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清教徒传统的哈佛校训:“荣耀归于基督”,和“为基督为教会”(Christo et Ecclesiae)。由于英格兰有着人文教育的悠久传统,英国的清教徒教育运动,重点在于更新已有的学校教育,在师生的道德及校园生活中努力使之基督化。但北美的清教徒意识到,他们蒙受了呼召,要从整个教育的目的和性质上,建立归正的基督教学校。“事实上,教育改革是清教徒来到北美,设立美州教育机构的重要原因之一。科顿氠徚这样写道,‘(旧世界)的学习知识和信仰的学校是如此败坏,绝大部分最美好的盼望都被这些学校里面极多的坏榜样、放任犯罪的行为扭曲,败坏,彻底推翻了。’”[1]
基督教教育是人被基督教福音所挑战、苏醒、改变并在教会中受培育的过程。教会是信徒相信、生活及传讲福音的社区,学生在其中成为自愿的及主动的参与者。
第五,1964年,福音派教育学者依维(C. B. Eavey),在《基督教教育之目的与目标》一文中,提出一个接近于清教徒教育观的定义,或者说,是接近于我们在《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第一问中所看到的定义:
真正的基督教教育是以上帝为中心、而非以人为中心的教育。是以上帝为开始,并在上帝的引导下推行的教育。
第六,1980年,福音派学者托马斯.葛柔米(Thomas H. Gromme)在《基督教宗教教育》一书中,定义说:
基督教宗教教育的目的在使人过基督徒的生活,那就是说,照基督教信仰而生活之全部生活。
此外,1958年,在循道会的李特勒(Lawrence C. Little)的主持下,一个不同宗派的基督教教育组织,发布了一个关于基督教教育的目的和目标的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