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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1 神创造天地万物,神又是谁造的?           创一1二1

答:神的存在和来源,本是一个奥秘的问题,原非我们人类有限的智慧所能蠡测和了解的(传三11)。譬如说,像时间的起头或末了,以及广阔无垠的空间界限,这都不是我们人的头脑所能想像的。圣经上说:「深哉!…神的踪迹何其难寻!」(罗十一33)「你考察,就能测透神么?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么?他的智慧高于天,你还能作什么?深于阴间,你还能知道什么?」「神为大,我们不能全知,他的年数不能测度。」(伯十一7-8,卅六26,参卅七23)由此可见,神是何等的奇妙伟大,有限的人实在无法了解无限的神,但并不能因此否认神的存在。因为神曾经藉着圣经已将这奥秘的事,一一启示出来(摩三7),能使我们有所认识和相信。如:

    1.「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惟耶和华是真神,是活神,是永远的王……」(耶十10)。「诸山未曾生出,地与世界你未曾造成,从亘古到永远,你是神」(诗九十2),「耶和华用能力创造大地,用智慧建立世界,用聪明铺张穹苍」(耶十12)。这些启示告诉我们,神是无始无终永活的神,他不是被造或受造之物,也不是被生的,乃是一位大有能力的造物之主,是独一无二的真神(申六4,四35,提前二5,可十二29,32)。

    2.「神是个灵。」(约四24)「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一19,20)因为神是个灵,所以他是没有形状,没有质量,没有体积大小之分,不受空间时间限制。他既是纯灵无质的,所以人不能凭着视觉、触觉、及任何感官的作用,去认识这一位无限的神。(申四15,伯廿三8-9,诗一三九78)他的事原是要显明在人心里,人用心灵和诚实去认识神,必然知道神的存在,看见神的荣美。

      我们由这以上两点所举的经文显示,人从内心就有宗教信仰的观念,知道有神。人有良心,有道德的情操观念,有永生的企求,在人的心灵深处,无不觉得有神的存在。人若违反天良犯罪行事,就会觉得内心受到神无形的制裁而恐惧不安,所谓「内咎神明」。这是自我经验有神的明证。另一方面,人从外存的明证,就是藉着神的创造,大至天体宇宙与世界万物,小至原子与电子,无不使人明白乃神造化之工,乃神的荣耀与作为(诗十九1-5,徒十四15下-17,伯十二7-10,伯廿八25-26,卅七3-5,15)。

      有些人说,看不见神,摸不着神,所以没有神,不能相信神的存在,这种论调是不合理的。试问磁性与电力,谁能看见呢?但由其所产生的吸力与能力推其原因,便可以承认那些无形无像之物,确确实实是存在的。又如无声无色无味的空气,虽早已存在空间,但直到四百多年前,才被意大利天文学家伽利略(Galileo 1564-1462)所发现。再如科学家告诉我们,人用肉眼来看宇宙,不过是由六千个小星相织而成;若用美国巴拿马山上五公尺直径的天文望远镜来观察,则可看见十一亿光年范围之内,共有三百个相当于银河系的星系,每个星系内约有恒星五百忆之多,其中有些要比太阳大过万倍,光度强过千倍。而且就各天体星球运行的秩序、角度、速度、距离来说,各循轨道转动,丝毫不乱。这样看来,天地之广,无奇不有;宇宙之大,浩瀚无垠,令人无法测度。天体的运转,如此奇妙而有规律,已使我们叹为观止,岂可因看不见,摸不着神而不相信确有一位超然的神,否认他的存在么!?

    3.神是一位无所不在(耶廿三23-24,太十八20),无所不知(诗一三九2-3,约壹三20),无所不能(太十九26,伯四二2,诗卅三6-19),至大无比的神(赛六六1,来一3)。有许多人类学家曾经宣告,在原始时代的各民族当中,普遍地都是相信一位最高的神,即所谓原始的一神主义(Original Monotheism),这也就是圣经所说,人类最初只有一位真神的信仰(出廿3,申六4,提前二5)。虽然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神,但已藉着父(神)怀里的独生子耶稣基督,将他表明出来(约一18)。耶稣曾亲自对信他的人说:「我与父原为一。」「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因为我本是出于神。」(约十30,八19-42)使徒保罗说:「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就是神在肉身显现,被圣灵称义,被天使看见,被传于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荣耀里。」(提前三16)所以基督就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来一3),我们老是用信心来接受这一位超自然的神,则他必会让我们真正的认识他。

