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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基督徒不可婚前同居 [打印本页]

作者: 喜善    时间: 2009-2-28 15:50     标题: 基督徒不可婚前同居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 (来 13:4)

 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一个轻忽婚姻的神圣关系之人,无论如何都不能自称是基督徒。在此我们看见,那至圣的主,关怀到孩子和后来的世代。使社会受到咒诅的罪,是心中的罪。
   
 身为基督徒,我们要知道没有合法的婚姻誓约,两个人就住在一起是犯了奸淫的罪,基督徒绝对不可同居得罪神。圣经教导我们这些蒙恩得救的子民,婚姻是神的赐福,是两人成为一体永久的承诺。基督徒结婚前,有牧师给予婚前辅导。在婚礼上新人彼此承诺:“不论病痛或健康、富足或贫困,我会永远爱你,尊重你,看顾你,永不离开你。”这是是一种舍己的爱,不带条件的委身,也是建立婚姻的基石。因此基督徒的婚姻,不会因为性格不合,认识到对方的缺陷,事故疾病,经济危机。。。等各种难题而离婚。

让我们来查考圣经的教训:

1. 违背耶稣的教导

 作耶稣的门徒就要遵守耶稣的吩咐和教导,而婚前性行为是直接挑战他的教导。耶稣在马太福音5:27-28节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这节经文清楚告诉我们,在耶稣看来心思意念上有这种思想的就已经是犯奸淫了,更何况是在身体上有婚前性行为呢?在神眼中岂不更是罪吗?耶稣在马太福音19章讲:“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这节经文再次告诉我们,夫妻成为一体是合法也合圣经的,只有在婚姻里的性关系才是圣洁的、美好、蒙受祝福的,其他一切婚姻以外的性行为都是亵渎婚姻的表现。而对于那些有不道德性行为的人,耶稣则劝戒他们要悔改不要再犯,就如耶稣对行淫时被捉拿的妇女的嘱咐(约8:3-11)。因此,婚前性行为是故意违背神的教导,不遵守神的话。

2. 玷污圣灵的殿

 彼前2:9说:“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婚前性行为是明显的在自己的身子上得罪神,从而玷污了神所给自己尊贵的身份。圣经两次提到未婚者随意与异性有淫行(婚前性行为)的经文时这样谈到:“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林前7:2);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帖前4:3)基督徒不单要明白神的旨意,同时也要遵行神的旨意,既然他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他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6:20),因为他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所以基督徒不可以故意地去玷污圣灵的殿。

3. 影响人与神的关系

 人类第一次犯罪首先破坏的就是人与神的关系,当耶和华神呼唤亚当时他因自己的赤身不能坦然见神的面,婚前性行为的发生也使得人无法坦然见主的面,与主进行沟通。与其他罪的不同之处在于是在自己的身子上得罪神,保罗曾勉励基督徒:“要将你们的身体当作活祭献给神,这是神所喜悦的。”神既悦纳人所献上的身体,那么人在自己身子上所犯的婚前性行为就破坏了人理所当然的侍奉,从而影响人与神的关系。从何西阿书可看到神接纳了拜偶像的以色列,甚至依然爱她。但他的心却如受伤的恋人一样。婚后的性行为蒙神祝福是因人愿意遵守神的命令,肯接受神为性所设定的保护——婚姻。

 感谢神,在圣经里教导我们如何建立、培养、维护,健康美满的婚姻家庭。稳定的婚姻给予孩子预备了安全温馨的成长环境,终身厮守的誓约是孩子安全感的来源。事实上,父母亲的美满婚姻,就是孩子未来的婚姻楷模。
作者: 娜娜    时间: 2009-3-31 02:25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一位基督徒婚前同居,在几个女人和基督徒之间周旋,性行为淫乱。常常以主或神的名义作自私的行径,说到处传福音。自己的行为处处违背主的旨意。这样的基督徒还不如旁人。自会害人。。。
作者: 雅歌    时间: 2009-3-31 19:51

是的,是要为教会的圣洁祷告的

娜娜最近还好吗,和你的男朋友相处还好吗
作者: 小飞    时间: 2009-4-4 23:37

放弃做一切可以使你忘记神的行动
作者: 娜娜    时间: 2009-4-5 17:59     标题: 回复 4# 的帖子

其实有的基督徒根本不算合格,那么神学院的学生也有明知故犯的事,还要以神的名义说是主的安排,神学生起码应该知道和一个有婚约的基督徒发生亲昵的行为,不只是不道德,就不要对旁人说,是主安排这样的事安排这样的行为。。。
作者: 小飞    时间: 2009-4-6 04:00

“明知故犯的事,还要以神的名义说是主的安排”不要听他说什么,要看他做什么

对于(那些)不可就药的人,(我们)管好自己就行了(不知道我这个观点对不对,请玫瑰姐姐、大家斧正)

[ 本帖最后由 小飞 于 2009-4-15 01:07 编辑 ]
作者: 雅歌    时间: 2009-4-6 19:38

是的小飞,你想的很对

看到你最近总是在进步,我很开心,希望有空可以好好交通一下
作者: 小飞    时间: 2009-4-7 02:10

谢谢,哈哈O(∩_∩)O哈哈~
作者: David     时间: 2009-4-7 13:25

引用:
原帖由 娜娜 于 2009-3-31 02:25 发表
一位基督徒婚前同居,在几个女人和基督徒之间周旋,性行为淫乱。常常以主或神的名义作自私的行径,说到处传福音。自己的行为处处违背主的旨意。这样的基督徒还不如旁人。自会害人。。。
姊妹,这样的基督徒 还不是真真爱主的基督徒
这样的人 现在的状态
除了爱他自己
他谁也不会爱
说白了
他很自私

坦白讲
以前的我也是陷在这种多角恋的感情中
不过,我当时虽然认识基督
但并不追求
不去聚会也不读经也不祷告
感谢主
神后来狠狠的管教我
使我从这样的关系中走了出来
现在的我只单单的寻求主
因为我知道
我的好处不在他以外
感谢主
是神改变了我
他呼召我
做一个真正的基督徒

让我们一起起来
为这样的人祷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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