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7:34
经文:“……因为我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这摇的胸和举的腿给祭司亚伦和他子孙,作他们从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
标题:平安祭信息的补充(六)
这里让我们详细看见祭司得胸和右腿的原因,是因为神就是这样命定的。既然祭物是献给神的,那神就有绝对的决定权,所以神将以色列人平安祭中摇的胸和举的腿取出给祭司亚伦和他的子孙作他们从以色列人中永得的分,这是神的权柄之下的操作。
圣经在这里所提及的关于平安祭的信息,是牵涉到祭司的产业问题。祭司在以色列百姓中没有自己独特的产业,因为他们首先是利未人,利未人在以色列中是没有地业的,神自己就是他们的产业。祭司一族更是利未人中独特的存在,所以他们的产业更是稀罕。在平安祭的信息中,他们有了他们一部分的食物业,是要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这摇的胸和举的腿,对整个平安祭的祭物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两个部位,因为这直接牵涉到了两种行动之祭——摇祭和举祭。神将这两类赐予祭司,或许就是表明了神对他们的重视。其实被重视在根本含义中是一种祝福,但如果受关注的人有问题,这种祝福就是成为一种咒诅。祝福是被重视,而咒诅就是被盯梢了!这种被盯梢的感觉是极其不爽的,但既然有被盯梢的感觉,那就说明这人有黑暗面存在,这黑暗在光中自然是极为不爽的!神对祭司的要求,就是要他们在神的面前,而神本身就是超越光的源头的存在,在他的光中,是不能容忍黑暗的,所以光明之子在他的光中是一种享受,而黑暗之子在他那里则是极为痛苦了!
非常明显,神对祭司的要求就是他们必须在神的面前,而神所赋予他们的赏赐,是他们永久的产业,就是平安祭中摇的胸和举的腿,是归属于他们的。也就是说,只要有平安祭被献上,他们就有自己的食物。虽然这并不属于产业性质,但对他们而言,这也是一种来自神的祝福。平安祭本身并不是因罪而献,而是因酬恩而献的,所以献祭者是在经历了神的恩典之后,才会有献平安祭的行动。这是神所赋予恩典的结果,对于祭司而言,那自然也是神所赋予恩典赏赐的延伸了!
[ 本帖最后由 Lazarus 于 2010-4-13 02: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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