    总而言之,没有信心,就不能知道神的永恒存在性;有了信心,就能觉察到神是宇宙万有的创造者,而不是被造的;他是自有永有,亘古常有,无始无终,无所不能的神。我们基于这个信心,来作为我们思想信仰的终极。况且他已藉着耶稣基督,成为人身,来到世上,使人可以看见神一切的荣美与伟大。我们若是愈与耶稣亲近,用心灵与诚实和神相交,则对于神的认识与永存性,就不致怀疑,一切疑难问题,都必然迎刃而解。况且凡相信神的人,都有盼望在来世里,完全明白神一切的奥秘!(参林前十三9-12,来六5,路十八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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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解渴了,非常好的文章:D ,解除了我很多的疑问,而且自己回答不了,也没法和人探讨(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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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也谢谢小飞的肯定。这里还会继续跟贴,但愿能更多解答我们对旧约的不解之处。: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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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这是什么光?

创一3                 

答:神在起初创造天地之时,首先吩咐说:「要有光,就有了光。」表示光在创造大工上的重要性。理化科学家告诉我们,在地球的南极与北极,曾经发现了无人了解的极光(Aurora),又假定在未有太阳以前,就有了光的存在,可见光在宇宙之间,是很神秘而极奇妙的;而我们相信这一切光源,都是从神而来,因为神就是光,他是众光之父(约壹一5,雅一17)。关于神所说的光,大概是从太阳而来,所以就使地球有黑夜和白昼之分(一5-10)。试想起初这个经过剧变以后而逐渐凝固的地壳,是一片沸腾荒凉的景象(一2,赛四五18),其外面满了沸腾的水,从水中发出一层层的雾气,遮蔽了太阳的光线,因此就使地面完全的黑暗。但由于地壳已经凝固,致使雾气的密度渐淡,阳光亦足以透过雾层,光与黑暗就可以慢慢的分开了。直到第四日,太阳才完全出现,16节便说:「神造了两个大光,大的管昼,小的管夜,又造众星」。本节的「造」字,与第一节的「创造」两字涵意不同,乃是有「制造、设立、安置、派定」的意思(诗一○四19,代下十三9,伯十四5)。日、月、星辰,是在1节起初的时候,就已经造成了,不过要等到第四日,太阳才被派定照亮大地,月亮、星辰也就明朗地出现,肉眼能看得见了。如此,不但能使昼夜分明,并且由于地球表面,不再从里面发出热气,而以太阳作为唯一的热源,于是春、夏、秋、冬四季便开始了。

    以上所述,不仅告诉我们光的来源和作用,并且在另一方面,光也含有许多属灵的教训。主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八12)。使徒约翰也为光作见证说:「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一9)。又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约三19-21)。数千年来,不知有多少千万人,因蒙主光照,脱离罪恶与黑暗的权势,而悔改得救,成为光明的子女(弗五8-14,腓二15,来六4,诗四6,一一八27),又不知有多少千万人,因干犯罪恶,在黑暗中生活,不信基督,不来就光,而走向沉沦灭亡的地步(约三18-36,八24,路十三3)上这样看来,光明和黑暗,义与罪,信与不信的,是永远分开的,不能相通的(林后六14-16)。可见光有除去罪恶和黑暗的权柄,因光暗不能相容并存,光一来到,黑暗就立刻消失。基督的真理之光一进入人的心中,就有能力把罪恶与黑暗除去,如保罗当初在大马色的路上被主光照以后,他内心立刻得到改变,人生有了转机,因而归主得救;从此以后,不再逼迫残害教会,而能成为主的使徒,为主忠心传道,被主立他作为外邦人的光(徒九1-11,十三47)。如今凡我基督信徒,都当时常活在主的恩光之中,必然能过圣洁的生活,处处为主发光,荣耀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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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神的形像是什么?人怎么会有神的形像?

创一27

答:在头一问题中已经解释过,神是个灵,他是无形无质的。但在此处圣经说到「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创一26-27,五1,九6,参林前十一7,雅三9)。这里所说的形像,意思不是指外表的形体,而是指内在的涵素,那就是神的智慧、圣洁、公义、正直、慈爱、诚实、良善(创廿四27,伯十二13,申卅二4,利十一44)等。这些属性,原来神造人的时候,惟人为万物之灵,人在万物中最为高贵(一28,二7),人能与神发生灵里的关系(约四24),而且在人性里面也蕴含着神的形像和荣耀神的涵意(林24前十一9,彼后一4)。

