立即跳到利百加生孩子的时候以撒的年龄,这是非常奇妙的一种记载方式。圣经为要突出雅各乃是按着神的应许承受亚伯拉罕产业的,就将以撒生子的年龄记载雅各出生的后面。圣经说:“利百加生下两个儿子的时候,以撒年正六十岁。”在这里,我们看见的是以撒与利百加生孩子的时候,他们两人结合已经二十年了!因为“以撒娶利百加为妻的时候正四十岁”(25:20)。这二十年间,他们没有失去盼望,一直凭着信心等候,凭着盼望容忍,凭着爱心坚守。直到神的时候满足,生育虽有痛苦,但由于前面的喜乐,由于神奇妙的应许,利百加都靠神坚持过来了!她看见神给她的祝福,看见两个儿子的出生,但她同时也看见了人性的弱点——以撒在哪里?

这时,只有神安慰她,帮助她,扶持她……但她的丈夫在哪里?以撒难道只在利百加不能怀孕的时候表现出信心为她祷告吗?难道当她在分娩的痛苦中,以撒竟然不闻不问吗?难道当自己的孩子出世后,以撒只是与利百加一同参与为他们取名吗?以撒难道只在利百加生下两个孩子以后,只报上自己的年龄,要显明自己凭信心祷告的果效吗?在利百加需要爱的安慰时,以撒在哪里?为什么不见了?求神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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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两个孩子的特征

圣经主线在这里开始从以撒与利百加的婚姻转移到雅各与以扫身上。事过境迁,这两位孪生子渐渐成长,他们二人的特征也开始显明。

这一节经文一开始就说到“两个孩子渐渐长大”,这说明两个孩子都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的,他们会成长,虽然速度不快,但仍然在长。两个孩子渐渐长大,说明他们都在成长过程中;两个孩子渐渐长大,说明他们都有活泼的生命力;两个孩子渐渐长大,说明时间在一点点的过去;两个孩子渐渐长大,说明他们越来越有力量;两个孩子渐渐长大……还有很多的说明。长大,是每一个孩子都喜欢的,但却是每一个老年人所害怕的。因为就老年人来说,他们的年纪长大一点,就说明他们距离死亡又接近了一点——恐怖!但这种现象在这两位孩子心里没有任何影响与反应,因为他们还不懂这些!

当他们在渐渐长大的过程中,两位孩子的生活特征也慢慢显明。虽然两位孩子是孪生兄弟,但他们却在事业与生活上均有非常大的区别。圣经分别从他们的生活方式与生活地点来描述这二人的不同之处。

圣经首先介绍的是以扫:圣经介绍以扫的情况时提到的是他的“善于”,也就是他的一技之长。但是他的一技之长却是打猎,如同宁录一般。对于以扫而言,从他的一技之长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好动的人,因为只有东跑西跑,才能找到猎物。所以圣经讲到以扫的时候,同时提到他的住处常在田野。在神的创造中,我们可以非常清楚的看见,他在创造亚当以后,将自己的话赐给他,然后为他组建家庭,再由家庭去共同修理看守伊甸园。所以根据这个次序,以扫是明显全然违背的。他没有与神交通的生活,也没有自己的家庭,却拼命地去打猎,以致他自己常常居住在田野中,没有“人”的生活。

