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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信与不信不能结婚? [打印本页]

作者: 复活FuHuo    时间: 2008-10-12 20:40     标题: 信与不信不能结婚?


在基督徒群体里常看见基督徒一定要找基督徒的,说是根据《圣经》[哥林多后书]六章14节: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就认为信和不信就不能结婚。

“同负一轭”的意思是共同承担某任务,信与不信的人确实很难共同承担福音上任务,但这并不是说就不能结婚了,不能在一起生活,我看《圣经》没明确说信与不信的人不能结婚呀?只是说不能同负一轭。

我看见有双方都是基督徒结婚的,结婚后却每天在吵架。有一对夫妇,男的是牧师,女的也是很虔诚基督徒,对教会的事很热心,但后来还是离婚了,因为牧师丈夫心中有另外的女人了。后来这位师母带着孩子挺可怜的。我还听说有一对基督徒夫妇,他们都在教会里服事,对福音都很热心,但是二人后来在服事上观点和想法很不一样,导致二人常常为此常常吵架,无法合一。

倒是有一对夫妇,女方是基督徒,男方很讨厌基督教,据说他一听见牧师讲道是要呕吐的,但他很爱自己的妻子,也很尊重妻子的爱好,只要他妻子喜欢的事他是不会反对,总是努力支持。他虽然自己很讨厌基督教,但他妻子喜欢基督教,他就很支持她。他妻子上教会要他陪着去,他虽然自己很讨厌教会,但这是他妻子喜欢的,每个礼拜天他就乐呵呵地陪他妻子上教会。他不愿看见牧师,每次上教会就坐在屋外的凳子上等妻子结束礼拜,这样他虽然坐在屋外,但是也能听见牧师讲道的声音,这样大概二个月后这位听见牧师讲道是要呕吐的丈夫信了耶稣。

是不是结婚前一定非要对方是基督徒呢?当然大家都是基督徒,共同语言的机会是多些,很多由于信仰问题引起的分歧是少些,但是人也是会改变的,虽然开始不信,但结了婚后也会变成信的了,如果神乐意预备一位开始是不信的后来信了的伴侣给你有何不可?即使对方是一直不信的,但是他很支持你信耶稣,也很支持你在福音上的一切工作,虽然对方无法与你同负一轭,与你共同为福音工作,但他不阻拦你,那又何妨?这样大不了与单身时一样,自己独自做福音工作。
作者: Lazarus    时间: 2008-10-12 20:48

首先是“原不相配”,然后再是“轭”的问题。“不相配”明显是婚姻的问题嘛!

还有,信与不信的不能够结合,是因为生命不同。亚当在动物中没有找到他的配偶,因为动物的生命与人的生命不同。
作者: 喜善    时间: 2008-10-12 20:56

我赞成复活弟兄的观点。
作者: 复活FuHuo    时间: 2008-10-12 20:58

引用:
原帖由 Lazarus 于 2008-10-12 20:48 发表
首先是“原不相配”,然后再是“轭”的问题。“不相配”明显是婚姻的问题嘛!

还有,信与不信的不能够结合,是因为生命不同。亚当在动物中没有找到他的配偶,因为动物的生命与人的生命不同。
“不相配”明显是婚姻的问题嘛!——这是你的理解,我看不出来。“不相配”是不能配合在一起共同承担某任务,你与他不共同承担某任务有什么关系?不信的人和信的人是动物与人的关系?信的人就这么高级了吗?神是会改变人的,人也是会改变的,神说:“我预备一位给你,他现在不信以后比你还信!”——这也完全可能的事。

你个人这么认为这是你的事,志同道合当然是好事,连世人何尝不喜欢志同道合的呢?


