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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居”的问题

关于“同居”的问题

奇怪哦,好象没谈恋爱的没有问题,谈恋爱的也没有问题。没结婚的没问题,结婚了的也没有问题。没问题好啊,甚愿众弟兄姐妹每天都和和顺顺。问个
那我问个问题啦,常常碰到的。

现在很多年轻人,刚认识没多久就开始同居,谓之彼此更了解对方,以减少新婚的磨擦与冲突。或谓之“试婚”,合则结婚,不合则分手。请问各位未婚DXJM的看法,请问各位已婚DXJM的看法。
若我贪求世上任何一个地方,除了十字架底下的一片尘土,那我就还是丝毫不懂加略山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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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与试婚当然都不是合神旨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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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没入教的时候,认识一位基督徒朋友,想到啦,想问又不敢问,想问基督徒是不是也像美国年轻人那样乱搞呢,

我觉得不应该,当看到蒙恩妹妹发给我的禁戒后就更加明白基督徒不能奸淫啦

你爱他/她当接受神的祝福,无论疾病或健康、顺境或逆境、贫穷或富有和他结为亲近神道路上的亲密伙伴

同居显然是把你们分隔不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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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旧约里的时候,他们也都是没有登记或办理什么手续就结婚的吧-----算同居。: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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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来就是一个错误,从亚当夏娃开始

也因此男人需要流汗,女人需要经历产痛

神的国没有这些痛苦,追随耶稣的当自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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