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的课程结束后,我找到老师,告诉他我一点都没听懂他关于詹姆斯·乔伊斯作品的讲解,然后沉默地等着他开口,劝我换到别的班级。
Dr. Driskill有一头花白的头发和雪白的络腮胡,年龄似乎在五六十岁,具体岁数难以估计。他摘下眼镜,看着我静静思考了一会儿。“我晚上会在英语教学楼一层的大书房看书,”他若无其事地说:“我们可以聊聊。”
晚上八点钟,我来到英语教学楼,大书房的门半开着,高高的天花板下,棕红色木壁前悬挂着一圈历代校长的画像。Dr. Driskill坐在房间正中央一张长木桌的尽头,看到我微微点了点头。
“去年在ESL(English as Second Language,英语为第二语言)你都读了些什么书?”
我一本本地列出来。有《杀死一只知更鸟》、《麦田里的守望者》、《紫色》、《老人与海》等。在英文文学里,每一本都以文字简明出名。而这学期Dr. Driskill课表上的书则艰深晦涩,又带着浓重的时代背景,似乎每一本都是这些书的反义词。
听了这个单子以后,Dr. Driskill出乎意料地看上去很满意。用不疾不徐的语速,他开始解释这学期要读的书:乔伊斯的《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自画像》的主人公其实和《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霍尔顿带着类似的困惑,都是渴望能够挣脱身边生活禁锢的年轻人;康拉德的《黑暗之心》和《老人与海》一样,描述的都是主人公为了追寻某物而踏上的遥远征程;莫里森的《宠儿》则反映和《紫色》类似的社会话题:美国历史上的黑人在社会歧视下做出的挣扎;《洛丽塔》,他顿了顿,可能是唯一一部比较大的阅读挑战,不过——我至今记得他的表情,双眼微微瞇着,好像单提到小说的名字就把他拉回到了那些令他着迷的词句间——“太值得一读了”。
第二天,我回到了Dr. Driskill的课堂,或许是由于他对我的“阅读恐惧”漫不经心的态度,或许是由于他在文学作品中的牵线搭桥使那些“面目狰狞”的书变得不再高不可攀,或许还有其他说不清的原因。总之,在那个学期的每天下午两点钟,在英语教学楼的二层的一张圆桌旁,我和十几位同学一起穿越时间和空间,窥探了一位又一位英文作家私密而引人入胜的“自白式记叙”。
美国私立学校的英文教学或许相当于中国高中的“语文课”,不过两者的形式和内容则天差地别。Deerfield的英语课是由老师带领的圆桌讨论,以整本书作为教学单位,比起就书论书,更注重教会学生如何做有鉴别力的读者,和文字保持一定距离,学会分析各种文学技巧,从自己的立场欣赏或批判作者的写作手法。
Dr. Driskill带着我们分析一本书,如同在用天文望远镜和显微镜快速切换着轮流审视作品。时代背景、作者生平和文学流派的介绍为我们勾勒出理解作品的大框架,逐字逐句的审读和关键词的分析帮助我们理解作者字里行间的艺术。一节课有时一扫几百年的美国历史,有时辩论几句对白中体现的人物性格,很有大学课堂不拘一格的风格,一路听下来非常过瘾。而考试的形式往往是建立在整本书之上的当堂小论文,不会为平时的课堂教学加上框框,因此一本书十位老师可以教出十种风格,而同一位老师每一年的授课内容也会根据自己的心得调整,不尽相同。如同俗话说的:“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中国的语文课堂以课文为单位,老师习惯指出大纲上列出的词句,带领学生按部就班地分析:我记得在北京高中时,老师曾花了半节课的时间为我们讲解《孔乙己》的最后一句,应该如何理解“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中“大约”和“的确”的冲突。所问的问题也大多已经暗示着标准答案的方向,比如:“孔乙己的悲剧反映了当时封建科举制度怎样的特征?”而Dr. Driskill的课堂上则是另一种风景。他常常在每节课开头随意问:“那么,大家对上一周的阅读感觉如何?”然后靠回椅子里,听学生七嘴八舌的看法。讨论如同前行的船只,由学生的兴趣和临堂辩论产生的激流推进,而老师仅偶然抛出几句评论来推动讨论,使船只不至于偏离航道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