当罪一进入人的生命以后(三6-13,22-24),这些圣德也就失去了(传七四)。人虽因犯罪失去了这些;但凡信靠耶稣基督的人,仍能脱离从前一切败坏的行为,将心志改换一新,回复神所赐的圣德和荣耀(弗四23-24,西三10),因神在创造天地以先,就已按照他所定的计划,差遣圣子耶稣降世为人,作成效人的大工(徒三20,来十:5-7,提后一9,约八42)。基督原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西一15),他本有神的形像,他是道成了肉身,将神的性情、荣耀表明出来,完全显明给世人看(腓二6,西一15,约一18,来一3,约十七6,)。那末今日人要如何像神有神的形像呢?人在什么时候悔改认罪,归向基督,效法基督(徒十七30,廿六20,约壹一8-9,罗十五5,八29-30),满有神的圣洁、良善、公义、怜恤、诚实、温柔、忍耐等品格(西三12,帖前四3,弗四24,五8-9),而且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之时(林后五17,加六12,罗六4),那就会有神的形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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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耶和华神的名字有何意义?

创二4

答:耶和华神的名字是最古时候的称呼,在这里第一次被提到(二4),中文国语和合本圣经有译作「上帝」与「神」这两种版本,这名字乃是神自称之名,也是最能说出神之本质的名字。耶和华,意即神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耶和华是中文和合本的译名,是唯一真神之圣名。吕振中译本作「永恒主」,理化中文圣经译本作「上主」,英雅各王钦定本用Johovah或Lord  (耶和华或主,A.D.1661年版),美国标准修订本用Lord (主,RSV AD.1952年版),还有一些著作教材中译为雅威Yahweh。这些译法虽然各有不同,但都是指古时以色列人所崇拜独一的真神,他们对于神的观念,在古代的世界中是很独特的,不可单凭理性解释,要以信仰来肯定,加上神曾用大能的神迹,把他们从埃及为奴之地拯救出来,这些历史的经验作为凭证。在上古的时候,以色列人对神所用的称呼是:神,主,至高者,权能者。到了摩西时代,以称耶和华为最普遍;至被掳时期和被掳以后(主前七三四-五三六年),用万军之耶和华,万军之神,天上的神等名字。这些名字,是在每一时期的人,表示对于神的期望和认识而起的,以后就被沿用成为习惯了。至于耶和华一词,原是神召摩西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所启示的(出六23,参57题)。原来在古希伯来文的旧约圣经,只有子音,而没有母音。到了主后八世纪,有一群学者发明了母音,加在原先仅有的子音经卷上,如用阿多乃Adonai (我的主),加到神自称的名字上,而成为Johovah (耶和华)一词。此字虽然是耶和华,而其音则仍读为阿多乃,因以色列人十分敬虔,它们不敢妄称神之名而有所忌讳的缘故。稽考希伯来语所说的耶和华,乃自有永有的意义(出三14),这已经将神在万有之先,及万有之后都彰显出来了(启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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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神取男人身上一条肋骨造成一个女人有何意义?

创二21-22

答:当初神造成了亚当(意属土的)以后,看那男人独居不好,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肋他(二26~18),这显示了亚当在他的生活上存在着一种缺陷(二20),于是神就从男人身上取下他的一条肋骨,造成一个女人。这是自有人类以来,所动的第一次大手术,也是出于神奇妙的创造,乃在表明了男人与女人原为一体的真义(二23-25,太十九4-5)。神造女人,不是用男人的头骨(像是以女人为主),或是脚骨(像是以女人为卑),而是用肋骨(表示以女人为平等)。肋骨位于男人的臂下,表明了女人当受男人的保护;肋骨挨着他的心,这更表明了女人是男人心中所亲爱的(创十六5,申十三6,弥七5)。这些都显示了人类建立家庭伦理的次序,显示了夫妻亲密的关系,并且也预表了基督与教会的真理(林前十一8-9,弗五22-33),由此可知,其意义是何等的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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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以诺是何等人?他未经过死亡么?

创五21-24

答:以诺--意即奉献。在旧约中记载有两个同名以诺的人,一是该隐的长子,此人行事未有详记(创四17-18);一是雅列的长子,他就是最长寿的玛土撒拉的父亲(创五月19,21,27)。关于这个以诺,据阿拉伯人传说,它是第一个书缝制皮衣的,也会叫人以皮子制鞋,并且发明了用笔写字的方法。他和挪亚在世上都是与神同行的人(六9)。以诺活到六十五岁以后,与神同行三百年,神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创五21-24,诗七三24)。