但雅各却截然不同:圣经讲到雅各的时候,是以他的为人开始描述的。圣经讲到他“为人安静”,这是非常宝贵的一种属灵生活。在“安静”中,他的“为人”得到祝福;在“安静”中,他的“为人”得到智慧;在“安静”中,他的“为人”得到安息;在安静中,他的“为人”得到……一切从神而来的祝福,都在他的安静中进到他的心里。“安静”是一种非常美好的属灵品格,也是一种非常美好的属灵享受,更是一种非常美好的属灵经历。雅各得到这种从“安静”来的祝福,伯大尼的马利亚也曾经历过这种从“安静”来的称许。正是因为雅各的“为人安静”,他的住所自然就是“常住在帐棚里”。帐棚生活是亚伯拉罕生命中的宝贵经历之一,雅各也在这里同样承受了这种属灵的生活,显明他与以扫的不同。这种“帐棚”生活乃是表明在世只是暂居的方式之一,这种生活没有固定的居所,只是如同方舟一般,随风飘动,这种生活也是随着神的意思行:神如何带领,自己就如何行;神带领到哪里,自己就行到哪里;神带领的生活如何,自己就如何生活。没有一点自己的主权,没有一点自己的意思,没有一点自己的选择。雅各过的就是这种生活,但这种生活却在雅各的生命中形成一种强大的促动力,致使雅各不愿停留在一处。但与以扫不同:尽管以扫也没有一定的住处,但他却是凭自己的力量活着!雅各却是必须时时刻刻依靠神,才能在帐棚生活中经历到神的看顾与保守。

两个孩子长大了!显明出来的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这对孪生兄弟在这时已经开始较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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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第二十五章

28:两种不同的爱

由于两个孩子的不同生活方式,致使他们的父母对他们各有所爱。在这里,我们看见作为父亲的以撒爱大儿子以扫,而作为母亲的利百加却爱小儿子雅各。圣经讲到父亲以撒爱大儿子以扫的时候,说明是有原因的,“以撒爱以扫,因为常吃他的野味”,这儿的“因为”二字正是显明以撒的爱是出于自己的,因为大儿子可以给自己弄吃的来!所以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以撒的爱是偏心的爱。而讲到母亲利百加对雅各的爱时,圣经没有提到任何原因与理由,只是用一个“却”字来表明利百加对雅各的爱与以撒对以扫的爱是不同的。

我们看见,以撒爱以扫,正是因为他从以扫有所得到。以扫会为他预备野味,让他可以享受。作为父亲,他已经在这时显出属灵的迷糊。爱,是一个非常属灵的字眼,也是一种非常属灵的生命特性。但在以撒身上,爱竟然成为一种交换。或者说:爱,本来是没有理由、没有原因的,但在以撒身上,爱却成为需要原因的一种交易。这便成为以撒爱以扫的一个误区。“以撒爱以扫,因为常吃他的野味。”这种以交易换来的、带有原因的爱不仅成为以撒对以扫的爱的误区,同时也成为这个家庭矛盾的开始。

正是因为以撒带有自己动机目的地偏爱以扫,只是这个家庭进入了交战状态。原本以扫与雅各的交战只是一种婴儿式无知的表现,但由于以撒带有自己目的的偏爱,使得这种交战明显化。利百加也有了偏爱:“利百加却爱雅各。”圣经非常明确地宣告:“利百加却爱雅各。”但圣经只是在讲到“利百加却爱雅各”后面画了一个句号,没有话了!这是要说明利百加对雅各的爱没有自己的原因,但我们却知道,利百加是有神启示的,她在双子还未出生的时候就从神那里知道两个人的关系,而且当时只有她知道。也许正因如此,她看见以撒的偏心,看见以撒的自私,看见以撒对以扫的这种带有目的性的爱不顺眼,她才决定以“却爱雅各”来对抗。圣经没有明确说明利百加爱雅各的缘由,这些只是猜想。但利百加“却爱”雅各是一个事实。前面曾经说到过,神没有将在两个童子身上的旨意与计划启示以撒,却启示给利百加,或许因为利百加得到这种启示,她才将所有的爱都放在雅各身上,这是她从神所领受的祝福,所承受的应许。圣经没有明确说明利百加爱雅各的原因,这两种情况都有可能,或者这两种情况都有,导致“利百加却爱雅各”。

在这个属灵的家庭中,从利百加的怀孕开始,已经潜伏了一种属灵的危机,一直到这里,这种危机没有化解,反而更加严厉了!虽然以撒与利百加所组成的家庭是神的美意,但却由于人的软弱与偏心,或者可以说,由于爱的不正常,这种危机更加深入了!不再是潜伏在以撒与利百加身上,而是转移到两个孪生子的身上了!恐怖!可怕!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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