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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猿猴有必要进化成人吗?

[转]猿猴有必要进化成人吗?

作者简介:
       谭克成,威斯康星州大学 化学工程学士, 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生物工程硕士及化学工程博士,曾任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研究教授、Becton-Dickinson 研究科学家,及管理国际贸易。著作有8篇科学文献,刋登于国际医学、工程学报及教科书藉 (Advances in Biomedical Engineering)。




       在2003年4月,科学家完成了排列人类基因组织的壮举,之后猿猴的基因也被排列了,当两系列的基因并列比较时,科学家发觉人类的基因排列和猿猴的基因排 列,有99.4%相同,只有0.6%有异,这惊奇的发现,使他们更相信人类的祖先和猿猴的祖先是同属一家,他们相信在五百万年前,一些非洲猿猴因某种因素 而开始进化成人猿,继而进化成人类,著名的Lucy化石,估计就是在四百万年前古代人猿的化石发现;但是从猿猴变成Lucy的中间时期化石,则未有发现, 也是不能证实人类是从猿猴变成的「失去的连接」(missing link)。以下让我们分析这两个相对性的发现。


       人类的基因排列和猿猴的基因排列,有99.4%相同,好像是几乎一样,但若看看不同的0.6%有异的基因部份,是代表了三千六百万个化学单位,这样多的不同单位,便形成了两种绝对不同的生物,放下智慧不说,先分析为何猿猴在进化论的理论中,是较人类先进,更能适应环境。


       1.猿猴的怀孕期大多是五或六个月,人类则需要九个多月,怀孕的母猿猴比怀孕的人类容易逃避敌人的追杀,更适应恶劣的环境。

       2.猿猴的胎儿头较人类的小,而它出生时是脚先从子官颈出来,对母猿猴来说,过程较温和而少痛楚,也较为安全。人类胎儿不但头较大,而出生时以头先出,使 子官颈一下子涨开至最大的直径,对人类的母亲来说,是极痛楚的,也是较危险的,这形式的出生似乎是退化和不适应环境的演变。言而这应验了圣经创世记三章十 六节中,神在夏娃犯原罪后对她说的话:「我要大大增加你怀胎的痛苦,你必在痛苦中生产儿女。」

       3.初出生的猿猴已甚成长,已懂得找母亲和一些生存的直觉,猩猩的婴儿五个月便站起来走。人类的婴儿出生后几个月完全无助,没有生存能力,十个月才可站起来,适应环境的能力远远次于猿猴。

       4.猿猴的身体能自己制造维他命C,是生命的必需品;但人类的身体则不能自己制造维他命C,必需从食物中吸取,这不是退化吗?  

       5.猿猴身上长满毛,既保暖,又可在树林中以作为保护性的掩蔽物,它头顶的毛发,一生也不会长长,不用打理。人类身上不长毛,没保护,容易着凉,皮肤薄,易被刷破而流血,保护力比所有动物都差,那猿猴为甚么要退化成人呢?  

       6.猿猴用四肢一起跑动,速度比人类的双腿跑得快,脚趾能像手趾一般灵活,方便爬树,逃生技能远胜人类,又何必要变成人类呢?

       7.用四条腿走路的动物,它的肺部向下,有地心吸力的帮助,跑着时肺部懭张容易,吸入氧气量大,产生更多能量,加上四条腿,跑起来较两条腿站着跑的快。人 类站着时,地心吸力是将肺部压缩着,呼吸时要向反地心吸力的方向拉开肺部,所需要的力量,远比四腿爬行的动物大,故此猿猴以四条腿走路,在动力学上已很舒 服和有效律,没有必要长期的站起来走动和生活,遗反进化论的提高效律的原则。

       8.人类的女性有处女膜,而大部份女猿猴都没有处女膜。

       9.人类的女性有收经期,而女猿猴则没有,这两点是否意味着人不同动物,有道德观?  

       10.人类会在悲哀是流泪,欢乐时笑,辛劳时流汗,猿猴则没有。

       从以上的十点看来,猿猴的适应环境能力以及他的体能都比人类优胜得多,不需要变成生理上低一等的人类,科学家找到几块古老化石,(它们有可能是因疾病而弄歪曲了的人类骨 头化石,)便言之凿凿,编出乎合进化论的推想,但客观来说,猿猴进化为人,可能性却微乎其微。两者的基因排列几乎相似,可以说是造物主在设计效律上的奇妙 安排,上0.6%的不同基因中,已可产生那么多的生理上差异。而人类的智慧远高于猿猴,这智慧上的差异又是否可在这0.6%的不同基因中找到解释呢?现在 科学只可以从基因来解释生理上的不同,却不能解释人的灵魂、智慧和生命的真缔。笔者认为人的灵魂和生命是超越科学的理解,更不是可在某些基因中找得到。神 利用基因来创造生物,是多么美妙和有效律的设计,我们现在谨开始懂得欣赏一点点,就如圣经中形容人的渺小智慧,怎能了解创造者的伟大奥秘呢?