[ 本帖最后由 复活FuHuo 于 2008-10-12 20:59 编辑 ]
作者: Lazarus    时间: 2008-10-13 01:24

“不相配”不仅包括任务问题,也包括了婚姻问题。这“不相配”所包括的内容极其广泛,如果单是轭的问题,那根本就不用写“不相配”,直接写“信与不信的不能同负一轭”不是就行了吗?其实这“不相配”这三个字所包括的,还不只这两方面的问题呢!应该还包括了很多方面的信息,例如沟通、生活、眼光等等,都包括在“不相配”的信息中了!而婚姻和“轭”只是其中的两部分而已。

[ 本帖最后由 Lazarus 于 2008-10-15 17:04 编辑 ]
作者: 复活FuHuo    时间: 2008-10-13 06:44

各人理解不一样,还是自己向神祷告吧,明白神在自己身上的旨意!祝你们幸福!
作者: 雅歌    时间: 2008-10-13 07:39

看了这个帖子,让我想起一位过世的长老

我记忆里,只有这一位说是得到神的带领去娶一位不信的人

而当时他一点都不乐意,内心非常抗拒,但却不得不顺服神的旨意

神也真的向他负责,真的在婚后很快拣选了他的夫人,感谢神!
作者: 雅歌    时间: 2008-10-13 07:45

但是,不得不提的是

真的也有那么一些年轻人,在选择婚姻的时候

只是看中那人的这样那样的好处,只是被那些外在事物吸引

那些人明明出于贪心,却如同巴兰那样,到处招摇说自己在遵循神的旨意

叫人看了实在觉得可惜、实在觉得可气
作者: 雅歌    时间: 2008-10-13 08:03

所以耶稣曾经说过:“你们的心如何,你们并不知道。 ”

所以,心如何是最重要的,

彼得也曾经把那不洁净的俗物宰了吃,何西阿也曾经娶了歌篾

如果真是从主来的,做了什么也不受责

但如果是从私欲来的,那个结果一定会是痛苦的,这样不幸的例子实在也是很多



所以,心如何是最重要的,

所以我盼望,弟兄姐妹在选择婚姻的事情上,能够对自己的心严格

因为圣经说:“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 神坦然无惧了。 ”



所以,我愿为这些选择婚姻的单身肢体祷告,求神将这“又大又难”的事情指示他们,给他们力量做正确的选择
作者: 喜善    时间: 2009-2-16 12:59

在今日教会中,对这问题有二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主要各有以下一些理由:

一、认为信与未信两者不可以结合之依据

   1.不同信仰者生活难协调。  不同信仰者相爱容易相处难,由于世界观不同、价值观差异,就会在经济处理、假日安排、子女教育、双亲孝敬、待人接物等种种问题上有较大分歧。纵然很注意尊重,引发矛盾的机率相对增多。这正是许多信与未信的人希望结合但又很担心的事。

2.神禁止以色列人与外邦人结合。  “犹大人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娶侍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玛2∶11)问题的关键并不是异族通婚,而是信仰的差异。神从来没有批评外邦路得嫁与基连和再嫁波阿斯,原因是有同一信仰(得1∶16-17)。

3.所罗门亦因娶外邦女子为妻而信仰失败。  “以色列王所罗门……也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如此,我岂听你们行这大恶,娶外邦女子干犯我们的神呢?”(尼13∶26-27)智慧的所罗门也在信仰上被人“拖下水”,这不是在告诫那些奢望藉结婚把对方带进信仰的人吗?

4.保罗强调信徒嫁娶必须是主里的人。 “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7∶39)当一个人不再受婚约规限的时候,有权再嫁或再娶,但重点是“只是要嫁(或娶)在主里面的人”。

5.圣经教导“信与未信,不能同负一轭”。   林后6∶14虽非特指婚姻,但定包括婚姻在内。按此原则,信与未信非但不能结婚,就是合做生意、合作共事也得要考虑。过去犁田的时候,两头牛必是同负一轭,向着同一方向,以相同步伐前进,所犁的田才能成一直线。信与未信既然“不能同负一轭”,又怎能成为夫妻“同睡一床”呢?