以诺约生于亚当被造之后第六二二年,是当洪水以前的世代,处在一个极为邪恶的社会中,他还能分别为圣,与神同行(弥六8),这种敬虔的生活,是很难能可贵的见证。照希伯来书由作者说:「以诺因着信被接去,不至于见死,人也找不着他,因为神已经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经得了神喜悦他的明证。」(来十一5)这样看来,以诺确是因着与神同行的信心生活,所表现的美好见证而得神喜悦(来十一6),将他活活的接去了;因此他是没有经过死亡的。他和以利亚同是一样传奇性的人物,他们都是未受过死亡定律约束的人(来九27),是蒙神恩宠而得享有如此特别的权利和荣耀。不过以利亚是乘旋风升天的,记述他的事迹,比之以诺更清楚而详尽(王下二1-11,参王下一10,太十七3)。这两个人活活的被神接去,可以喻为主再临之时,那些还活在世上肉身被提之信徒的影像(帖前四14-17,启三10,太廿四21)。

    在新约圣经犹大书中,提到亚当七世孙以诺(即亚当、塞特、以挪士、该南、玛勒列、雅列、以诺,创五1-18),曾预言基督降临,要在众人身上施行审判的事(犹14,15);由此可知,以诺乃为圣经最早的一位先知。据次经说,他和以利亚二人,可能又是启示录中所题的那两个穿毛衣的见证人(启十一3-4,);他们是因着为神作见证的缘故,在末世的日子,又回到世上来,由于反对敌基督者而被杀,成为殉道者,不过他们又在第三日复活,在云彩中被提,与主相会了。次经的记载当然不足为凭,在此不过姑且一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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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属血气的人是什么人?他的日子还可到一百二十年何意?

创六3

答:耶和华说:「人既属乎血气的」--吕振中译本作「人类既是属乎肉体的」,概指上古时代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彼此相配支合而生下的人类(创六2-4,参上册6题)。血气一词,在这里大概只是暗指人的躯壳或感官那一方面说的。这些属血气的人,是指罪恶昭彰,行为极其败坏之不信神的人(创六5,11,12)。「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吕译本作「住在人类里面。」或作「不永远和他相争。」(参国语和合译本初版,加五16,17,彼后一4),因这「住」字的希伯来文,亦可解作统治、动作、相争、作主等意思,所以这句话最好译作「我分给人的灵,就不常常在他里面动作了。」这里的「灵」字,就是创二7所说的「生气」(参上册7题),并不是指圣灵(三位一体的第三位),乃是与圣灵有关,代表在人里面由一种特别的主宰或统治。但「人既属乎血气的」这一句话,实乃神要毁灭当时人类的凶兆(创六13,17,七21,22,诗一○四29)。

    「然而他的日子还可到一百二十年」--这一句话并不是指神要限定人的寿数。有人以为这是表明把人类寿命缩短的年数,事实上在后世的人,往往是活到超出了这个岁数以上呢(创十一10-27,32 )就以现代人类的寿命来说,据一九六一年以前所记,在澳洲墨尔钵地方,有一位名叫克雷伦斯布特的人,活到了一百七十五岁,可想而知这里所说的一百二十年,并非指人的寿命年岁说的,乃指在洪水尚未泛滥以前,神所宽容的一段时期,是神给当时的人缓刑一百二十年,给人悔改的机会。我们根据圣经启示,神对于那时不信之人的容忍、等待(彼前三20),由挪亚所传的义道(彼后二5),以及神最后七天警告灾难将要来到的情形看来(创七4),则对于这一百二十年缓刑期的见解,可无异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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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挪亚何以是个义人和完全人?

创六9七1

答:在圣经中有好几处地方,都很明显的告诉我们,世上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诗一四三2,传七10,罗三10-20,诗十四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罗三23 ,加三22),人所有的义,在神眼中都像污秽的衣服,人也不能靠自己的义自救而得存活(赛六四6,结卅三12);人只能因信神的儿子,才得称为义。这并非说神称他为完全无罪的义人,而是蒙神喜悦算他为义的人(创十五6,罗四5-9)。所以圣经中讲到义人和完全人,不外乎都是指着对神虔诚信仰而存心敬畏的人说的(创十七1,伯一1-8,二3,林前二6,)。挪亚(意即安息)处在洪水时代,是一个不信神,极为邪恶败坏的时代(创六5,12,13),在这样邪恶的时代中,惟有挪亚一人能顺服神,分别为圣,与神同行。他因着信,蒙神的指示,动了敬畏的心,以致全家得救,他自己也承受了那从信而来的义,并且为神传了义道(来十一7,结十四14,彼后二5)。因此,挪亚在当时的世代,神称他是个义人,是个完全人〔创七1,六9〕。这里所说的完全人,就是诚实的意思,按希伯来原文,是和约书亚记廿四14中之「诚心实意」四字同一意思。如此看来,挪亚的信心与生活见证,与当时罪恶充盈之世代对比,显出他的义行与完全。但神并没有说他完全无罪,事实上他在以后的生活行为上,因醉酒仍留下不自检点的耻辱,且使下一代子孙受到咒诅(创九21-24,参9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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