视频:《如何慎选一个信仰》
I am the rose of Sharon,and the lily of the valle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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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惊风骇浪 / 谭克成

我的一生,在信主耶稣以前,犹如一条在风浪中漂泊的风帆;信耶稣以后,根基立在磐石上,我的心不但踏实,家庭也温暖稳固。

我父母在国共内战时逃难到香港。我在一九五○年出生,是家中老大,下面有三个弟弟。父亲以写稿为生,家里的经济担子全压在他一个人肩上。当时的稿费是每千字五元,他拿到稿费后,一半要孝敬老编,可想而知我们家里多么贫穷!
母亲只有小学二年级程度,在家照顾老的小的也够她忙。我从小学一年级起,就须独自坐公车上学。我念的慈幼学校是男校,同学们都爱踢球;但我踢上十五分钟就哮喘发作,喘不过气来。所以从小自卑,觉得自己身子不如人,不能像其他小朋友那样随意跑跑跳跳。
堕胎惊魂
我六岁那年,母亲怀了第三个孩子,因为家贫,父亲要她堕胎。妈妈喝了堕胎药后,血流不止。我看到满床都是鲜血,很是害怕。但一个小孩能做什么呢?我感到无奈无助。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看见门前停了一辆救护车,又看见救护人员把妈妈抬走,我害怕极了,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后来祖母告诉我,妈妈是被送进医院里急救,医生说她失血过多,可能活不下去。那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堕胎是非法的,妈妈不敢承认,谎说自己重重摔了一跤。爸爸更不知去向,大概躲起来了,让妈妈独自在医院里与死亡搏斗。
很奇妙,妈妈的血止住了,胎儿还能保存,就是我的三弟,身体各方面都健全,长大后还格外乖巧懂事。后来他成为我们家的第一个基督徒,又是最孝顺父亲的儿子。

家庭巨变
我约八九岁时,爸爸改行从商,卖化妆品。我年纪小小就要协助打理业务,从前帮爸爸送稿子去报馆,现在打理销售单、送货、收账等,往来香港、九龙各地,像个小大人,没有天真烂漫的童年。
我们家境变好了,可惜父亲不久恋上女秘书,从此家无宁日。晚上常听到父母争吵,继而动武。我们几个小孩心里暗暗感到不祥,预料暴风雨快要来临。
有一天,妈妈带我上街,在十字路口上看见爸爸和那个女人,妈妈一个箭步趋前,直指着那女秘书破口大骂。混乱中两个人拉扯起来,父亲竟然保护那个女人,把妈妈气疯了,引来路人围观。我害怕极了,恨不得立时钻进地洞。我父母怎么了,竟在街头上演这戏剧性的一幕,叫路人围观?!此情此景,我毕生难忘。
又有一天,外祖母对我说:「你妈要走了,赶快央求她留下来!」我立刻带着三个弟弟冲进妈妈的房间,只见她一边痛哭,一边收拾衣物;因爸爸不给家用,逼她离去,说:「除非你离开这个家,不然你们一块儿死掉吧!」妈妈为了孩子,迫不得已离去。我们四个孩子跪在地上,拉着妈妈大哭。四弟那时年纪尚幼,不懂发生了什么事,只糊里糊涂跟着大伙儿哭作一团。至于我,五十年后的今天,此情此景仍历历在目。那年我十二岁。
妈妈终于舍不得抛下孩子,留了下来;但爸爸却搬走了。以后他只给少许生活费,我们这个破碎了的家又回复原来贫穷的艰苦岁月。