6.难以达到神设立婚姻之要求。  神设立婚姻之目的,是要男女双方一夫一妻、一生一世,彼此相助,合为一体,共同完成上帝所交托的使命。而与未信的人在一起,因为有一方难明主旨,难以主动去完成神圣婚姻之要求,也难以见证基督与教会间的相爱关系。
作者: 喜善    时间: 2009-2-16 12:59

二、认为信与未信两者可以成婚之理由

1.过分强调信与未信的差异会引人反感,成为福音障碍。  强调信与未信不可结合,很容易不恰当地张扬了信之人的某种优越感,甚至排斥和轻看那些未信的人。这与道成肉身的基本精神不符,耶稣基督从来没有歧视那些未信之人,相反“住在我们中间”,甚至与罪人交朋友。

2.只要互相尊重,信与未信结合为成功婚姻是可能的。 的确也存在一些“开明”的人,尽管还未信,但能尊重基督徒的信仰,彼此又有坚实的感情基础,为人性格温和、处事方法得当,营造了很不错的婚姻和家庭,说明神仍有怜悯在其中。相反,我们不难看到两个都“信的人”结合后却很不协调,时常争吵的也有人在。

3.与未信的人结婚可能存在危机,但同样存在福音的契机。 尽管可以预计不同信仰的婚姻会存在生活上和信仰上的危机,但人若存敬畏之心,以神为乐,一切不从自己得失和好恶去拣选道路,存背着十字架来跟从主的心来经营婚姻,也许正是因为与非信徒交朋友、约会、结婚,这样就会开拓机会领人归主。如果因妻子(丈夫)的品行对方被感化归主,即便受点委曲还是有价值的。

4.保罗并没有说信与未信不能结婚,只是说在品行上要分别为圣。 圣经说过“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林后6∶14),这“原不相配”并不是指婚姻,至少不单指婚姻。如果机械地理解这节经文会导致我们生活和交际上的困难,譬如,我们能不能与不信的人同坐一个办公室或者共同合作去做一件事情呢?在我们目前处境中行得通吗?

5.圣经中有信与未信结合的实例。  “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彼前3∶1)这节经文明显指出在当时教会中存有信与未信所组成的婚姻之实。既然圣经也有记载这种情形,也就是说教会应当容许它存在,即信与未信是否能成婚不是绝对的。

6.现实教会性别比例是“阴盛阳衰”,神给姊妹能选择的对象太少。  有不少姊妹不是不想找个主内的弟兄为伴,而是确实没有合适她的弟兄。甚至有位姊妹一脸沮丧地说“好的弟兄早都被人抢完了!”
作者: 喜善    时间: 2009-2-16 12:59

三、关键的二处经文之理解

一般弟兄姊妹对事物的取舍较少考虑现实处境如何,而是十分关心圣经究竟怎么说。综上所述,我们似乎不约而同地会集中到(林后6∶14)和(林前7∶39)两节经文,对这两节经文的理解,也会直接影响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处理立场。

解经有个基本原则,就是我们必须放下先入为主的理解或某些情感上的偏颇,只存谦虚之心聆听全部圣经说话,尤其是对这两处经文,我们必须心平气和,按正意分解。

1.关于林后6∶14 。有人认为这是“放置四海而皆准”的教导,任何时空下都当以原则来看待,且是强制性的命令。但也有不少解经家则不这样认为。

同负一轭的“轭”是指耕地时牛背上的耕地器具,圣经说“不可并用牛、驴耕地”(申22∶10),因为其速度﹑力道﹑步伐都不一样,无法同轭耕地。因此“同负一轭”是步调一致“同心合意来共同承担某件事情”。这段经文的原意,应该是在强调“信主者是被神分别出来的”,不应该再行被神视为污秽的事(林后6∶14~7∶1)。因此,这节经文不适合用字面意义来作为信仰不同者能否结婚的依据,否则会与(林前7∶12-16)的教导矛盾,既然“不可”,为何还要继续“同负一轭”而不马上离弃?保罗要基督徒跟未信的配偶维持婚姻并说那未信的配偶可以因着信的人成为圣洁。“不可同负一轭”明显是强调“圣别”原则,包括职业、交友、共同全作等方方面面,但注重的不是外在形式划一,而主要是指内在的道德圣洁。保罗在此提出的是原则而非律法,是恩典提醒而非绝对命令,是为了神儿女更多蒙福或更蒙保守的生活劝勉,而非单指婚姻之戒律。我们时常需检察的是自己品行是否圣洁为神所悦,使我们的信仰超过律法,成为“活泼的道”的真见证。但不必将真理矮化成律法,成为一种痛苦的重担。