爸爸离家
爸爸走后,家里倒宁静了。他的本意是赶走妻子,留下儿子,没想到竟然事与愿违。后来他为了儿子们,偶而也回家吃一趟饭,看看我们的成绩。他的心境不好,除三弟以外,我们个个都有不合格的分数,便一一挨打。我们本来就不欢迎他回家,至此更对他恨之入骨。
我的童年是痛苦的。破碎家庭的孩子往往过早地掉进成人纷争的漩涡里。自从爸爸搬走以后,他就不再跟妈妈谈话,遇有非说不可的家事,便唤我到写字楼给妈妈传话。妈妈也是一样,有时吩咐我见了爸爸要说什么。爸爸心情好时,也流露父爱,带我上上馆子。那时我就很高兴,因为可以享受到家里吃不到的美味佳肴;但是心里却惭愧内疚。因为这一个人,我应该恨他才是,怎么竟贪吃他的美食,又和他来往呢?!心里很复杂矛盾。
到了十多岁,我开始反叛,不想天天看到家里愁眉苦脸的妈妈,于是常往同学家里跑,没克尽长兄的责任。有时也带二弟出外玩耍,午饭领他匆匆吃个面包,喝瓶汽水充饥,把剩下来的钱买弹珠、公仔纸等,然后和同学们上山头游荡,打架……,被妈妈发现后便挨揍。
三弟信主
后来那个女人,因为要求名分和钱财不遂,离开了父亲。有一次,我与二弟跟踪爸爸,找到他的住处。我恨死他了,真有冲动要拾起石头砸他的头。
三弟小我们五六岁,乖巧听话。他从慈幼学校转到苏淅公学后,跟同学去学校附近的教会参加查经班,中一时信了耶稣基督,后来居然搬去陪爸爸,引起我们反感,视他为叛徒。不过他与爸爸建立了很好的关系。当时爸爸已五十多岁,有心脏病、神经衰弱等问题。三弟带爸爸去教会,后来爸爸信了耶稣,蒙恩得救。

留学美国
我不信耶稣,我信自己。中学毕业后去美国升学,在威斯康辛大学努力读书,三年半毕业,拿到化学工程学士。后来转到哥伦比亚大学,又拿到生物工程硕士和化学工程博士的学位。这时,自信心才渐渐建立起来。
我在美国生活,看到美国人的价值观和社会文化。当时虽然嬉皮士流行;但整体上风气仍然保守。我到美国朋友家作客,看到他们一家和睦,互相尊重,情景温馨,很是羡慕。他们又很关心社会,让我自愧不如。那时我常跑图书馆,最喜欢看孙中山先生的传记。我很景仰他,得悉他是基督徒,我的舍友也是基督徒,他们给我正面的形象,因此渐渐打消我对基督教的成见。后来有人邀我参加礼拜五的查经班,我也偶尔答应,不过目的只为吃一顿免费晚餐,查经时就打瞌睡,没听懂内容。
记得我念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时,其中有一科是「人造器官」。教授用工程学来分析人体各个器官,又谈到怎样制造器官。从中我看到人所设计的不足,而且很容易出错。一旦出错,反危害病人的性命。学期快结束前,教授说了一句语重心长的话,令我毕生难忘。他说:「你们看,我们一群医学博士、专家所合作设计的器官,都有这许多毛病,原本那位设计家一定很了不起!那么,我们原本的器官是谁设计的呢?」
这话提醒我们读科学的人,要客观看每一件事。教授是不是基督徒,我不知道。那时我对基督教还不认识,但理性上觉得,可能有一位造物主;不过感性上,我希望他不要干预我,让我走自己的路。

风云骤变
我拿到博士学位前,已写了八篇科学文章和一本有关生物工程的书。这时我有了女朋友,她聪明能干,成绩优异,正念大学。我们于一九七六年结婚。我拿到博士学位后,她也大学毕业。我们搬到新泽西州,我在Becton
Dickinson医学仪器公司工作,任职高级科学研究员。她到IBM销售部做系统工程师。我们物质生活富裕,汽车、洋房,什么都不缺。
一九七七年,爸爸信了主耶稣,竟然回家与妈妈破镜重圆。真是不可思议!我这边也凡事顺遂,事业蒸蒸日上,备受公司器重。我们公司垄断了所有抽血医疗产品的市场,我被邀请加入研究新产品部门。副总裁很欣赏我有胆识,说我敢言敢行,要为我铺一条青云路,只看我爬得多高而已。当年我廿七岁,出差时乘搭公司的专机,好不春风得意!

谁知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刹时之祸福,我妻子竟然红杏出墙,爱上她的同事。起初我还以为那人不错,请他来家里吃饭,谁知他们有奸情,晚上常通电话,后来被我发现,我当然很生气。不久妻子提出离婚,一九七九年中正式签字。可怜那段婚姻只维持两年多,这对我打击很大。抚心自问,我没有对她不起,她为什么要伤害我?我想起妈妈的遭遇,为什么竟然在我身上重演?我哪里做错了?为什么命运如此弄人?我很愤怒!偏偏那时二弟和三弟先后来电,说爸爸患了肺癌,只有几个月生命,真是祸不单行!
当时,二弟在华盛顿州工作,我们商量后,决定带爸爸到华盛顿大学的医学院治疗。我拿了一个月假期照顾爸爸。
这是我和爸爸最亲近的日子,每天廿四小时伴着他。自从父亲悔改信主耶稣后,他和妈妈前嫌尽释,这次妈妈与他同来。我们一家团聚,细说过去。爸爸很开放,忆述他的经历,解释他为什么信耶稣。我和弟弟对他多了一些了解。整整一个月,我们看着爸爸接受治疗,坦然面对一切,连我这个常出入医院的人都心里害怕,可他却以平静的心忍受痛楚,令我惊奇。做完电疗,医生宣布病情稳定,可以回香港休养。岂料回香港两个月后,一九七九年九月十二日,爸爸就被上帝接回天家。

重回香港
当时,我面临很大的抉择,父亲的公司日趋老化,出现不少问题,他去世后没人接管;母亲也需要有人作伴。于是我毅然放下美国的事业,卖掉所有东西,离开伤心地,于一九七九年底迁回香港,一面工作,一面到中文大学进修商业管理硕士课程。
回香港是旧地重游,但是生意难做。我做生意不错,可人事处理却叫我烦恼不堪。我在美国无论学术和事业上都有成绩,每天面对的都是饱学之士;回到香港,有如天壤之别,商场虚伪,人们随口粗言秽语,为蝇头小利讨价还价,分毫必争。加上妈妈仍守着老地方,不肯搬迁,我又得睡在儿时的房间,感觉上好像被贬回原状。不愉快的记忆如影随形,我几乎患上忧郁症。支撑我熬下去的只有一个意念:「我要支持母亲,明天一定要起床,要努力工作!」
孝顺父母,使你得福,这是上帝的应许。那时我不认识上帝,但他的话是真的。因为我留下来陪母亲,就认识了现在的太太。她是个单纯的人,工作勤快,来自贫穷家庭。她来我们公司之前,白天在工厂车衣,晚上念书,做事认真。我觉得她像我的母亲:所受教育不多,但是刻苦耐劳,心地良善。这时的我,已不敢心高气傲,不再看重学位和才干。妇女美貌而无品德,给人带来的是灾祸。我看上她的内在美(其实她长得也美),经过交往,我们于一九八一年结为夫妻。

获新生命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我带着妻子重回美国。这时公司已上轨道,四弟又大学毕业,可继承父业。我想,我多才多艺,又有朋友,可从头来过。于是选择在三藩市定居,谁知怎么也找不到工作。原来我离开美国三年,在职场上已落伍了!纽约的旧同事找我到那边工作,但是我不想常出差,怕婚姻再度失败。
我在三藩市找不到工作,开始患上忧郁症,相当严重。医生劝我去教会找支持系统。
一九八五年初,在马里兰州做数学教授的三弟来找我,带了一本圣经,给我讲解基督教的道理。我终于走入教堂。研读箴言时,惊觉自己的愚昧!往日我自以为聪明,过于自信,以为只有弱者才信宗教;现在知道原来自己过去愚不可及。圣灵开我心窍,让我明白圣经里的上帝就是创造天地万物的独一真神。他对我说:「你不能靠自己的聪明,你要回到我的家里。」
阅读圣经使我改变,我和太太一同决志信耶稣,一九八五年复活节一同受浸。当时信主的心态非常单纯,就是放弃自己作主,把生命主权交还给上帝。回忆修读「人造器官」时,我理性上其实已信有上帝;但是心里恋慕世界,要自己控制生命的主权,妄想凭自己的力量拼搏,以为凭自己的聪明必可干一番大事。就好像圣经中,遇上大风浪的门徒,凭着他们专业航海的经验与风浪搏斗,还是不能到达彼岸,直至耶稣在海上走到他们眼前,吩咐风浪平静,他们才恍然大悟,接纳耶稣神圣的地位和主权。耶稣借门徒的经历开了我的眼睛。我很感激上帝,他救了三弟,又借着他领爸爸和我认识主耶稣,得到拯救和新生命。
信耶稣以后,我用心追求真理,立志将生命主权交给主,不再倚靠自己的小聪明追逐世间的名利。
上帝医治了我,后来成立自己的公司,从事国际贸易。我们有孩子后,太太专心教养儿女,后来上社区大学补修中学课程,两年后转读四年制大学,取得学士学位。我陪她读书,帮忙带孩子和做家务。她后来也进入职场。我们都热心参与教会的事奉。
二○○四年,我认识了王永信牧师,接受他的邀请,在二○○六年成立了「传统家庭促进会」,为强化家庭和对抗魔鬼贡献此生。
我的一生,在信主耶稣以前,犹如一条在风浪中漂泊的风帆;信耶稣以后,根基立在磐石上,我的心不但踏实,家庭也温暖稳固。诚如诗篇卅七篇23节说:「义人的脚步被耶和华立定;他的道路,耶和华也喜爱。」感谢赞美上帝!
I am the rose of Sharon,and the lily of the valle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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