2.关于林前7∶39。在论到寡妇再嫁,保罗特别提醒一句:“只是要嫁在主里面的人”。对此句经文的解读可以有不同:“只是要嫁在主里面的人”多数人认为这就是指“信仰里面的人”。可是也有解经家认为是指“在主(旨意)里面的人”。后一种解读它考虑的重点不是婚姻对象选择的范围(只在信的人这个圈子里),而是婚姻选择的本质要求(要选择在神的旨意中)。因为即便是在信的人中选择婚姻,也有一个是否是神旨意的问题,不是只要信的人就可以。婚姻是人的终身大事,基督徒理所当然要寻求神的心意,而且神也乐意向人显明他的旨意。圣经说“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太19:6)请注意“神所配合”这个前提,所关注的就是婚姻要先寻求神的心意,这是婚姻坚固的必要基础。
作者: 喜善    时间: 2009-2-16 13:00

四、几点思考:

   种种现实个案和众说纷纭的意见,令许多人困惑。于是有人说:“信与未信的人能否进入婚姻”这个问题的答案只属于知道事情之结局的神。可是,我们若能寻求明白神在这事上的原则教训,能预见这种婚姻的发展趋势,且指出这种婚姻要付出的代价以及我们的提醒,这对那些处于迷茫和痛苦之中的青年基督徒无疑会是帮助。

1.尊重神旨、不必强求。在茫茫人海中要找一个终生的伴侣,任何人都得分外严肃、慎重地对待。婚前当选择你所爱的,婚后当爱你所选择的。作为一个基督徒,在择偶上更应摆正心态,放下自我,谨慎严肃。尤其重要的是寻求、等候、明白、顺服神的旨意,使自己的婚姻旅程是圣洁和高尚,而不是莽撞和冒险。保罗说,“不要作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5∶17)当人按自己的眼目随意挑选婚姻对象时,神为人担忧(创6∶1-3)。神乐意人能选择“上好的福份”,但人的软弱和短视却又常常会使自己失去恩典。有人理性先行,凭经验行事,忽视获取神心意的最好之途径——祷告(约壹5∶14,罗8∶28),失去了隐形力量的帮助。也有人跟着感觉走,一时冲动,酿下苦果。多少人“因为错误而结婚,又因为醒悟而离婚”。所以基督徒在选择配偶上,既不要因为惧怕背十字架而不选择神的旨意,也不要以为吃苦多一点就一定是神的旨意。基督徒择偶当然是需考虑对方是否有同一信仰,但更要注意我与他(她)牵手是否是神的旨意。婚姻的基础是爱,假如强要一对没有感情基础的信徒结合在一起,很难保证日后会有快乐,不如允许一对有一定感情基础的“信仰不同者”恋爱,看看这里面是否藏有神的美意?总之,我们必不按我们的设想强求。

2.信仰重要、考量很多。选择理想婚姻伴侣它所要提出的考量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如长相体魄、年龄差距、家庭背景、经济条件、兴趣爱好、性格品德、文化素质、思维方式等等,而所有这些考量中,基督徒自然认为“宗教信仰”这项是最首要的,因为信仰对一个人的呼召是全身心的,它对人产生的影响是革命性的也是全方位的。又因为男女的婚姻结合是在灵魂体上的全面结合,所以在这个共同经营的关系中,信仰就不是可有可无的独立部分。圣经说:“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三股合成的绳子,不容易折断。”(参传4∶9-12)婚姻若有神介入的话,自然稳定系数就相对会高得多!信仰因素在婚姻中虽显得十分重要,但绝对不是唯一重要。有人天真地以为只要有同一信仰,以后什么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但事实上“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还需要双方的付出和牺牲。一个基督徒能够在教会内找到相爱的人一起奔跑天路,自然是最称心的事,但现实生活中,不是每一个梦想都能成真的。

3.计算代价、用心经营。经营婚姻如建造房子需要“坐下计算”。无论对方是否信仰一致,想结婚的人都必须有心理、心志、心智和情感上的预备,因为婚姻是要用整个心去呵护的。假如两人无奈地不能拥有相同的信仰,那么这个婚姻将不可避免的会有比其他有同一信仰的人更多的挑战。譬如在教会服事参与、子女信仰选择、传统风俗遵从等方面产生分歧时如何面对?怎样用圣洁温柔的心去感动对方皈依基督?这些都是不小的挑战。因此,从这一意义上说,对“信与未信能否走上红地毯”这个问题的回答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信徒敢与不敢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敢不敢舍己背起十字架来跟从主?现在有的人希望选择主内肢体为配偶,其实内心多是出于对婚后义务和代价的逃避,希望另一半因为信主而能好好地待自己,这想法虽说正常,但多少怀有自私的成分。一个客观现实是:当信与未信者在一起,未信的一方受到配偶的影响并不多,而绝大部分是信徒受到未信配偶的影响。这个残酷的现实既为想与未信的人恋爱或结婚的人提了个醒,同时也暴露了一些信的人其流露生命的力量是何等薄弱。

4.正视现实,祈求交托。

今日教会无论中外,相当普遍的情况是姊妹明显多于弟兄,有些团契女、男比例是五比一,甚至更大。既然阴盛阳衰是短时间内不易改变的事实,如果姊妹太过执着,非要找个有感情的弟兄为终身伴侣,那么就出路太少,也许最后只能守独身了。从实际情形来看,神并没有拣选等量的男女得救,多数教会都是女多男少,却又没有让多数的姊妹们有独身的恩赐。如果“信与未信不能同负一轭”在婚姻上是个绝对命令,那么,要实现“一夫一妻”的命令岂不困难重重?

大卫曾在诗篇中说“神啊,我将终身的事交在你手里!”婚姻当然是终身大事,也是美事圣事,我们一个属神的人没有理由不把这个重大的事放在神的手中,求神预备拣选!本文之所以用“未信”而不用“不信”一词,是因为“不信”一词是静态的,而“未信”则是动态的,事实上,用动态的视角来看问题一般会更全面、更准确。圣经说:“你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妻子)呢”?这里所强调的就是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问题。爱是凡事盼望,包括我们对一个目前还未信的人!

因此我想说:在教会中请不要再片面地用“信与未信不能同负一轭”当作律法去箝制弟兄姊妹的婚姻选择。至今依旧单身的姐妹们也不必焦急,神为你设计的另一半说不定也跟你一样也在等候,与其顾影自怜,何不好好享受单身的生活﹑充实自己,让自己更有魅力!教内弟兄们请留心教会内的深谷幽兰,她们正等着你的发掘与欣赏哩!
作者: 葡萄树    时间: 2009-4-13 10:33

其实先信的人未必就是真爱神到底的人,相反因他(她)信而带领信的对方可能后来更爱主。也许是神拣选的一个方法。神拣选每个人的方法都不一样,只要出于神的都是好的,只要专心祷告神会带领每一个人的。神比你更了解你自己。
作者: 葡萄树    时间: 2009-4-13 10:50

这个"轭"是牛做工的一个器具,是指不一心的人不能一起做工。个人理解。
作者: 茉莉花    时间: 2016-10-25 04:41

复活是姊妹吧,我在和讯博客认识的姊妹也是这么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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